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原来约我七点吃晚餐,不过我提前到六点半。女招待送账单来时,他抢过去,提醒我说,是他找我吃这顿饭的。“何况,”他说,“再过几天我就不当警察了。得开始学着付账。”
我认识他这么多年,付账的一向是我。
“如果你要付钱,”他说,“我们可以换个地方,你请我喝杯酒,或来份甜点,或再喝杯咖啡。”
“我得去一个地方。”
“啊,对了,我们约的时候你提过。要带那个小女人上街吗?”
我摇摇头。“她跟一个好朋友吃晚饭去了。我得去参加一个聚会。”
“你还在参加聚会,嗯?”
“不像以前那么频繁了,不过一个星期会去一两次。”
“你可以一天都不去的。”
“我可以,也想不去,”我说,“可是今天的演讲人是我的朋友,而且安排他演讲的人就是我。”
“所以你大概非去不可了。你那朋友是谁,我认识吗?”
“只是个酒鬼罢了。”
“有聚会可以去,一定很好。”
的确是,不过这不是我去的原因。
“应该有一种聚会,”他说,“专门提供给那些饮酒有节制,也不想戒酒的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