毓灵满怀希望的心蓦地沈了下去,被雨水淋透的身上传来一阵透骨的寒意。
“毓儿,我知道我亏欠你许多,所以这两年来我一直努力弥补你,你任胡闹我也一再容忍,甚至你闯了祸我还千方百计帮你开脱,但这一次,你做得实在太过了。”元邵突然开口,语气是前所未有的严肃。
“我任胡闹?呵呵,原来在太子殿下的眼里毓灵就是个惹是生非的大麻烦!”毓灵自嘲的冷笑著。
“还有,你什麽时候跟二哥走得那麽近了?这次的事到底是他的主意还是你的主意?”元邵问道,向来温和的脸上露出几分冷酷的神色。
他在怀疑她,他以为她在帮著别人谋夺他的太子之位!口口声声说爱著她,可自己算什麽呢?天下,权势,这才是他最在意的东西!毓灵心中充满怨愤。
“回太子殿下的话,是我自己的主意,与旁人无关!”毓灵赌气的回答,恨恨的偏过头去不看他。
元邵却偏不让她如愿,伸手捏住她尖尖的下巴,强迫她抬起头与自己对视,太子居高临下面无表情的盯著她,幽深的眼眸中闪动著著令人心悸的光芒。
毓灵不甘示弱的跟他对视著,浑身湿透的样子有些狼狈,可是紧咬的下唇和倔强的眼神却满是坚持,没有半分认输。
“那一日,在王丞相的书房,躲在书案下的人是你吧?”元邵又问道。
此言一出,毓灵倔强坚持的表情突然裂开一道口子,苍白的小脸上浮起一丝羞窘的红云。
“我……”她像突然醒悟了一般,想要解释,想告诉他不是他想的那样,她所做的一切不过是为了报仇,从来没有想过要伤害他。
可是元邵却似乎失去最後的耐,他不再看她,轻轻的叹了一口气,说道:“你,太让我失望了……”
毓灵忙拉住他的手,急道:“你听我解释……”
就在此时,未央内传来一声声嘶力竭的痛苦呼声,那是太子妃王思懿的声音,元邵神色一变,冷淡的拂开她伸过来的小手,看也不看她一眼的决然离去……元邵拂开她的力量并不大,但对於毓灵来说却像是遭受了致命的打击,她像被抽干了全身的力气,颓然的瘫坐在地上,身上的寒意愈发沁入骨髓,可是远远比不上心底的冰凉。
他没有发怒,也没有责骂她,但这样冷淡无情的态度却比打骂她还要令她心痛千万倍。
连个解释的机会都不给她,这一次,他真的对自己失望,真的要放弃自己了吗?
昔日两小无猜,情投意合,如今却只落得个互不信任,形同陌路的下场吗?
毓灵心如刀绞,委屈万分,再也忍不住心中的悲伤,伏在地上放声痛哭起来。
狂风暴雨依然无情的肆虐著,毓灵浸在雨水中的下半身已经麻木的失去了知觉,从里到外透骨的冰凉一点一点腐蚀她脆弱的神经,渐渐的,她的眼前模糊了起来……突然,她感到头顶的雨似乎停了下来,模模糊糊中,一个高大挺拔的身影为她挡住了漫天的风雨。
“三哥……”她挣扎著靠过去,虚弱的唤著,感觉自己的身体被拥入一个温暖的怀抱,她再也坚持不住,眼前一黑失去了意识。
元泓神色复杂的望著倒在他怀中昏迷不醒的人儿,那张清秀的小脸苍白得没有一丝血色,嘴唇冻得发紫,眉心紧紧的蹙著,仿佛忍受著巨大的痛苦,虽然昏迷著,纤手却不安的牢牢抓紧他前的衣襟,好像抓住最後一救命稻草似的。
褪去高傲的伪装,敛去倔强的神情,风光无限的兰陵郡主其实不过是个痴情柔弱的可怜女子罢了。
看著这样的她,元泓向来冷硬的心竟然莫名的软了下来,投向她的目光带上了一丝怜惜和心痛,他脱下外袍裹住她冰冷湿透的娇躯,小心翼翼的抱起她,朝他的寝景阳走去。
这一章把我自己也虐到了,55,这是最虐的一段了,接下来会好一些的~
第036章 病体亦承欢
春日明媚的阳光下,繁华万点的杏花林中,一袭粉衫的少女欢快的扑著蝴蝶,不远处,白衣胜雪清雅如仙的少年深情凝望著她。
她蓦然回头,冲著他嫣然一笑,那笑容比满园的春色还要灿烂。
“三哥,三哥……”她咯咯欢笑著,张开双臂投入他温暖的怀抱。
多麽令人怀念的温暖啊,她将头深深埋在他的怀中,贪婪的嗅著他身上淡淡的青草味道。
突然,白衣飘飘的少年摇身一变,一袭玄衣腰悬玉带的王桓之出现在她眼前,满脸厉色的逼近她:“我用一片真心待你,你却欺骗玩弄我的感情!独孤毓灵,你好毒的手段,好狠的心啊!”
