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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剑歌第18部分阅读(1 / 2)

这些人,蓉蓉一个人将院子打扫了三遍,每一个角落都没有漏过。每个房间中都摆放着新摘下的花,蓉蓉浆洗了所有床单。

可是……这个家中还是那样的穷酸。

咕噜咕噜,玲玲的肚子响了起来,她饿了。

“这样吧,大家先将就一下,吃些咸菜和馒头怎么样?”

叶欢的话让蓉蓉更加无地自容,她的头低到了胸口。

爸爸说贫穷不是罪,但是却这样的丢脸。

“汪汪汪……”

看到了陌生人向着房门里走去,多多叫唤了两声。

其中一名仆妇,眼睛一亮,对着叶欢说道,“这里不是有一只狗吗?夫人最喜欢吃狗肉了,把这只狗杀了,做火锅不是很好?”

“别动我的多多!”

蓉蓉不假思索的将多多抱在了怀中,用力的摇了摇头。

玲玲的肚子咕噜咕噜的叫开,她有些眼馋的看着多多。

宁可娇没有说话,只是微微的摇了摇头。

“小孩子吗,舍不得就舍不得。”

宁可娇笑盈盈的对着叶欢说道。

“看不出蓉蓉这样的小气。”

玲玲也这样的说,“不就是一条狗吗,亏我把自己最喜欢的玉钗送给她。”

那只玉钗价值数千辆银子,而一只土狗十枚同伴就能买到。

“是呀,算了,小姑娘都是这样的小气,玲玲送了她这么多的东西,但是她却……”

那两名多嘴的仆妇也开始议论起来,那些人的话,一句句的刺入了蓉蓉的心。

多多在一边舔着蓉蓉的手,清澈的眼睛里面充满了对主人的信任。

“好吧,大不了饿上一阵子,晚上到城里吃饭。”

“小主人还要在这里呆上五天,看那个蓉蓉如此的吝啬。”

默默的抱着多多,蓉蓉一个人咬紧了下嘴唇。

没有人理解她,是的,不过仅仅是一条狗而已,几枚铜钱都能买来的土狗。

虽然叶欢一直教导她用平常心看世界,告诉她人和人是平等的。

但是,她才九岁,她只知道用别人的眼光来定义自己。

低下头,一滴眼泪落在了多多的脸上。

她和多多一样,只是一个乡下的姑娘,虽然爸爸是一个大侠,但是每一次到饭店吃饭都是吃最普通的东西,就这样,大部分时间还是爸爸给她做饭。

玲玲、鸥蔓……还有很多朋友,她们每一个都比她过的好,有漂亮的衣服,有精美的首饰,有前呼后拥的奴仆,还有美丽的妈妈。

现在,没有人瞧得起她,那些人,正在嘲笑她。

她的爸爸,虽然人称叶大侠,但是又有几个人真正的尊重他,就像是那些人见到了琅邪王那样的尊重?

他帮了不少的人,但是有些人一转身就笑爸爸是笨蛋。她能看到那些人眼角处的不屑,他们总用无耻的口号来让别人送死。

“怎么了?”

叶欢从里面走出来,身上的粗布衣服,加上几点尘土,看起来那样的土气。

“没有什么事情,宁夫人喜欢狗肉,这条狗到不错,但是玲玲……”

“你们呀,和小孩子见识干什么?蓉蓉最喜欢多多了,你们不要强人所难。”

叶欢笑着,但是那句话却成了最后一根压倒了骆驼的稻草。

她看到了叶欢那种很自然的表情,也看到了爸爸那句微微的叹息。

是的,她是小孩子,那些人没有一个人瞧得起她。

“你们不是要吃狗肉吗,我给你们。”

双手托起了多多,蓉蓉将狗狗送到了叶欢的面前。

她倔强的看着那些人,强行的忍着眼中的泪水。

她绝不能让人瞧不起,绝不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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仿佛感觉到了什么不对,多多在叶欢的手中拼命的挣扎着。

如同人一样黑黝黝的眼珠流着流水,大声的对着主人哀鸣着。

“多多,乖乖听话,好不好?”

“多多,这是我省下的晚饭,给你吃。”

“多多,我们是好朋友,是不是?”

