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一章 艾略特 越过门槛
我们进入旅馆的办公室时,她看起来很可爱,头发全都往後推到肩膀上方,帽子斜戴着,衬衫衣领解下来,但是身体抖得很厉害,几乎无法握住钢笔。
她潦草写下「丽莎。克莉」这个名字,就像一个年老的女人写出来的样子。我她争论要使用谁的美国运通卡,她显得很慌乱,默不作声,好像不确定要怎麽办。我争赢了,他们拿了我的美国运通卡。
她所选的地方很完美,是一间翻新的西班牙市内邸宅,离贾克逊广场大约两个街区,而我们後面有仆人住的小屋。紫色的铺路石凹凸不平,在这些古老的纽奥良庭院中,铺路石总是如此。而花园是一片灌木丛,都是巨大、潮湿、发亮的绿色香蕉树,还有淡红色的夹竹桃和茉莉爬到砖墙上方,到处都有电灯,像是灯笼一样。
喷泉女神长满了缘苔,水中挤满鸢尾,但我很喜欢。一架自动电唱机发出砰砰声,从街区的什麽地方传来°°「急奔」,麦可。杰克森所唱,把我留在加州的现实生活带回来,比这儿的任何其他东西稍微生动。附近一家饭店的锅盆发出噪音,还有咖啡的香味。
我们走到门口时,她的身体抖得更厉害,我抱住她一会儿的时间。细雨打在我们身上,小小的院子像是水的声音所形成的一阕交响曲,雨滴落在香蕉树叶、屋顶,以及场物上。同时,我在整个世界上所见过的两个最漂亮的黑白混血孩童,把袋子放进房间里。
我不知道这些孩童是女孩还是男孩,我现在仍然不知道。他们穿着卡其短裤及白色t恤,皮肤多油似蜡,眼睛暗黑多水,像印度绘画中的印度公主。他们几乎昏昏欲睡般滑进漆成白色的大房间,手中提着袋子,一波接一波,一直到他们把袋子堆成一堆。
丽莎的行李是乘坐私人飞机旅行时所使用的那一种,全都是相配的焦糖色皮件,上面有金色姓名首字母。她的行李之多,大约有如一八八八年的欧陆大旅行中人们所携带的行李。
我给了两位孩子五块钱,他们以某种声音说了什麽,是只能在纽奥良所听到的那种声音,确实很柔和,像法语,很有抒情意味,几乎像是筋疲力尽了。
他们离开时,回头对我微笑,有一秒钟的时间看起来像是老人。
丽莎凝视着房间,好像房间是一个地洞,满是蝙蝠。
「你要我把你抱过门槛吗?」我问。
她看着我,好像我让她受惊了。有什麽神色在她身上浮现了一会儿,是一种狂野的神情,我无法解释。我又感觉到那种热气。我没有等待她回答,就把她抱起来,走进去。
她明显地脸红起来,开始笑着,又努力要隐藏,好像她不应该笑,或者什麽的。
「那麽就笑吧!」我把她放下来时这样说。我对她微笑,也对她眨眼,就像我对岛上花园亭树中所有的女人微笑、眨眼一样。只不过这一次是打从心底这样做。
然後有一段时间我不再看她,而是浏览四周的情景。
甚至在这些很旧的仆人住处之中,天花板也高达十四尺。桃花心木四柱床很大,上方有一座婚礼用的丝质旧天盖,天盖上一应俱全,包括天使、西洋蔷薇,以及旧污迹,好像雨水沿着线条渗入其中。你无法把一张像那样的床,搬进我所住过的大部分房子之中。
