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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29章(1 / 2)

一进商场,林朝便忍不住叽叽喳喳地跟在林花诺身边问:“姐姐!刚才真的是江遇那个大明星吗!”

“我寒假还看过他的电影!他超帅!”

“姐姐,你为什么和他住在一起?”

“姐姐难道和他结婚了吗?那我是不是可以喊姐夫?”

……

肖韵牵住林朝,正着神色道:“迢迢,不可以这么不礼貌地去问你姐姐的**。”

林朝连忙住了口,鼓起嘴巴像个河豚,然后点了点头。

林朝带着歉意和林花诺道:“对不起,姐姐,我刚才只是好奇。”

林花诺倒是没太在意,毕竟林朝刚才说得太快了,林花诺一句也没听进去。

林朝今天外面穿了一件粉色的外套,内搭白色的长袖,下面配了卡其色的裤子,头上戴的棒球帽也是粉色的。

只要不是在学校那些欺负过自己的人面前,林朝不会隐藏自己的喜好。

他就是喜欢粉色这种少女系的颜色,哪怕他是个男孩子。

林朝一直牵着林花诺的手,林花诺垂头看了好几次林朝,但是林朝都没有松手的想法。

林花诺动了动手,想把手抽出来,林朝立马抬头看向林花诺,“姐姐,你是不是不喜欢我牵着你?”

林花诺抿了抿唇。

林朝懂事地松开手,道:“姐姐不喜欢的话,我就先不牵了。等你喜欢我的时候,我再牵!”

说完林朝还冲着林花诺笑了起来。

林花诺觉得自己的心此刻好像泡进了温水里,暖呼呼的。

江遇把最好的都给她了,但是依然有很多感情,需要别人来教会林花诺。

比如联系着血缘的亲情。

林花诺从林父身上感知到的是疏离和小心翼翼,从林母身上得到的失望与累累伤痕,他们给予的这些负面情绪,足以取代他们与林花诺血脉相连的亲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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唯独天真烂漫的林朝,才六岁的迢迢,他带给林花诺的是一种纯粹的亲近和喜爱。

林花诺觉得自己好像站在一个巨大的水晶球外面,而她已经伸手触碰到了这颗水晶球的外壁。

林花诺停下脚步,伸出一根手指,在林朝疑惑地神情下,道:“一点。”

只是有一点不习惯而已,不可以牵手,但是可以先牵着手指。

林花诺的话语总是很简短,没有习惯她说话方式的人总是会摸不清头脑,听不懂。

但是林朝一下子就懂了,小手轻轻抓住林花诺的食指,笑着道:“姐姐,你今天真好看。”

“你是不是平时也贴面膜呀?”

“还是贴黄瓜?上次我偷偷拿一根黄瓜试了一下……”

肖韵无奈地瞥了一眼小嘴叭叭个不停地儿子,她和林父都不是话多的性格,偏偏林朝的性格好像和他们夫妻二人互补了似的。

肖韵选的商场是盛京出了名的高消费地方,室内设计别出心裁,就算是周日这种人流高峰期,也不会显得非常拥堵,反而空间开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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