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演技(1 / 2)

先帝昏庸,做过不计其数的错事,尤其是这杀子冤案,圣邑国无人不晓无人不知。当年刘瑾还是孩童,不懂事的年纪,只记得自己的父皇似乎很宠幸一位妃子。那个时候,刘瑾对于美丑之分并没有丝毫的概念,只是在见到这宠妃之时,才惊觉什么才是美若天仙倾城倾国。

先帝的妃子何其多,明争暗斗的也不再其数,后宫又是如斯的阴谋重重,若是想求得生存,必然是有一套生存的法子,不然在这后宫之中,哪里会有立足之地?

只是有时聪明反被聪明误,宠妃自恃清高,以为玩弄皇帝于鼓掌之中,哪知却早已被后宫其他嫔妃暗度陈仓。所谓暗箭难防,最难防的莫不过身边的奸佞小人。

先帝早朝归来,见到自己宠妃的床沿,竟有两双鞋子,一大一小,一男一女。

奸夫自然没有好下场,只是可惜了那天姿国色的宠妃,本来已经怀有六个月的身孕,硬是被怀疑腹中的孩子不是皇嗣,锒铛入狱,受尽各种酷刑。好在宠妃的身子底好,即使是再多折磨,孩子依然健康的成长着。

艰苦的活着,只为自己的清誉,证明腹中的孩子是无辜的,想着某一日依然能站在皇帝的身边,奈何自古无情是帝王,一道圣旨便打破了她所有的希望与期许。

先帝对这个妃子何其宠爱,就差把皇后废黜,另立她位。这一事下来,喜爱荡然无存,剩下的只有憎恨与仇怨,不干净的人,毁了又何妨?于是,圣旨上那残忍的做法便由爱生恨实施了。

宠妃六个月大的肚子被狱卒们用刀一点一点的划开,鲜血淋漓,却不让她死去。那腹中的孩子被不足月的硬生生取了出来,放在了她的眼前,一片血淋,完全看不出哪里是眼睛哪里是嘴巴哪里是手脚。

常年不见光亮的狱卒们,内心都是狂热的,他们有的是被贬的朝中大臣,有的是之前与宠妃结下了梁子的,有的则是收了钱办事的,都是一些愤愤不平郁郁成灾的人。此时见到这血红的场面,抑制不住的兴奋。

宠妃被痛昏又醒来,醒来又痛昏,亲眼目睹了自己的孩子被取出的场景,眼睛一翻,彻底的昏死了过去。可是这些只是开始而已,皇帝的圣旨上明明白白的写着,取出腹中之子,喂食其母。

此案疑点重重,但碍于先皇正在气头上,无人敢正面直谏。

宠妃含恨而死,直到几天后,有几位替她抱不平的大臣找来了确凿的证据,与先皇当面滴血认亲,才证实了她的冤案。后来,百姓们便称此案为“杀子冤案”,意为亲手杀死自己孩子的罪孽之案。

刘瑾望着那被围住的女子,冷笑一声,“本王的骨肉,本王自会珍惜。拖出去杀了。”

秀儿姑娘不甘心就如此被处决,再次吼道,“摄政王,你可要认清楚,张国舅府的那一晚究竟是谁?可别认错了人,害了自己真正的骨肉,那才叫追悔莫及!”

刘瑾摆摆手,撤散了周围的侍卫,走了过来,上下打量了她一番,资质平庸的脸庞,即使穿着华丽的锦服,也衬托不起其中的气质所在,面无表情的询问道,“你有何证据可以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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