她吓得拔腿就跑,却发现双腿绵软,半点力气都使不上来……“不要,不要啊!”毓灵猛地从床上坐起来,浑身冷汗。吁,原来是一场噩梦……“太好了,你终於醒了!” 守在床边的元泓一脸喜色,紧紧握住她的柔荑。
“我……我怎麽了?”毓灵这才发现全身绵软无力,嗓子沙哑,疑惑的问道。
“你因为淋雨受了风寒,高烧不止,已经昏睡了三天三夜了呢。” 元泓答道。
毓灵见元泓声音沙哑,双目隐隐有血丝,显然是一直陪在身边照顾她。那天,也是他把自己从雨中救回来的吧?这麽想著,心里涌起一股暖意,毕竟还是有人关心她的呢。
元泓小心的扶住她,让她靠在自己怀里,柔声问:“饿了吧?我让人把热粥给你端来。”
元泓给人的感觉向来都是冷面冷心的,突然这麽柔情体贴,令毓灵感到十分怪异,不过她还是听话的点点头,轻声细气的说:“多谢王爷。”
一场大病让毓灵清瘦了不少,巴掌大的小脸苍白无力,下巴尖了下去,眼睛却显得更大更深了。印象中,兰陵郡主向来是人前高贵骄傲,人後妖娆妩媚,这副娇怯柔弱的病美人模样倒是前所未见的,令人不免心生怜爱。
元泓从婢女手中接过碗,竟然亲自一勺一勺的喂她吃,眼神温柔,动作体贴,跟印象中那个对她施暴的男人简直判若两人。
毓灵乖乖的张开樱口,小口小口的吞咽著,殷红柔软的丁香小舌无意识的舔弄著沾上嘴角的汁,她虽不是有意的,但这样的动作看在一个禁欲已久的男人眼里,无疑是赤裸裸的勾引。
元泓的眸色渐渐深沈起来,染上了一丝情欲,呼吸也有些重,但他答应过毓灵不再强迫她,何况她现在病体初愈,还发著低烧,他更不能趁人之危。
毓灵看著元泓矛盾的神情,心中了然,她轻轻一叹:罢了,他救了她,又不辞辛苦的照顾她,她不过是个一个无权无势的郡主,拿什麽来回报?能够拿得出手的也就是这副身体了吧?