有一面镜子从大理石壁炉一直延伸到天花板,还有两三张高背胡桃木摇摇椅,放置在一张破旧的波斯地毯的边缘上。有几大块很宽又很不平的柏木板,地板与外面的铺石路齐平,法国门占据房间的整个长度,就像「俱乐部」中她的房间一样。
浴室与厨房稍微突破魔咒,同样的白色磁砖与铬金属设备,有微波炉、电咖啡壶,你在任何豪华汽车旅馆中都会发现这些东西。我把门关起来。
天气不够热,其实不用开冷气,雨的气味很好闻,所以我把冷气关掉,走到外面,拉起法国门上方的所有绿色大窗,不让任何人看到我们°°如果他们想看到我们的话。然後我走进里面,打开所有的玻璃门;由於冷气的缘故,没有人再打开这些玻璃门。我闩起窗,打开细长的木板,房间立刻变得比较温暖、比较有生气、比较可爱。雨滴所发出的噪音真的很大。我把大门锁起来。
丽莎站在那儿,背对着灯,只是凝视着我。
她的身体很湿,衣服全是绉纹。她的口红有一点沾污,衬衫一直露到背心的地方,并且已经脱下鞋子,所以看起来有点脆弱。
我走向她,手臂抱着一支床柱,只是端详着她,让色欲兴起,加倍,三倍,一直到色欲又变成熔岩。
那麽,我们置身在这儿,没有任何的训练员,没有任何的经理人,也没有按钮可以招人来帮助,只有我们两在这个房间里。我知道她正在想这件事,就像我也在想这件事。
但是,她想要什麽呢?我想要什麽呢?我想要把她的衣服扯下来吗?想要强暴她吗?想要为她对我所做的所有事情而演出小小的报复场面吗?他们说,当一个男人真的被激起欲时,他是不会「思想」的。嗯,我想起跟她在一起的每个时刻,想起运动通廊、束缚身体的用具,以及她把眼罩蒙在我眼上时的感觉;还有皮带、她那裸露的房,是多麽热;还有我在轿车中对她说了什麽,说我想把她撬开,进入她身体里面。只是,我那样说并不表示强暴。我会让她失望吗?
我想说什麽,但却没有什麽话可说。是我以前在「俱乐部」她的房间中曾经有过的那种令人为难的欲望°°想要对她透露什麽。我想我是要入侵到她的身体里面,但不是表现卑鄙、不是表现无情、不是表现残暴、不是表现力量,而是表现别的方面,比那样更具生命力、更重要、更透露个人的成分。
她对着床不明确地移了一小步。我又能够感觉到她的热气,看到她的热气在皮肤下面舞动,而她在看着我时,瞳仁也同样在舞动着。
我走向她,两手抱着她的头,只是吻她,是我们一再进行着的那种张嘴的湿润慢吻;她的身体软软地靠在我身上,大声呻吟着。我知道一切都会很完美的。
我拉掉她的上衣,打开她的背心,开始扯掉衬衫。当她弯身去解开皮带时,头发落在裸露的房上,动作之中透露了一种什麽。头低垂着,双手解除腰部束缚,解开裤子°°这一切之中透露一种什麽,直捣我的脑中。我把她的裤子拉下来,把她抱到裤子外面,手指压着她裸露的臀部。
我在她面前跪下来,头部探索她的器官,然後是脸孔,然後舐她,吻她。
「我不能、我不能忍受。」她低语,抓着我的头,把我压在她身上,然後把我推回去。「太强烈了,停下来。进入我身体里面吧!」她说,「太,太┅┅」
我倾刻之间脱下自己的衣服,在床上把她向上推,让她坐在床脚,张开她的腿,看着她裸露的器官,看着它呼吸、变动的模样,毛闪亮着,唇呈粉红色,很隐密,在抖动着。
