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老大身体庞大的儿子仰躺在灵床上,被成堆的鲜花包围着。他事实上是躺在花丛中。在低沉幽怨的哀乐声中,几十个身着黑衣的人,绕着灵床转圈子。兰老大站在儿子头前,探下身去,注视着儿子的面孔。然后他就直起腰,抬起头,满面都是笑容。他对着众人说:我的儿子,从生下来到现在,一直过着锦衣玉食的生活。他没有痛苦,也没有烦恼。他除了想吃肉之外没有别的欲望。他的欲望都得到了满足。他看看儿子那个高高地挺起来仿佛一座山丘的肚子,继续说:他饱食了一顿肉后,在酣睡中死去,一点痛苦也没有。我的儿子的一生,是幸福的一生。作为这个孩子的父亲,我尽到了自己的责任。更让我感到欣慰的是,儿子是死在了我的前面,他的后事我会安排得很好。如果有阴曹地府,我的儿子去了那里,也是享用不尽的。他死之后,我就百无牵挂了。今天晚上,我要在公馆里大宴宾客,你们各位,都去参加,穿上你们最华丽的衣服,带上你们最漂亮的女人,去我那里喝最上等的美酒,吃最精美的食物。在兰公馆富丽堂皇的大厅里,在各种名贵菜肴的混合香气里,兰老大举起盛着高级白兰地的玻璃杯,酒浆在杯子里荡漾,焕发出琥珀般的光彩,为了我的儿子享尽人间富贵,无疾而终,干杯!兰老大朗声道。看上去他没有丝毫痛苦。他真的没有丝毫痛苦。
我和那三个人的吃肉比赛,在肉联厂伙房前的空地上露天进行。
在后来的岁月里,我经常回忆起这件事。每当我回忆起这件事,就会走神,就会把手边正在做着的、心中正在想着的事情忘记,就会全部身心回到那个日子里。
比赛安排在下午六点。这个时间,白班的工人刚刚下班,夜班的工人已经入厂。季节在初夏,一年当中白昼最长的时候。下午六点时太阳还很高,农民们还在田野里劳作。麦收刚刚结束,空气中洋溢着麦子的香气。我们厂门前的公路上,晾晒着许多新麦子。有时候,风从厂外刮进来,送来了许多农业生产的气味。我们虽然还住在村子里,虽然还是农村户口,但我们已经不是纯粹的农民。我们白天给牲畜注水,夜晚将注水的牲畜屠宰。我们前半夜将注水后的牲畜屠宰完毕,将它们尸体分割成块,请肉类检疫站的人盖上蓝色的图章,后半夜运进城。刚开始几天,肉类检疫站韩大叔那个部下还来值班,装出一本正经、公事公办的样子,但很快他就烦了。他把那枚图章和那个印泥盒子扔在我们屠宰车间,由我们的人自己加盖。为了防止水分流失,减轻肉的重量,当然更重要的是怕水分流失影响了肉的质量,我们在肉的表皮上,喷洒了一种防泄漏的胶水。这种胶水对人没有什么好处,但也没有什么坏处。那时我们的冷库还没建好,当夜杀出的肉,必须当夜运出去。我们厂里有三台专门为拉肉设计改装的汽车,开车的三个小伙子都是复员兵,他们技术过硬,性格果断,相貌冷酷,让人望之即生敬畏。每天凌晨两点左右,肉联厂的大铁门在那两个看门老头的推动下,喀啦喀啦响着向两边张开,三辆满载着放心肉的大汽车,一辆咬着一辆的尾巴,有那么点鬼鬼祟祟的意思,从厂子里开出来,拐一个小弯,爬上柏油的马路,调整一下呼吸,然后就像野马一样,撒着欢儿,向前窜去,雪白的车灯光芒,把通往城市的道路照得雪亮。尽管我知道车上拉的是注过洁净井水因此才能保鲜的放心肉,但是我每次看到黎明前最黑暗的时刻从厂子里悄悄开出、一上马路就加大油门猛烈奔驰的运肉车,心中就浮起一种神秘的感受,好像车上拉的不是放心肉,而是见不得人的违禁物品,炸药或者是毒品什么的。
我必须郑重地说明这样一个被舆论误导了许久的问题:注水肉并不全是坏肉。我承认,我们屠宰村在个体经营、非法屠宰时期,许多人往肉里注水,不讲究环境卫生和用水卫生,确实生产过大量的劣质肉。但我们肉联厂将屠宰后注水改变为屠宰前注水,这是屠宰史上的一次革命,用老兰的话说就是:这次革命的意义怎么评价都不会过分。还有一个重要的因素,决定了我们厂生产的注水肉比不注水的肉要鲜嫩许多。我们本来可以使用自来水灌注,但我们没有使用自来水。因为自来水里含有漂白粉等化学物质。我们生产的肉是纯粹的农业文明时期的肉,拒绝任何化学物品。因此我决定使用我们厂里那口深水井里的水作为我们的灌注用水。这口井里的水,透明澄澈,甘甜无比,比那些瓶装的纯净水、矿泉水的质量都要好。这样的水,本身就是琼浆玉液。许多因为上火而眼睛红肿的人,用这井里的水洗一次,眼睛马上就明亮。还有那些因为上火小便发黄的人,喝两碗我们的水,小便马上就清亮如泉。想想吧,我们用这样的水灌注即将屠宰的牲畜,用这样的水灌注过的牲畜杀出来的肉,该是什么样子的上品啊?吃这样的肉,您如果还不放心,那您的心就永远悬着吧。我们的肉,吃了都说好。我们的肉,被城里的大商场包销。我希望大家不要一听到注水肉就马上想到肮脏的非法屠宰点,就想到臭烘烘的腐败气味,我们的肉水灵灵的,生气蓬勃,焕发着青春的气息。可惜我不能让你见到我们的注水肉,可惜我当年创造的业绩已经不复存在,可惜我也只能通过回忆的方式,来重新体味我的也是我们肉联厂的光荣历史。
都听说了我要和那三个大青年比赛吃肉的事,下班的晚走,上班的早来,聚集了一百多人,围在伙房前,等着看热闹。话说到这里,我又忍不住要分岔,用过去那些说书人的说法就是"花开两朵,各表一枝"。
说在人民公社时期,村子里的人还集体劳动,在工间休息的时候,曾经有两个人进行过一次扬名久远的吃辣椒比赛,赢者奖励一包香烟。设奖的人是生产队长,参加比赛的人,是我的父亲和老兰。那时他们都十五六岁,说大不大,说小也不小。那次比赛用的辣椒可不是一般的辣椒,是那种特别辣的羊角辣椒。每人四十个,都是那种又长又大、颜色紫红的。一般的人,吃一个这样的辣椒都会捂着腮帮子叫娘。队长的这包香烟,可不是那么好赢的。我没有见过我父亲和老兰那时候的模样,我只能想象。我父亲和老兰,是朋友,也是对头,两个人一直着劲儿。经常地摔跤,总是胜负难分。可以想象,他们两个吃那四十个辣椒的情景;无法想象,他们吃那四十个辣椒的情景。四十个羊角辣椒,摆在地上,是不小的一堆啊。四十个羊角辣椒,上秤一称,最少也有两斤吧?他们两个几乎是同时吃完,第一轮不分胜负。第二轮每人二十个,还是不
(本章未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