那些人牵着多多向着厨房走去,只剩下一个悲伤的小女孩站在了那里。

多多依旧在哀鸣着,爪子在地上留下了深深的痕迹。

“蓉蓉,要不算了,反正我也不怎么想吃狗肉的。”

玲玲看着自己的朋友,低声的问道。

“不,我很高兴看到你们来。

厨房中,传来了多多最后的哀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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半个时辰后,香喷喷的狗肉火锅被端了上来。

那些人夸奖着其中的美味,但是但是蓉蓉却一口都吃不下。

那些人杯筹交错,可是,他们在吃多多呀。

“蓉蓉,吃一口吧,狗肉滚三滚,神仙也难当。”

叶欢将一块肉夹到了蓉蓉的面前,但是……

每天早上,天不亮,多多就等在门外,等着蓉蓉带着它散步。

蓉蓉扎马步的时候,多多静静的趴在那里。

每一次蓉蓉给多多吃肉的时候,多多高兴的在地上打滚……

……

仿佛一切都是那样的近,但是在刚才,她将自己最爱的朋友送给了别人,做成了一盘菜。

她再也忍不住,大滴大滴的眼泪流下。

多多,她最喜欢的狗狗,却被她送给了别人,然后被杀了吃了。

她无比的后悔,如果可以的挽回的话。

“蓉蓉,不过是一条狗而已,没有什么大不了的。”

爸爸的手抚摸着蓉蓉的头,可是这一刻她觉得爸爸是那样的可恶。

“那是多多,那是我的狗,那是我一直养的狗!”

她狠狠的将筷子扔在了地上,然后转身跑进了房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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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房间中狠狠的哭了一个时辰,蓉蓉的眼泪将床单染湿。

身后传来了轻轻的脚步声,有人在他的身后呼吸。

那也许是爸爸,或者是宁可娇,但是玲玲根本不想理它们。

热乎乎的气息吹到了她的身上,可是蓉蓉并没有回头。

“我不理你你们,我再也不会理你们了!”

身后的气息没有回答,只是离她很近。

“我明天就离家出走,你们现在认错都来不及了。我要去找谢姐姐,我要去找小狐狸……”

一条湿漉漉的舌头舔了舔她的手,熟悉的气味传到了她的鼻中。

“多多?”

回过头,毛茸茸的身子映入眼底。

那条狗高兴的跳到了蓉蓉的怀中,用舌头舔着蓉蓉的脸。

那是多多,那是多多!

它没有死,它没有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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抱着多多,探出头,爸爸和宁可娇正坐在那里吃东西。

“蓉蓉,快来吃吧,我们给你留了一些骨头……”

抹去了泪水,蓉蓉来到了桌子前。

“我们怎么会舍得杀掉多多呢?我们只是想让你明白,面子以及虚荣会害人。”

“这是斑鸠肉,吃起来和狗肉味道差不多。”

叶欢夸张的学了两声多多的惨叫声,宁可娇笑容如花。

“你们这些坏蛋!”

再也忍不住眼眶中的眼泪,蓉蓉抱着多多跑出了房间。

她明白了,这一切,是那些人布的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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桌子前,大家都笑了。

宁可娇笑得最厉害,不过,她还是在谴责叶欢:““叶大侠,你教导孩子的方法,真的很不一样呀。”

摇了摇头,叶欢笑得如同狐狸。

“这还是要你的帮助。”

这是叶欢设下的局,小孩子年龄大了,就好喜欢虚荣,语言的劝说往往很苍白。

于是,他提前写了一封信给宁可娇,然后……一群成年人,想要激一个小女孩,那不是和玩的一样?

宁可娇的手下怎么会那样没有水准,这么多人为难一只狗?

雪压塌了厨房,没有食物云云,不过是托词而已,大家只是在挤兑蓉蓉。

蓉蓉果然上了当,将多多交给他们杀了吃。

“其实,真正要让蓉蓉记得这个事情,应该将多多杀了顿成火锅,然后让她吃下去的。”

一边正在吃饭的玲玲突然抬起了头,说了这样一句。

叶欢想说什么,但是手却一颤。

死亡是对一个人最深的教训,让一切不能再来。

观玉楼上那燃烧的火,白知霜那永不磨灭的笑容。

那根刺永远的扎在了他心中,现在还隐隐作痛。

他甚至舍不得让隔一天让蓉蓉知道真相,虽然这样教育的效果更好。

“我去劝劝她。”

放下了筷子,他走出了门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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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数的繁星挂在了天际,蓉蓉小小的身体有些发抖。

“别生气了,爸爸再和你开玩笑。”

将衣服披在了蓉蓉的身上,叶欢将她搂入怀中。

虚荣,本来就是一种原罪。

不要伤害爱你的人,不管旁人如何的说他,。说他坏,说他土气,说他配不上你,说有更好的人。

很多遗憾,他已无法弥补,但他希望自己的女儿,不会重蹈副?。

“爸爸,你这个坏蛋……”

蓉蓉将满面的泪水鼻涕都抹在了叶欢的衣襟上,还偷偷的掐着爸爸。

“蓉蓉,好了,是爸爸的错,爸爸不应该的。”

他用脸磨蹭着蓉蓉的脸,直到将蓉蓉逗笑。

一边,多多正在跳着圆舞曲,追逐着尾巴。

宝贝,我的宝贝,希望你永远的快乐。

“蓉蓉,知道狗狗为什么会那样的快乐?”