「我要你进到我里面。」她说,我抬头看她的脸孔,她的脸孔似乎有一秒钟的时间显得太致,不像人类,就像她的器官太野、太具动物成分,隐约不同於她其馀的部分,不像人类。我们一起在床上向後移,有点像滚动着,吻着,只是裸着身体彼此摩擦着。
我又对她俯冲,把她的身体大幅伸展开,这一次她没有抗拒。
但是她无法保持安静,她开始在我身体下面打滚。我在舐她,吻她,把舌头伸进去,浸在那她清净的咸味及木炭味中,舐着如丝的毛,她快要进入完全疯狂的状态了。她又抓着我,要我爬到她上面。但我无法放手。我必须再这样做一会儿,品尝她,像那样拥有她,进入她里面。
我转身,与她形成69姿态,感觉到她的嘴衔着我的那话儿,然後她就没问题了。我吮吸着她,舐着她。她被锁定,有力又热情地吮吸着,像一个男人,好像她很喜欢做这件事。她吮吸得越来越有力,手放在我的那话儿的基部,嘴真的很湿、很稳定。我探进她的器官,以舌头爱抚其深处,确实与她一起湿了起来,与她一起浸湿了,同时她的指头捏着我臀部的鞭痕,抚着,搔抓着。
我向後移动,让她知道我要出来了,但她的手臂更紧紧地锁住我。当我在她身体里面出来时,感觉到她那甜美的小孔在紧缩,臀部对着我冲刺,小嘴在我的嘴下颤动着,整个身体燃烧着。情况持续再持续,我可以听到她在呻吟,对着我的那话儿发出同样的叫声。她出来了,像爆炸的连锁反应。我出来,再地无法忍受了。
我往後躺,想着∶我不曾与一个女人这样做过。也许曾与至少五到八个男人这样做过,但不曾与一个女人做出这种姿态。而我一直这样做。但我主要是在想∶我爱她,我真的爱她。
第二次,情况慢多了。我们没有立刻开始。
我想,我也许睡了半个小时,我不知道有多久,是睡在被下面,黯淡的灯仍然亮着,而雨下得稍微慢一点,声音像同样的两滴交响乐,在一百种表面上响了出来,而水在水管与水沟中流动着。
然後我站起来,把灯转熄。我们又依偎在一起,只是现在我完全清醒着。
我能够看到雨滴像小小的银光,附着在绿色木窗的细木板上;我也能够听到构成「法国区」的所有其他糙杂音,能够听到只有一个街区远的「波旁街」
俱乐部传来隐约的风声,还有狭窄街道中汽车的高声吼叫,那电唱机送出某种古老、较具深喉音的节奏,以及蓝调歌曲。几乎唤回一种记忆,纽奥良的气味,土地和花儿的气味。
我们终於又开始了,是很柔情的。我们吻遍对方的身体。我们吻彼此的腋下,以及头,还有肚子。吻大腿里面,以及膝盖後面。
我进入她的身体里面,她松开了,她的头一直向後仰,叫声一如从前。当我在她里面出来时,她叫着,哦天啊,哦天啊,哦天啊!
结束时,我知道自己要睡一百万年。我用手肘支撑身体站起来,俯视着她,把她抱在怀中,说道∶「我爱你。」
她的眼睛闭了起来,有片刻的时间眉毛挤在一起,伸手拉着我,把我压在她身上。她说「艾略特」,好像她很害怕,只是躺在我的下面,抱住我。
一会儿之後,我在梦幻中想到要告诉她说∶我以前不曾对任何人说「我爱你」,但这样做似乎很高傲。我意思是说,为何此事那麽特别?其中所透露的一切意义是∶我可以说是一个人。我恨困倦,她在我身边,身体靠着我,蜷曲着,我默默无言。她还没有回答我,真的,但是,她为何要回答我?或者,也许她已经回答我了。以那种方式想及此事吧!