“王爷,我吃饱了。”她轻声说道,一只如玉的素手却贴上了他起伏不定的膛。
“你想干什麽?别玩火!”元泓一把抓住她不老实的手,眼中满是危险的神色。
“王爷莫非不想要毓灵麽?”她仰起头微微一笑,顿时春色满室,百媚丛生。
元泓看得喉头一紧,一股热气从小腹下方窜起,裤裆一下子就硬了。
“你……真的不要紧?”他强忍著欲望,再一次确认。
毓灵却用行动回答了他的疑问,她伸出玉臂紧紧拥住他的脖颈,主动的吻上了他微冷的薄唇。
“这可是你自找的!”元泓一下子被点燃了,强行压制的欲望如冲出闸门的洪水,瞬间淹没了他的理智,他一把搂住她的纤腰,将她压倒在柔软的卧榻上。
身上碍事的衣料很快被解除,两具火热赤裸的身体紧密的纠缠在一起,毓灵还发著低烧,脑子昏昏沈沈,感觉元泓微凉的身体可以缓解她的燥热,她将柔软的娇躯紧紧贴上他古铜色的雄健身躯不住的磨蹭,让他满腔的欲火更加失控。
本想温柔的对待她,可是毓灵那副妖一样的荡模样让禁欲许久的元泓无法自持,他突然猛地握住她纤细的脚踝向上提起架在他双肩,这个姿势让她的整个部高高翘起,完全暴露在男人灼热的眼光下,连粉红的菊都清晰可见。
“啊……”毓灵没想到元泓一上来就要用这麽激烈的姿势,不由的惊叫出声,美目紧紧的闭了起来。
“睁开眼睛看著……”元泓喘著气命令她,“看本王怎麽占有你!”
她睁开双眸,双腿高抬的姿势让她清楚的看到那从乌黑浓密的毛中伸出的硕阳具如何缓慢的入她的花蕊……元泓刚毅霸气的脸上带著征服的神情,他一边缓慢而坚定的入,一边冷酷的说:“灵儿,我要你记住,你是我的人!无论你有过多少男人,也无论你将来和什麽人在一起,我都将永远……永远在那里!”
伴随著强势的宣言,他猛地用力顶入她的深处,深深的占有了她。毓灵被刺激的睁大眼睛,颤抖著身躯婉转承欢,迎接著他的征伐……她怎能忘记呢,这是她的第一个男人,他在她身体上心灵上打下的烙印,是永远都无法磨灭的。
“叫出来……叫我的名字!”他一边有力的律动一边命令她。
“泓……泓哥哥……啊啊……好舒服……”她哭叫著他的名字,柔软的腰肢像水蛇一样扭动迎合,随著大力抽户里的花越积越多,发出扑哧扑哧的靡声响。
“才几下就这麽多水,真是欠人干的小浪货!”
她发著低烧的身体比往常更加火热,元泓在她火热紧致的甬道纵情驰骋,感到自己的雄壮被热情包裹百般吸吮,那种畅快淋漓的感觉让他灵魂都在颤抖。
大病初愈的身体比平时更加敏感,很快,她的小一抽一抽的收缩起来,柔媚的胴体泛起淡淡的粉色。
他察觉到她已临界高潮,伸出手准确的找到她隐藏在花瓣中的蒂,狠狠的揉弄刺激她,同时加快抽的速度。
“啊啊啊……我不行了……死了……我要被你死了……”毓灵受不住失控的大叫起来,浑身颤抖著发出欲仙欲死的呻吟,花猛地收缩达到了高潮,喷出一股股灼热的体,冲刷过他硕大的头,让他也被这热烫弄得发出感的呻吟。
他猛地提起她的脚踝,让她整个下体都凌空,挺动巨大的阳具狠狠的蹂躏倒弄她不断抽搐著的花,最终在她又哭又叫的求饶声中达到巅峰,头抽搐著喷出大股浓稠的华……元泓说的那句话,是我以前看一部美剧中男主跟还是处子的情人第一次h时说的,原话是“...no matter whoever you are with, i will always, always be there!” 当时就把偶萌翻了,强势又温柔的男人,最让人难以拒绝了~
第037章 皇子的雄心
翌日毓灵醒来时已是日上三竿, 想起昨夜的狂欢,毓灵不禁俏脸一红,最後自己竟是被做昏了过去,连身上衣服和床单什麽时候都被换掉的都不知道。