因为当它们在花间扑蝶的时候,从来不会想别的狗狗是不是更快乐。

快乐就是快乐,而不是和别人攀比,更不是因为将别人踩在了脚下。

他拉住了蓉蓉的手,将她搂在了怀中。

“我的女儿,别因为虚荣或者别的东西,伤害爱你的人。

我爱你,所以才更加严格的要求你。

我不知道我教育的方法是对还是错,但是我的上一辈的老人就是那样的教育我的。”

他可以让蓉蓉过上非常奢华的生活,但是……他更希望蓉蓉有一个好的人生观。从小他就发现蓉蓉的虚荣心,以及强烈的权力,也许这些是好事情,但是他不希望蓉蓉因为这些东西而毁灭了自己。

“嗯,爸爸,我知道了。”

天空中一道流星闪过,多多舔着蓉蓉的手。

曾经,她以为要永远的失去它,刚才她的新针扎一样的痛。

多多,我从此再也不会把你送人了,永远不。

然后,她抬起了头

“爸爸,我记得王鸥蔓还养着一只小兔子,李若男也有一只鹦鹉会说话,她们很喜欢它们是不是?”

好东西,就要和好朋友分享,不是吗?

一颗流星从天际划过,蓉蓉缩在了叶欢的怀中,此时,她是无比的幸福。

不去想玲玲是不是比她过得好,不去想人家有妈妈……

幸福就是那样的简单,爸爸现在有了胡子了,虽然经常说这些东西扎人,但是胡子茬挨在脸上的感觉很好。

不过,等过几天看著王鸥蔓和李若男的哭泣,她会更幸福。

狗狗有狗狗的幸福,她有她的幸福。

不羡慕别人,但是让别人羡慕不是更好?

快长大,快长大,等她可以自己赚钱了,等她可以自力更生了,一切会更好。

那时候,她来养爸爸,让爸爸过得更幸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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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正文,几个典故解释:

里面的铁屋子一段,是鲁迅先生的文章中非常出名的句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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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假如一间铁屋子,是绝无窗户而万难破毁的,里面有许多熟睡的人们,不久都要闷死了,然而是从昏睡入死灭,并不感到就死的悲哀。现在你大嚷起来,惊起了较为清醒的几个人,使这不幸的少数者来受无可挽救的临终的苦楚,你倒以为对得起他们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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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那个吃人,则是鲁迅先生狂人日记中的一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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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晚上,很好的月光。

他们会吃人,就未必不会吃我。

翻开历史一查,这历史没有年代,歪歪斜斜的每叶上都写着“仁义道德”“礼义廉耻”几个字。横竖睡不着,仔细看了半夜,才从字缝里看出字来,满本都写着两个字是“吃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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虽然年少时候不太喜欢鲁迅先生的文章,但是这些年看来,却越来越喜欢

第零章 人生宛如初见

第零章人生宛如初见

红颜弹指老,江湖岁月长。

落水之畔,秋雾正浓,夜锁寒江,秋意伤人。

一条画舫无声无息顺流而下,船首之上,宁可娇负手独立。

她眼眸乌灵如玉,自有一股柔弱与英烈并存的美,高挽的宫譬,淡扫的娥眉,三十一岁的她,正在女人一生中最黄金的年龄。

十六年前,她是拜火教的圣女,也是教主赫连勃勃的侍妾,後宫佳丽三千,她豔压群芳,独享其宠。

那名雄心勃勃的人想要一统江湖,让拜火教的教义传遍神州大地,宁可娇跟著赫连勃勃合纵连横,横扫江湖,“火焰玫瑰”的名号响彻大江南北。

直到有一天,她怀上了他的孩子,这才退隐幕後。

赫连勃勃让她打下孩子,可她却硬要生下来,双方闹得不欢而散,於是她来到了洛阳散心。

洛水之畔,她遇到了她的第二名丈夫,长生帮帮主徐长生的长子,徐游宁。

那时候的徐游宁,不过是一名文弱的书生,可是他敢向江湖中臭名昭著的大肚子魔女求婚。

也是在那个时候,宁可娇下了一生中最重要的决定。

此情可待成追忆,只是当时已茫然。

船已过江心,宁可娇眼中的雾气和江水一样浓。

生命是如此的奇妙,永远不会知道前方道路上会遇到什麽。

如今,赫连勃勃已经死了十三年,徐游宁死了也有七年,人们不再提起拜火教的圣女名号,只记得长生帮有一位女帮主,不让须眉。

拜火教中,一位拥有大智慧的祭司曾经这样说过,

人一生中,无法两次踏入同一条河流。

错过了就错过了,但有时候仍会忍不住想,当初的选择是否正确?

桃李春风一杯酒,江湖夜雨十年灯。

悲伤过,难过过,刻骨铭心的记忆,在江湖夜雨中,不过变成了一杯黄梅酒。

“妈妈,外面雾很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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