现在她像柔软的花瓣,很可爱,她的香气与汁在这种强烈的芬芳中混合在一起,不断带回给我一阵阵快感的浪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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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在两小时後突然醒过来。无论多麽累,我都不想再困倦欲睡了。
我站起来,打开手提箱,开始收拾一些衣服,我的眼睛很习惯黑暗,穿过百叶窗细木板照进的亮光,足够让我看到一切。但我并不知道要在这儿待多久。我无法想到现在就回到「俱乐部」。她说了什麽呢?是摆动不定的所谓的「沈重责任」。
她坐起来,静静坐在那儿,手臂抱着双膝,注视着我。
我穿上一件白色套头衬衫、一件卡其裤,还有手提箱中唯一乾净的狩猎夹克。其实这是其中最好的一件衣服,我是说购自军方流出物资贩卖店的这件军用卡其夹克,它并没有绉得很厉害。我喜爱这件衣服,每次穿上这件衣服,总是想到世界上我去过的一些地方,例如萨尔瓦多。想到那个地方并不太好。但是开罗呢,不错。海地呢,确实很好。贝鲁特,当然很好。还有德黑兰、伊斯坦堡,以及其他几十种的奇异记忆。
她下了床,我看到她打开行李,取出里面的每样东西,我脑中一条紧绷的线断裂,感到很舒适。没有皮裙,也没有长统靴。她挂起豪华的天鹅绒小西装,还有紧身的睡衣,把几十双高跟鞋丢在壁橱的地板上。
然後,她穿上一件暗蓝色、有圆点花样的小礼服,柔和而美妙地凸显出她的角度与曲线,腕部的地方有长长的袖口,双手看起来比较长,除外还有完整的袖子,肩膀地方有小褶饰。她把布带系在腰部,使得缝边美妙地提高到膝盖上方,房在丝服下形成两个暗黑的尖点。她并没有穿上裤袜,感谢上帝,只穿上双海军蓝皮鞋,鞋跟像冰锄。
「不,不要那样做,」我说。「这个城市的特色是∶在里面散步真。我们吃完饭後可以去散步一下。地方非常平坦,我们可以在任何地方散步。穿上较低的鞋子才能散步。」
她说,好吧!她穿上一双天然的棕色皮制凉鞋,鞋跟比较低。她松开头发,把太阳眼镜戴在头顶上,把脸上的一些头发挡在後面,个人携带的东西由一个黑色皮袋换成一个棕色皮袋。我们准备好了。
「我们要到哪里?」她问。
这个问题令我吃了一惊。她不是要告诉我吗?
「嗯,到「拿破仑上的曼纳尔」,」我说。「现在是九点钟,我们也许要等一张桌子,但是我们可以在酒吧中吃一些牡蛎。」
她微微点头表示同意,露出不确定的微笑。当微笑持续时显得很美。
「你没有保留那辆轿车,有吗?」我问,走向电话的地方。「我来叫一辆计程车。」
第二十二章 艾略特 第一层
在计程车中,我们彼此没有说一句话。我不知道要对她说什麽。只感觉到与她在一起时一种怦怦然的兴奋之情,只感觉到很有趣。因为回到了纽奥良,在橡树下的「圣查尔斯街」开车到「拿破仑」,想到我们可以做的所有事情°°如果她让我们待在这儿的话。让我们,让我们,让我们。我几乎问她∶她是否时常这样做,但是我还不想问。或者也许我不会想问。
几年以前,当我发现「曼纳尔」餐厅时,并不需要等桌位,但是现在全世界的人都知道这个地方。牡蛎酒吧很挤,几乎听不到彼此讲话,但是我们还是开始享受两打半壳的牡蛎,还有两瓶啤酒。
「你第一次怎麽来纽奥良的?」她问,很快喝着啤酒,就像我一样,并且狼吞虎咽地吃着牡蛎。她的声音很自然,就像我们是一对约会的情侣。「我是在「俱乐部」第一次放假时发现这个地方的,」她说。「爱上了它。之後,每次我都必须离开「俱乐部」来这儿几天。」
