杜青衫照着她的操作也给自己手里的兔子灌了黄酒,边灌酒,边问:“直接杀死不就得了,杀个兔子还要这般麻烦?”
“果然是十指不沾阳春水的大少爷,以前恐怕是只吃过猪肉,没见过猪跑吧?”
宋归尘笑道,“兔肉好吃不好吃,很大一部分取决于兔子死时受到的痛苦程度,若它是在痛苦中死去,肉质便大打折扣,故要先以酒将它灌醉......”
“我还,真没见过猪跑。”
杜青衫这话说得有些底气不足。
身为杜府长公子,在遇到宋归尘之前的十九年里,他连厨房都没进过,衣来伸手饭来张口惯了,确实不曾见过猪跑。
宋归尘扑哧笑了出来:“不过你处理猎物的手段倒不像个生手。”
“我曾经跟着武叔出关去过大辽,一路上还是我打猎填饱两人肚子的呢。”
“你还去过大辽?”
“想不到?”
宋归尘果然认真想了想,随即笑道:“倒也不是想不到,只是有些羡慕。”
“羡慕?”
“嗯,我长这么大,还没有离开江南一带过呢。”顿了顿,又补充了一句,“我说的是主动离开。”
说话间,杜青衫已经熟练利落地将兔子剥了皮,将兔肉斩成了大块大块的块状,问宋归尘道:“这么多兔肉,小尘准备怎么做?”
宋归尘稍一思索:“既然这么多兔肉,今晚就吃一桌全兔宴吧。”
全兔宴?
光是想想,就觉得很好吃。
杜青衫吸溜了一下嘴巴里不由自主地泛起的津液,满怀期待。
在小尘身边待久了,他学到的一件事就是:天大地大,吃饭最大。
无论什么烦恼,在美食面前,都不值一提。
暮色渐起之时,顾易兄妹领着宋绶主仆到了孤山。
快到放鹤堂时,四人被一阵肉香吸引得肚子咕咕直叫,只觉得原本不甚饥饿的肚子,因这肉香,变得饥饿不已。
尤其是宋湖,早已不知道说了多少次“好香好香”。
若不是大人不会武艺,只能步行,他就要运起轻功赶快去到香味来源处,先一饱口福了。
腹中饥饿,脚下都不由自主地加快了步伐。
站在放鹤堂外,宋绶暗自赞叹:久闻林隐士大名,今日亲至,这孤山虽偏远,但却似世外桃源,着实叫人钦羡。
顾易上前扣响了柴门,前来开门的是屁颠屁颠的杜青衫。
他嘴里还嚼着宋归尘投喂的一块红烧兔肉,因肉太烫了而龇牙咧嘴。
本以为敲门的是武叔,结果,门外齐齐站着三男一女。
除了顾兄之外,还有……宋大哥,宋湖这小子也跟来了?
杜青衫呆了一呆,下意识要关门,宋湖快了一步站在门前,噙着眼泪,怒气冲冲地吼道:
“杜哥哥,你太过分了!”
一句话吼出来,宋湖哇地大哭起来。
“我……”
杜青衫理亏,一年多来第一次见到故人,心绪复杂,只拍着宋湖的肩膀,看着宋绶不说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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