毓灵坐起身来,觉得腰背虽然有些酸痛,但昨夜“剧烈运动”出了一身大汗,身体的热度倒因此消退下去了,这场突如其来的风寒也总算是彻底痊愈了。
在女的伺候下洗漱完毕,用了点米粥,毓灵松松垮垮的披上外衣,朝景阳的院子信步走去,说实话这还是她第一次来元泓的殿呢。
天气很好,阳光灿烂,正是适合散步的天气。元泓早已到封地为王,景阳只是他偶尔回京省亲暂住的地方,院子也没有什麽特别的风景,不像一般院总是!紫嫣红的开满花儿,这里只有一些苍郁挺拔的松柏,倒也别有一番清幽。
突然,远处传来阵阵剑啸之声,毓灵循声而去,远远望见一袭白色长袍的元泓正在练剑。同样是一袭白袍,元邵穿著显得温和儒雅,而元泓却是英姿飒爽,二人风格迥异,情亦是迥异。
元泓正练得投入,一柄七尺青锋在他手中宛如灵蛇般上下飞舞,剑气纵横,寒光流动,矫若游龙,翩若惊鸿,他的动作如行云流水,力量收放自如,充满美感,又极具张力。
这样的元泓对毓灵来说是陌生的,虽然早就听说过二皇子武功卓著,但今日亲眼所见才算信服。毓灵虽不会武功,但自小在父亲的熏陶下对於武学倒是颇有见解,看元泓的架势,分明是浸多年的高手,即便还比不上她的父亲独孤誉,也应该不在她师兄楼振韬之下了。
元泓舞剑已进入最後的高潮阶段,只见他挥剑的动作反而慢下来,剑势大开大阖,气贯长虹,如指挥千军万马一般气势千钧,地上散落的一层松针树叶被凌厉的剑气激起,纷纷扬扬漫天飘舞。随著一声暴喝,元泓骤然而止,收剑直立,身姿稳如泰岳。
毓灵忍不住鼓掌叫了一声好,元泓闻声转过头来,见到她便露出一个温柔的笑容:“你怎麽下床了?身体好些了麽?”
“多谢王爷,我已经大好了。”
“跟我这麽客气干嘛,还是叫我泓哥哥吧。”元泓暧昧的笑著走上前握住她的玉手,又伸手了她的额头,这才满意道, “果然不发烧了,看来昨晚让你出一身大汗是对的。”
毓灵俏脸微红,没好气的白了他一眼,试图从魔爪中挣脱出来,却被元泓一把拉住说:“你病体初愈,不宜太过劳累,随我去书房坐坐吧。”
元泓的书房简洁素雅,没有任何奢华的装饰,最醒目的是进门的墙上挂著一副字,赫然竟是曹子建的《白马篇》。
白马饰金羁, 连翩西北驰。借问谁家子, 幽并游侠儿。
少小去乡邑, 扬声沙漠垂。宿昔秉良弓, 楛矢何参差。
控弦破左的, 右发摧月支。仰手接飞猱, 俯身散马蹄。
狡捷过猴猿, 勇剽若豹螭。边城多警急, 胡虏数迁移。
羽檄从北来, 厉马登高堤。长驱蹈匈奴, 左顾陵鲜卑。
弃身锋刃端, 命安可怀?父母且不顾, 何言子与妻?
名编壮士籍, 不得中顾私。捐躯赴国难, 视死忽如归。
墙上的字龙飞凤舞遒劲有力,最後一句“视死忽如归”的“归”字最後一笔长长的拖曳下来,酣畅淋漓的豪情壮志几乎要破纸而出。
毓灵感到很诧异,她记得太子元邵的书房里挂的是一副“天下归仁”,在她的印象里元泓是一个野心勃勃志在夺嫡的皇子,却不知他还有这样的豪情。
“你喜欢曹子建?”毓灵忍不住问道。
“曹子建才高八斗,惊才羡豔,谁会不喜欢?不过比起《洛神赋》我更欣赏这一首《白马篇》,可惜啊,他空有满腔报国雄心,却被人猜忌,郁郁而终。”元泓流露出物伤其类的感慨,眼中闪动著不甘和落寞。
毓灵发现自己对元泓的了解真是太少了,原来他的内心竟是如此寂寞!是啊,天家亲情淡漠,兄弟倪墙骨头相残司空见惯,哪一位君王不是踏著累累白骨登上那张龙座?一个在夺嫡中落败的皇子下场,不仅是自身难保,母妃以及母系外戚一族都会被牵累,所以……他做的一切也都是身不由己的吧?
