珍珍从跟了四人帮乐队之后,家里条件马上在一点点的改变。
为了能在台上受到更多观众的喜欢,她的穿着在村民的眼中,也突飞猛进。
在没有进入四人帮乐子之前,她在村里年轻人的面前走过。
好象一条狗窜过一样,只能把大家吓一跳。
随后对她的印象也就完全的消失了。
她穿着一条补了不知道有多少补丁的破裤子,还调调的腿。
上衣穿着一个破长衫,那条长衫穿了多少年了,是从奶奶辈传下来的也都不一定。
反正是补了又补,象一个耸大娘似的。
呼呼拉拉的把她那漂亮的,白嫩的胸都盖的严严实实的。
好似一个没有育好的女孩一般,让人看了倒胃口。
可现在呢!
简直不敢让村里的后生们正眼相看,
士别三人当刮目相看,这句话用在珍珍的身上,那简直再准确不过来,穿着那可是时髦的打扮了。
现在的她,再从村里年轻人的眼前走过。
就好象有人下了一句口令似的,齐刷刷的同时间目光射到她的身上。
从那目光中,就能看出来,那些村里的后生,恨不得一下子接她吃到肚子里去。
也有一种恨自己以前目光短浅的悲哀。
身上是穿的越来越少,裙子是越穿越短。
修长大腿穿着一个看似透明,又不透明的长筒的袜子,高高的,白洁的前胸似露非露,如同雾里看花。
转眼间,这种时髦的打扮,一下子让珍珍就现了自己的存在感。
在她独自一个人坐在家里,看着那破破烂烂的,四处贴着过时的报纸,到处漏风的破旧的屋子里时,她总是忍不住开开心心的,愉快的想着。
现在这个样子,和以前比起来,怎么差距这么大呢,以前的自己,十多年来,是不是有些白活了。
原来,钱是这么重要,有钱的自己,就算是不刻意的打扮一下。
都能吸引着那火辣辣的目光,向自己投来,自己一走过,如同村里一道亮靓的风景。
和村里的丽红比起来,她感觉,基本上能一下子赶到了同一个起跑线上。
这还不算,以后自己要是把家里的房子,再翻新一下,优势马上更没法比了。
看看整个村子里,能有几个人敢和自己相比呢!
就是那些大老爷们,又能怎样,他们在地里劳累了半辈子了。
怕的是也盖不起,那漂亮的砖瓦到顶的房子吧!
这是什么,这就是差距,这是什么,这就是先富起来的优势。
我现在基本上,属于村子里先富起来的代表了。
等到了万元户的时候,我也可以上报纸,宣传我的光荣,响应国家号招的传奇人物了。
有钱了,就要过有钱人的生活。
以后,家里的猪说啥都不养了,买猪肉吃,才几个钱呢,一二块钱一大关。
才几个小钱呢!也就在台上扭两下的事。
现在看到猪叫,鸡叫,她全身都起鸡皮疙瘩。
那叫声太难听了,那声音都有些森人。
夏天,那么热的天,坐在屋子里,不用动就能一下子闻到飘进屋子里的那种,又臭又恶心\的味道。
就算是这些都能忍受,那些无数的的咬咬,如同战斗机一般。
半夜里,就能把你给搞迷糊了,晚上睡觉,常常把自己那白嫩嫩的皮服,咬起很多包来。
这么有性感的皮肤,起一个红点点,让观众看了象什么话。
那一个大明星,大演员,胳膊上有蚊子咬的红点点呢!
要想尽快的拉近和明星们的距离,那就要彻底的改变目前的一切生活习惯。
把所有养的猪全都杀了,遭那份洋罪呢!
另外,爸爸整天吃药的钱,她也能大方的买得起了。
妹妹上学的钱,也不需要东借机西借了,家里的条件转眼间,起到了天翻覆地的巨大变化。
连她都没有想到,自己会这么快就有了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