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韵又取了一万元,当场换了筹码,又开始新一轮的战斗。这次运气好像有点好,最高赢到了一万多,但是没多久就连本带利输了出去。
玩着玩着,我发现了一些有奥妙的地方。
首先,赌场里用的是机器洗牌机(后来我才知道这叫蜗牛机,是从澳大利亚进口的,每台价值10万港币),这机器的屁股上居然有两个数据线的端口。我环顾了一下旁边“百家乐”的桌上,用的却是普通的人工牌盒。这不就洗个牌吗,要数据线干吗呢?很明显是输入程序用的。
其次,这个洗牌机出来的牌,明显是庄家赢的机率大得多,我看过一本叫《战胜庄家》的书,知道二十一点,是散家唯一在赢率上超过庄家的玩法。但经过洗牌机这么一洗,却让散家的赢率大为降低。
有时候,散家一上手就拿到二十点的好牌,但庄家却能经常翻出二十一点甚至blackjack(一张a加一张十或者公仔牌)来赢散家。
很明显,这里面洗牌机的程序已经设定好了牌的次序,要赢庄家,就必须打乱这个牌序,但散家最多可以有8个,机器又怎么知道有几个人下注呢,我抬头看了看,天花板上如繁星般的监控摄影头,心里顿时有主意了。
采韵又输了后,那个老外也输光了钱,走开了。我让采韵给我一万元港币(因为我没身上只有人民币),换了筹码,开始尝试按照我的想法来玩了。
第五十章
首先我尝试用不同的下注数来破解,赌场一定是通过摄影头来观察,然后传递指令给洗牌机,我所要做的就是突然打乱注数,以使机器无法临时应变而使程序失效。提供
第二把我只下一注,同样在开牌时候,我忽然分成四注,同样我赢了三注,只输了一注,我留意到如果我只下一注,最后将是我爆牌告负。
看来这一招效果不是特别大,我开始尝试第二种玩法,我不变注数,开四注或五注,在第一,二注各压上二千,其他几注都是最低的三百。补牌的时候,第一二注只要是超过十二点,我就不补了,哪怕庄家是十点,虽然照常理是需要补牌的。而其他几注全部反常理来补牌,明明要补的,我不补,明明不需要补牌的,哪怕二十点了,我一样地去补牌。
目的只有一个,把程序设计好的牌序搞乱。我这种补牌法看得荷官直是摇头,但是却是极为的有效,往往把庄家的好牌活生生地拖成爆牌。
半个小时,我不但把采韵输的二万赢了回来,还多赢了三万多。采韵在旁边津津有味地观战,不时地很是佩服地看着我。
荷官是一个四十岁左右的阿姨,她频频地点头对采韵说:“你男朋友非常聪明!”采韵含颌微笑,没承认,但也没有否认。
这时候,来了两个看似当地人,坐在我的下家一起玩,但他们的玩法却和庄家极为合拍,不一会我就输了将近五千。我数了数筹码,差不多刚好赢了三万,我笑着把筹码给了采韵,示意形势不对了,应该收手了。
采韵也知道久赌必输的道理,她去柜台换了现金。
人就是这样,有时候输一百块钱的沮丧感远远强过赢一万块钱的快乐感。所以我们见好就收,以保持现在的好心情。
然后我们一起上三楼的自助餐厅去吃晚饭,每人二百港币,但里面的菜色丰富,有粤菜,也有葡菜,港式菜,海鲜居然还有龙虾。
我和采韵边吃边聊,不知不觉已经晚上八点多了。我问采韵晚上是住在澳门还是出关住珠海。
采韵眨眨眼,笑着说:“小朋友,跟姐姐来吧。”
我们边散步边聊天来到了葡京大酒店,葡京与金沙很近,走路也就十分钟左右。
采韵带着我径自到了大堂前台,原来她在这里定了房间,我们住的是东翼。
来之前,我就听说葡京分东翼和西翼(也称新翼和旧翼),东翼是正规的高档酒店住房,而西翼是极尽风花雪月的地方,据说有几百个小姐。
澳门不旦赌业发达,业也是极为兴旺,难怪被称为男人的天堂。
我在楼下不禁朝西翼多瞟了两眼,希望能看看传说中的人间胜景。
我在房间洗了个澡,然后打开电视,看espn的网球赛,等着采韵过来会合我,因为女人梳妆的时间与美貌成正比,所以就耐心地等待。
过了一个多小时,采韵终于来敲门了。
我打开门,眼睛顿时一亮,采韵笑呤呤地站在门外,穿了一件黑色的吊带短裙,肤光胜雪,眉目如画。
看着我流口水盯着她看,采韵巧笑盈盈地举起右手中的几个袋子给我,我诧异地看了看袋子,发现有两袋是“阿玛尼”的衬衫,有一袋是“evisu”的牛仔裤。
我平时虽然不穿这些奢移品,但我知道这三件估计价格已经上万元。
采韵笑着说:“不要谢我,这是你下午赢的战利品,我按照你平时的尺码买的,待会试试,不合适到楼下去换。”
我笑着谢了她,也很是感激她的心细,因为她知道把赢的钱给我,我是一定不会收的,但如果她亲手挑的礼物,我是会很乐意接受的。
采韵是个好女人。好女人就像自己的手,当你哪里痒了,哪里痛了,永远会第一时间帮你挠痒揉痛。
