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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和先生通过婚恋网相识、相知、相爱,我小他八岁,无论是相貌还是内涵,是众人心目中一对完美夫妻。朋友们戏言,我们是当今再婚模范夫妻。

夜深人静时,先生常常拥我在怀里,吻着我的眼睛说“老婆,我好爱你”,每次他要我回应时,我用的是英语“l love?you”,他总会笑着调侃“要老婆说爱我真难,不过英文也可以”……

然而,理想与现实总不能同等。我们彼此中意对方,但生活习惯和生活理念及性格的差异,让我们彼此感到苦恼。

有句俗话叫“七年之痒”,果然,第七年,终于到了说“拜拜”的时候。我们心平气和地写好了离婚协议,并约定以后做一对好朋友,可以约在一起喝茶聊天,我甚至答应可以每个月代他操作在网络上生活缴费的请求。

2019年春节后,我回到了女儿身边,在家等待他约我去民政局办理离婚手续。

3月28号,打开微信,突然发现了他发来的ct报告,看到“原发性肝癌”、“门静脉癌栓已经形成”字样,我一下懵了。

我曾经为他有乙肝瞒着我而不悦;曾经为他不愿扔过期的食品而据理力争;曾经为他用多年前的塑料碗在微波炉频繁使用而阻拦……

是因为他曾经患有甲肝、乙肝,还是因为不良生活习惯所致?我无法诠释。

他恳求我第二天陪他去医院做开刀手术,我回复他,劝他不要开刀,古稀之年已不适合术后全身化疗。建议他考虑去重离子医院治疗,那会没有太大痛苦。这点他也想到了,但需要自费一大笔钱。

我知道,以他的性格不会轻易放低姿态。果然他告诉我,原来他在请求前妻帮助时遭到了拒绝。

当初为了让前妻同意离婚,他将辛苦下海创业所得的财产(包括现金)几乎全部让出,只留下二套最差的上海郊区房子。但协议里有一条:若他遇到急难事,前妻与儿子要出于人道主义帮助他。然而,前妻要他必须写下仅剩的二套房的遗嘱才答应借钱……他拒绝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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