可那是他的真心吗?谁又能理解他的雄心壮志?这样一个武功卓越满腔热血的男儿又岂会喜欢那种勾心斗角的游戏,然而身为皇子,从出世第一天起就注定了争权夺位的命运,毫无选择的余地。
元泓见毓灵用一种悲悯的目光看著自己,不禁自嘲的笑笑道:“怎麽?你觉得我这样一个生於深之中,长於妇人之手的皇子不配有这样的豪情壮志?”
“不,我没有这麽认为,你何必妄自菲薄。”毓灵诚恳的解释。
“不瞒你说,如果不是这个皇子的身份,我定可以做挥斥方遒的一方统帅,驰骋沙场,建功立业,那是多麽快意的事情!说起来,你那位师兄楼振韬到是位难得的将才,我真希望有机会在战场上跟他一较高下,可惜啊……”
“师兄?师兄他怎麽可能跟王爷你对阵沙场呢?”乍听到楼振韬的名字,毓灵的心漏跳一拍,好久没有师兄的消息了呢,好想念他。
“啧,你胆子不小啊,在我面前还敢走神想别的男人?”元泓不满的威胁道,顺手把她搂进怀里,灵活的大手在她的腰间乱挠,弄得她咯咯娇笑不断求饶。
正在此时,外面走来一个女,朝元泓跪下说他的母妃贵妃娘娘请他过去,元泓这才恋恋不舍的放开她,临走前还嘱咐她好好休息。
元泓快步朝门外走去,半路突然遇到一个送信的小太监,只见那个小太监佝偻著背朝他下跪,禀奏道:“王爷,丞相又有信函要呈给兰陵郡主。”
元泓轻哼一声,这都不知写了多少信了,这王桓之还真是魂不散啊!他顺手接过那厚厚的信封,微微用内力一抖,那一叠信纸就化为碎片纷纷落下。
“回去告诉丞相,郡主不愿见他,让他不要再来信了。”元泓冷冷的吩咐道。
“是。”小太监躬身领命。
---------------------------------------
注:曹植(192-232),字子建,沛国谯(今安徽省亳州市)人。三国曹魏著名文学家,建安文学代表人物,也是乐府变革的关键人物。魏武帝曹之子,魏文帝曹丕之弟,与曹、曹丕合称为“三曹”。南朝文学家谢灵运曾有“天下才有一石,曹子建独占八斗,我得一斗,天下其他的人共分一斗”的评价。
曹植天资聪颖, “年十岁余,论及辞赋数十万言,善属文”。建安十五年,曹在邺城所建的铜雀台落成,他便召集了一批文士“登台为赋”,在众人之中,独有曹植提笔略加思索,一挥而就,其文曰《登台赋》。曹看後,赞赏不止。当时曹植只有19岁。才华出众的曹植得到曹的宠爱,曹曾不止一次想立其为世子,然而曹植行为放任,不拘礼法,屡犯法禁,引起曹的震怒,而他的兄长曹丕则颇能矫情自饰,终於在立储斗争中获胜,登位称帝。
丕即帝位,忌其才,欲害之,限令七步成诗,於是便有了那著名的 “本是同生,相煎何太急”的千古名句。曹植後来多次上书请用,不遂郁郁而死,卒年仅四十岁。
曹植的满腔报国热忱,豪情壮志,从这首《白马篇》可以窥得一二,这也是我最喜欢的一首。
请多关注偶的参赛新文《楚烟桃花乱》,跟媚色风格完全不同的轻松系现代文,有空帮偶去打个分投个票啥的,某梦感激不尽哦~~
王桓之番外:雨霖铃
舞姬莲月
我是名动洛阳的第一舞姬,年方二八,色艺双绝。
垂涎於我的美色倾倒於我的舞姿的男人,不计其数,可我从来不理会这些酒色之徒。我虽出身低贱,却心比天高,定要嫁一个顶天立地的大丈夫。
当丞相府派人请我去表演时,我突然意识到,我一直等待的机会来了!