「我是跟妈妈和爸爸来度假,」我说。「主要是为了玛迪。格拉斯。」啤酒与牡蛎太好了,好得不能成为人类的食物。「他们每年都要把我带离学校,来这儿度过那个星期的时间。」
我告诉她,我们那时待在「圣查尔斯街」套房小旅馆°°她知道这间旅馆,她说是很的地方°°然後是在卡润乡村举行牡蛎飨宴,以及秋葵浓汤飨宴。
「是的,我也想做这件事,」她说。「想到卡润乡村。我有几次几乎去了这个乡村。但是我爱着这个城镇┅┅」
「是的,我知道你的意思。」我说,吻她的脸颊。
「我一直在写有关纽奥良的图片故事,只是为了来这儿。」我说。那个吻是个冷不防的吻。每次我吻她,都是冷不防的吻。「待遇很差,」我说。「通常失去的,比得到的还多。但是我无法抗拒。我在最近五年写了十篇文章。」
「那麽,你很高兴┅┅我们┅┅我们来这儿?」
「你在说笑吗?」我试着要再吻她,但是她转开身体,好像她没有看到我,但实际上是看到了我。她深深啜饮一口啤酒。
她说,她有一次单独一人在这里度过了六星期,就在华盛顿街不远的「花园区」公寓,只是看书,以及在下午散步。是的,在这个城市散步是很的。
我说得很对。
她全身软绵绵的,模样在改变。她在微笑,脸颊有一点红。
我想,在「俱乐部」时,她总是意识到人们在注视她,也许比奴隶会意识到的程度更强烈。现在,她只是迷失於自己正在说出的言语之中,而她吃牡蛎、喝啤酒的模样,就像我认为她会表现的模样,很是感,享受每一口、每一滴。
十点钟左右,我感到很兴奋,达到狂喜的状态,是喝啤酒才会有的那种兴奋,并且是有一段时间没有任何东西可喝,然後喝了啤酒,才感觉到的那种兴奋。
我们置身於拥挤的餐室之中,在刺目的亮光照之下。每个人都在大声谈着。她在面包上涂牛油,快速而轻易地大谈自己某一次了不起的顺道走访°°是走访乡村的一间大农场房子。她租了一辆车子,独自一人开到圣贾克斯教区,也不知道怎麽做到的。
她只是想看看这间破旧的房子,但没有人陪她去,所以她就自己去。她谈到自己经常有这种无力感,甚至在她成长的地方°°加州°°也是如此,除非有人跟她在一起,不然她无法做任何事情。她说,在纽奥良这个城市中,不知什麽理由,她却没有这种无力感。她独自处理事情。我不知道餐室的吵闹是否有助於我们两人。她表现出美妙的活力,颈部和双手显得非常优雅,在刺目的亮光中,她的衣服在适当的地方投下了影。
然後是炙烤的虾,也是很美味,她立刻吃起来。
我不认为我可能爱一个不会吃这种烤虾的女人。首先,这种食物并不是用炙烤的,而是一盘全只大虾,头部没有剥去,放在一个有胡椒腌汁的深盘中,用烤箱烘。他们就原样把东西端来桌上,你去掉虾的头,剥下虾皮,用你的指头把虾送进嘴中。你变成一位美食家,然後是一位饕餮客,然後是一位野蛮人。你可以佐以白酒或红酒,很有胡椒味,但最好的方法是佐以啤酒,她同意我的看法。我们又各自喝了三杯海尼啤酒,把法国面包浸在腌汁中。当我们吃完时,把两个盘子洗乾净。我还想多吃一点。
「我真的很饿,」我说。「自从入狱以後,我只吃残汤剩菜。我看到了会员们所吃的东西。你为何一定要让奴隶吃那种残汤剩菜?」
她大声笑出来。
「要让你们的心智专注於方面,」她说。「必须成为你们拥有的唯一欢悦。你知道,当你要在「一号平房」与一位新会员做爱时,你不能期望要吃大餐。还有,不要说它是监狱,它是天堂。」
「或者无论如何是地狱,」我笑着说。「我一直在想∶我们这些设法保住命的被虐狂者,要如何对天使说明∶我们宁愿遭受两、三名魔鬼折磨。你知道,我是说,如果这个地方是天堂,没有魔鬼,那麽它真的会成为地狱。」