我穿上采韵新买的“阿玛尼”衬衫,她买的尺码刚刚好,她从来没有问过我尺码,但我很惊异她的目光如矩。
好衣服穿起来很舒服,只是我这么一个习惯随随便便的人,还是不太习惯太贵重的衣饰加身。
我们先一起到了新世界帝濠酒店大堂之greenspot绿宝酒廊,这是香港著名歌手玛利亚(肥妈)开的酒店,这是澳门很旺的酒吧,请了南非著名wazzup乐队及古巴10人大乐队从9点半就开始不停地演唱劲歌热舞
我和采韵边听歌边喝酒,喝到hight时,我们随人群又唱又蹦(当然采韵是又唱又摇),我们都像蒸熟的螃蟹又红又热。
我们不知不觉喝了两瓶的97年的法国lafite(拉菲),采韵的前面的头发有几缕零乱,但别有韵味地散落在额前,湿润的红唇,晰白透红的脸蛋,在吊带裙里害羞地时不时探出半张脸的酥胸,美艳不可方物,让我看得不觉得有些呆了……
采韵觉得不过瘾,又拉着我去回力球场的ufo的士高夜总会,继续着我们狂欢,也许是在异乡的缘故,我们尽情地喝着,蹦着,摇着,身边的烦事杂事被我们远远地丢到了对面的香港去了。
酒精在我们的脑袋里蓬胀,在我们身体里发热,刚开始我们还只是手牵着手,后来不知道什么时候,我们就抱在了一起,然后是脸靠在一起,最后我们的嘴唇就不自主地亲吻在一起了。
后来我回忆起这段情节,对老莫说,当时的情形就像雨天闪完电后,不打几声雷,好象有点不太仗义。
老莫则惯例鄙视地朝我比了下中指说,别装了,采韵这种尤物,有机会要上,没有机会创造也要上,你丫就装吧。
我承认内心深处是一直在渴望这个时刻的。但也不能否认,我之前就有这种机会,但我用我的理性压住了我的兽性。
大部分是因为月儿,小部份原因是我不想成为“梁子谦”。
都说鉴别男人的标尺,是下半身的勃起的时间与地点:随时随地都能发情的,那是个标准的畜生;何时何地都不能发情的,是标准的废物;借点酒发点情的,是个标准的男人。
很明显,我是个标准的男人。
如果你抱着怀里的美女,左手感受着柔软身体的娇嫩,右手感受着修长大腿的润滑,从一楼亲吻到十楼,然后绅士地送她回自己的房间,绅士地道声晚安。
那基本可以预见,第二天早上你一起床就会发现,你可怜的小弟弟已经被一把愤怒的剪刀裁剪成鱿鱼圈了。
我这人爱冒险,但从来不在女人身上冒险。
所以我直接送采韵回房后,在她没有表示反对的情况下(当然我也没时间征求她的意见),两人双双地倒在了床上。
轻柔的夜灯下,我欣赏着采韵那宛如会唱歌的身子,优美的曲线,皮肤柔软而润滑,胸挺拔而有弹性,当我的手在她身上轻轻抚摸,就好象轻弹着钢琴,一不经意就会流出迷人的曲子。
采韵的眼神迷离但充满了诱惑,她伸出纤纤的双手,搂住了我的脖子,带着我进入到了我梦想的领土,于是两个人融为了一体,紧得连风都无法挤进缝隙。
空气中弥着暧昧的气息,耳边是采韵轻轻的呻吟和越来越急促的呼吸,我们几乎是同时到达了巅峰,采韵不由地喊出了声,紧闭着双眼,用嘴地咬着我的肩膀……
第五十一章
清早,我半闭着眼睛滚下床,去上厕所,摸回床边,从眼睛的缝隙里,看见天已经亮了,采韵赤着脚,身上披着浴巾,站在窗口,凝视着远处港口的风景。提供
所以,咚的一声,我重新倒在床上,采韵回头微笑地看了我一眼,又回头凝望远处的风景。
桔色的阳光恬淡地撒在采韵的身上,似乎是那么的不经意,却又那么的和谐地融为一体。采韵拿着在拍着旭日初升,她的侧面是那么的美丽,仿佛是诗人妙手偶得佳句,又仿佛是琴手浑然天成的绝曲。
想起一个诗人的诗句:“你在桥上看风景,看风景人在桥上看你,明月装饰了你的窗,你装饰了别人的梦。”
现在应该是,你在窗前看风景,看风景我在床上看你。在桥上看美女太考验视力,还是像我一样在床上看比较清晰一点。
我起了身,走到她身边,用双手搂住了她的纤腰,轻轻地吻着她的脸颊。
采韵微微一笑,用唇轻轻地回吻着我,我们一起看着窗外冉冉升起的朝阳,它像只半熟的蛋黄,被烙在天空上。周围的景物在淡淡的晨曦下,显得那么的新鲜。
采韵又拍了几张旭日东升的照片,而我在专心致致地亲吻着她的娇嫩的脸,双手也由腰神不知鬼不觉地挺进大别山,来到她的双峰。
采韵微笑地把脸贴着我的脸,顺手用拍了几张我们的合照。在拍后面几张的时候,由于她的浴巾只是轻轻地披在身上,在我的环拥下,不觉得滑了下来,我的双手便名正言顺地占领了至高点。
采韵想在澳门多待两天,我闲着无事,当然也是无所谓。
傍晚的时候,我们还在补睡,采韵接到一个电话,她转了个身,伸出手,拿起电话,接起了电话,我听电话那头传来一个男人的声音:“丫头,你在哪?”
采韵闭着眼睛慵懒地说:“我在澳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