我事先探听到王丞相最喜爱看胡旋舞,而这恰好也是我的强项,於是便做好了准备,一定要一举让他拜倒在我裙下。
当激扬明快的琵琶乐声响起,我轻纱遮面,身著一袭金色纱裙,如灵般翩然而至。
我早听说过丞相王桓之如何位高权重,权倾朝野,却不曾料到他竟是如此年轻俊朗,风神如玉,一双幽深如墨玉的眼睛仿佛能洞彻人心。
丞相本已微醺,慵懒的倚在榻上,他一袭广袖青衫,气质如莲,风华如月,生平第一次,我竟然生出自惭形秽的感觉,觉得“莲月”的名号应该形容他这样的人才对。
他看著我,眼中闪过瞬间的惊豔,我开始跳起胡旋舞,他不禁坐直了身子,目不转睛的望著我,眼中浮现起狂喜,仿佛看著失而复得的珍宝。
我越跳越快,眼神妩媚,神态妖娆,曲终舞停之时,我娇弱无力的倒在了丞相的怀中,自然而然的摘下了我的面纱,露出我引以为傲的绝色姿容。
不料,当丞相看到我绝美的容貌时,眼中的狂喜突然被巨大的失望所替代。
“不,不……你不是她……”他毫不犹豫的推开了我,凄然大笑著,脚步踉跄的转身离去。
我看著丞相走远,在我一生中,从来没见过那麽悲伤绝望的背影,还有那凄凉如孤雁哀鸣的笑声。
我想:丞相一定是爱惨了那个“她”吧?
可是,那个“她”,到底是什麽样的女子,能令丞相如此痴迷,却又令他如此伤心?
丫鬟小翠
八岁那年,一场饥荒带走了我双亲的命,无依无靠甚至没有钱安葬爹娘的我,走投无路只能跪在路边乞讨,谁能帮我安葬了父母,我就卖身给他做牛做马。
当一位白衫胜雪的年轻公子微笑著朝我走来时,我以为见到了天上的神仙,这世上怎麽会有长得那麽好看的人?
这位公子替我安葬了父母,又收留了无家可归的我,他的恩德我毕生难保,唯有倾其一生尽心侍奉他。
是的,他就是我的主人,当年王家才华横溢的小少爷,如今权倾天下的大丞相,王桓之。我知道有人说他玩弄权术,心狠手辣,可在我心里,丞相是最完美的人。我知道自己只是个身份低微的丫鬟,我不敢奢求丞相的宠爱,只求此生可以侍奉左右,便已知足。
本来,一切都可以很好,如果没有那个女人出现。
丞相牵著她的手走到我面前,他的眼中饱含著我从未见过的深情和眷恋,他对我说:“这是灵玉姑娘,以後你要好好侍奉她,就像侍奉我一样。”
我心里万般不愿,却无法违逆主人的命令。
她是一个非常特别的女人,她并没有倾国倾城的美貌,却能令丞相为她神魂颠倒;她只是出身低贱的舞姬,可是举手投足之间却隐隐有著高贵的风华。
自她来到相府,丞相就像变了一个人,酒色无度,夜夜笙歌,冷落了府中一干姬妾,连政事也荒废了,还沾染了五石散。我眼睁睁看著丞相一天天消瘦,却无计可施。
没多久,丞相就宣布要娶她为妻,可是突然有一天,里来了位王爷带走了她,原来她不是什麽舞姬,而是那个豔名远扬声名狼藉的兰陵郡主。
她走以後,丞相就吐了血,还大病一场,病愈後绝口不提她的名字,但却开始沈湎歌舞,终日饮酒作乐,还大量服食五石散,原本温和的脾气变得暴躁易怒,看得我心惊胆战。
一天半夜醒来,我突然看到原本是她的房间里隐隐约约有灯光,於是便偷偷过去,透过窗纸的小洞,我看到我最尊敬的丞相跪坐在地上,手里捧著一件华美的红色喜服,那本是丞相找来江南最好的绣娘为她缝制的喜服,上面缀满了几十颗价值连城的东珠。