这番话确实使她发笑。仅次於让一个女人「出来」的美好事情是让她发笑。
我又点了一盘虾,我们两人都大吃起来。此时,餐室的人渐渐少了。事实上,我们是「曼纳尔」的最後几名客人,而我正在大谈拍摄纽奥良的照片,以及应该如何拍摄、不该如何拍摄。然後,她开始问我如何进入摄影行业,我何时获得英语的博士学位,以及这两者°°博士学位与摄影°°彼此的关系。
没有什麽,我说。我只是尽可能待在学校,真正获得绅士教育,把所有伟大的书念三次。我所努力的事情是摄影,我做得很好,我很喜欢。
我们喝了两杯咖啡,然後离开。我们到外面,开始走在「拿破仑街」,朝「圣查尔斯街」前进。那可说是一个美妙的纽奥良夜晚,一点也不热,没有风,只是空气几乎引诱你去呼吸。
我要再说一次,世界上没有其他城市像这个城市那麽适合散步。当你想在「太子港」散步时,你会陷在泥泞中,人行道也不好,孩子们会缠着你,你必须给他们其中一个人一些钱,让其他人离开你。在开罗,你的头发和眼睛会有沙。在纽约,通常天气不是太热就是太冷,不然就是有人从後面袭击你。在罗马,你几乎会在每个十字路口被车子辗到。旧金山太多山坡,无法在任何地方散步°°除了「市场街」。柏克莱的那个平坦地区太丑了。伦敦太冷。不论别人怎麽说,我一直认为巴黎是一个不好客的地方,不适合散步,灰蒙蒙,全是混凝土,太拥挤了。但是纽奥良呢?铺道很温暖,空气像丝绸,到处可见昏昏欲睡、有气无力的大树,在适当的高度地方伸出树枝,让你走在下面,好像它们知道你要来。
在到「圣查尔斯街」的一路上,我们会看到美丽的房子。
「但是威尼斯如何呢?」她问。「还有什麽地方散步胜过威尼斯的?」她的一只手臂抱着我,身体靠向我的身体。我转身吻她,她低声说,也许几天後我们会去威尼斯,但是,我们现在在纽奥良,为何想到那件事呢?
「你是说真的吗?」我问。「我们能够离开那麽久吗?」我又吻她,手臂抱着她。
「当我说我们回去,我们才回去,除非你想现在回去。」
我双手捧着她的脸,吻了她。我想,那是我的回答。只想到我们是谁,我们来自何地,我就又兴奋起来。凡是地球上她不在的任何地方,我都不想去。
但是地球上我最想跟她在一起的地方是这里。
她让我们两人移动着,她拉着我,右手放在我的膛上,重量微微靠在我身上。我们现在在「圣查尔斯街」,街车摇摆驶过,一连串亮着灯的空洞车窗。圆屋顶湿湿的,使我想起天上正下着雨。市区也许仍然下着雨。又怎麽样呢?雨就像这儿的其他一切,因为它不会阻止你散步。
「好吧,那麽你是开始拍摄人像照,拍摄旧金山的面孔,」她说,「但是你是如何为「时代」、「生活」杂志工作的?」
我告诉她说,情况并不像她可能认为的那样困难,如果你眼力好,就可以学得很快;并且我还有另外一种优势,那就是,我不需要钱。我采访地方新闻两年之久,为「人物」杂志采访摇滚乐表演,甚至采访一些电影明星与作家。
那确实是很枯燥的东西,因为我同时在学习自己的技术,熟悉每种摄影机,并在暗室中做很多自己的工作。但是,你并不是为大杂志专门做暗室工作,你只是把胶卷送过去。他们把想要的部分选出来,然後,如果你想要的话,你可以在任何地方销售其馀的部分。这并不是那麽有趣。
我们到达路易斯安那街时,我又让她谈了起来。她告诉我很骚动内心和令人心烦的事情,诸如她实际上在「俱乐部」之外,不曾享有任何的生活。还有,她在柏克莱四年,有点像在梦中,主要是暗中进行旧金山马丁家的「施虐狂°°被虐狂」工作。
大学对她的意义,有点像大学对我的意义°°发现隐密的地方来看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