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项买卖就是皮毛生意,可以说,西伯利亚几乎一切野兽都是会走动的皮毛,大的有虎皮、熊皮、豹皮,中等的有鹿皮、狼皮、麂皮、小型的有貂皮、海狸皮、水濑皮、旱濑皮等等,每一张皮毛都是真金白银。
当时没有养殖业,皮毛的获取全靠野外,而西伯利亚久无人烟,能够提供皮毛的野兽多不胜数,于是科什图尼察轻松加已愉快地大肆屠杀野兽,获取皮毛,然后与喀尔喀蒙古人接洽,皮毛卖给他们牟利,换取银元与物资,赚头不小。
正因为这是一条重要的贸易通道,参与的喀尔喀蒙古人没有吱声,由于监管条件的落后,他们皮毛投放市场只当成是野人所为,没引发明军的警觉。
那时期的野人部族多如牛毛,数不胜数,即使是驻蒙古明军与情报机关有通天的本事,也无法察觉。
科什图尼察一伙在北海边大肆屠杀野生动物,赚取丰厚的利润时,一个晴天霹雳从喀尔喀蒙古人那边传过来说明军要来了!
他们不仅要来,来了还不走了,说要对北海实际管辖。
断人财路,无异于杀人父母,是可忍,孰不可忍!
这帮亡命之徒就在科什图尼察的组织下做好了备战准备,检查他们的火枪与弹药,派出侦察兵前出,打探情况,预备着将来犯的明军给打回去。
匪徒们虽说桀骜不驯,但别有本钱,他们的马术普遍良好,劈杀水平不差,玩枪的技术因为保命的需要而相当顺溜。
比如科什图尼察的保镖安德列,力大无穷,手持斧头,能够干净利落的将人分尸。
还有骑兵头子尼古拉,在高速奔驰的马匹上能够把人剃发而不是劈头,当然,有时他也会失手,把人头给劈爆,那多是没喝酒的时候,喝酒他绝对不会砍错。
尤其是他们当中的杀狼小子安德列·瓦希里·列昂诺夫,是个哥萨克,不过双十年华,却已经有了猎杀技术十二年之外,八岁就随祖父到雪地里设诱饵杀狼。
那时期是蛮荒年代,人口少,野兽多,狼敢白天进镇里偷鸡,熊瞎子晚上来居民家里摸营,出了城镇就是野兽的天下,晚上黑灯瞎火,单个人都不敢走夜路。
在诸多害兽中以狼为患,所以打狼是很多俄国猎人都必须面对的情况,可是狼性狡猾,你带了兵器出动它们就会溜得远远的,你要是不带兵器,它们就会上前咬你,聪明得要命。
所以用放诱饵来杀狼是一个有效的途径,瓦希里从小杀狼,已逾百条,他的枪法犀利,用滑膛枪在百米射程内别人是百分之五十的命中率,他达到了百分之八十,而在五十米射程,他的命中率几乎百分之百!
他的父亲是个酒鬼,以三瓶酒的代价把瓦希里卖给了路过的科什图尼察做小厮,很快科什图尼察见识到他的枪法后,就把精心保管的线膛枪交给他使用,还为他设计了一套作战方案,即别人为他上膛,让他发挥出百发百中的能力。
凭借着手里的人枪,科什图尼察准备迎头痛击明人。
说起那些与老毛子做生意的喀尔喀蒙古人也够坏的,他们不仅骗了明军,还把老毛子也给骗了,他们说到来的明军不多于千人,但当明军到来时,匪徒们被吓了一跳。
见到对方人强马壮,人数多且不算,装备非常精良,看上去士气旺盛,这仗还怎么打?
可是不打也要打,科什图尼察还是有点能耐的,他观察了明军的情况后,决定放过前军与中军,专门打明军的辎重部队。
只要辎重被毁,没有了过冬物资,科什图尼察才不相信明军能够在冬天的酷寒中坚持下来。
他精心选择了一个战场,并且一开始,瓦希里击毙了明军队伍的首脑罗国星少校,致使队伍大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