我看到丞相紧闭著双眼,轻轻抚著那喜服,好像抚著心爱的女子,嘴角扬著幸福的笑意,清瘦秀逸的脸上满是温柔的神色。然而当他慢慢睁开眼,那双如黑曜石般的眸子却悲伤绝望得让人喘不过去来,两滴晶莹的泪珠无声的顺著他白净如玉的脸庞滑下。
我的心疼得快要抽搐了,却只能死死的捂住嘴,任由眼泪模糊了我的双眼……第二天,丞相突然下令驱逐了所有的舞姬,又遣散了府中的一干侍妾。
管家王忠
我们家世世代代都是王家的忠仆,我父亲是王老爷的管家,而我则是从记事起就开始侍奉王家小少爷,就是後来的王丞相。
王家是累世豪族,王家的小少爷自幼便是锦衣玉食的贵族公子,更是才华横溢的当世人杰,但私下里他待人谦和,没有一般纨!公子的不良习气。
少爷自小就与众不同,淡泊名利,喜自由,最大的愿望是做一位不求闻达於诸侯的隐士高人。在十七岁的时候,少爷辞家远游,一去就是三年,等他回来的时候,王老爷已病逝了。
老爷是得急病过世的,连遗嘱都没来得及立下,夫人与老爷伉俪情深,居然也随之而去了,等少爷赶回来,却发现王家诺大的家产竟已被叔伯亲戚瓜分殆尽,只剩下空空的大宅院。
小姐,就是後来的王皇後,是个有心气的姑娘,自愿进选秀,而少爷,把自己关在房间里整整三天之後,终於大彻大悟,抛弃了他浪迹江湖的隐士梦想,为了重振家门,他走上入仕为官之路。不到十年的时间,他就成了权倾天下的一代权相。
在我心里,少爷一直是神一样的存在,永远那麽冷静自持,智珠在握,没有难得倒他的事。
可是那句话叫什麽来著,英雄难过美人关。
我从来没见少爷对一个女人这麽上心,就是当年的萧夫人也不过是相敬如宾罢了。
兰陵郡主可能就是少爷命中的劫数,有些人最好不相遇,遇上便是在劫难逃。
今夜月色如钩,残荷满塘,少爷又在对月独酌了。
朦胧的月色下,他面容清逸如谪仙,一袭广袖长衫,衣不胜体,举杯邀月,形影相吊。
“相爷──”我担心的唤道。自兰陵郡主离去後,少爷意志消沈,身体一日比一日消瘦,真是令人担心。
“中可有她的回信?”少爷淡淡问道。
我黯然摇了摇头,少爷见状轻叹一声,自嘲的笑笑:“她恨透了我,自然不会再理我,可笑我却还痴心妄想。”
“恕老奴多嘴,您应该好好保重身体,过去的就让它过去吧。”我壮著胆子劝慰道。
少爷轻笑著摇了摇头,低语道:“我何尝不想忘了她?如果想忘便能忘,那该多好?你不用管我了,下去吧。”
我领命退下,走得远远的,回头凝望,只见少爷踉跄的站起身,猛地灌下一口酒,神情如痴如狂,他突然拿起桌案上的羊毫,龙飞凤舞的不停书写著什麽。
少爷的书法一字千金,世人难求,可惜,秋风却不解风情,一阵萧瑟刮过,桌上的白纸像雪片一样飘上半空,又纷纷扬扬的落入池塘。
我的眼神极好,清晰的看见那每一张白纸上都写著两个大字──毓灵。
终於让我写出来了,2500多个字啊,可虐死我了,我容易麽我?!
为了奖励偶的勤奋,表忘了给楚烟投票打分呀,先拜谢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