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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九章 相见不如不见(1 / 1)

圆圆到了十岁才第一次见到自己的亲生父亲,而她的亲生父亲也是十年后才第一次见到自己的亲生女儿。圆圆的爸爸在他的女儿还没有出生时,就因为犯了盗窃罪而被捕入狱被判刑五年,一直到现在,时隔十年后,他才第一次见到自己的女儿。欣喜、愧疚,各种复杂的心情泛在心头,五味杂陈、无法形容。他曾经那么的努力,只是想让自己的女人和自己的孩子生活的更好,但是,他终究未能如愿。在他被捕入狱仅仅两个多月后,他所爱的女人就成为了另外一个男人的女人,他朝思梦想欣喜万分所盼着的即将出生的的女儿,却连面都没有见过一面就喊了另外一个不是她爸爸的男人近十年的爸爸,这是命?还是劫?他说不清楚,他只想把自己的女儿带回自己的身边,好好尽一个父亲十年未尽的职责和义务。可是,他后娶的这个妻子是坚决不同意他把这个可怜的孩子带回家的。“人在屋檐下不得不低头”,他的第二个女人曾经是个寡妇,更是一个悍妇,而且出狱后的他曾经是那么的一无所有,是这个女人不嫌弃他劳改犯的身份而收留了他,并让他住进了这个女人的家中,他只有痛苦而又无奈的选择放手。

当圆圆被她的姑姑领着第一次见到自己亲生爸爸的时候,她是那么的陌生而又拘谨,在她那小小的年纪里,她还搞不懂这些复杂的关系,她只是听着她的姑姑在旁边不停地催促她喊站在自己面前这个陌生的男人为“爸爸”,而面前的这个陌生男人也是在那里迫切的希望自己十年未曾谋面的女儿,喊他自己一声“爸爸”。

在姑姑的不断催促和怂恿下,她终于怯生生的喊了一声“爸爸”。这个男人立刻欣喜万分两眼通红的抱起自己的女儿,只有哽咽,没有其他,这是不需要语言的父女相认。从此,这个可怜的孩子有了属于自己的真正的爸爸,但是她不知道,在今后的漫长人生旅程中,与其有了这个亲生爸爸,倒还不如没有这个亲生爸爸。没有和这个亲生爸爸相认之前,她的生活是那么的快乐,她有一个妹妹、一个弟弟,虽说家中的那个爸爸不是她的亲爸爸,但是她真的没有感觉到她在这个大家庭里,她的地位和她的弟弟、妹妹有什么不同,她感觉这个不是她爸爸的爸爸对于她们三个孩子一视同仁,并没有什么不同,她已经习惯了在这样的一个大家庭里生活。

是的,如果没有这次父女相认,这个女孩的生活也许真的还像原来那么的幸福和快乐。“相见不如不见”,这个孩子不知道,正是因为有了这次相见,才有了她今后生活的颠沛流离、四处漂泊。

“相见不如不见”,真的,有时相见真的不如不见。如果没有这次圆圆和她亲生父亲的相见,也许,这个曾被圆圆喊了十年爸爸的男人还能够继续把圆圆当着自己的亲生女儿一直抚养下去,因为这个男人真的习惯了这个不是他亲生女儿的孩子天天那么一口一口的亲切的喊着他“爸爸、爸爸”,这种十年没人打扰的日子里,让他已经习惯了这个女孩对他的称呼。十年以来,这个女孩从未见过自己的亲生父亲,十年以来,这个男人早就把这个女孩当作是自己的亲生孩子了。

“相见不如不见”,他们的相见让这个曾经是圆圆爸爸的男人彻底坐不住了。既然你们父女相认,那么我就也该完成自己的任务了。他知道,如果没有他们父女的相认,他们的生活也许还会像原来那么幸福快乐的继续下去,可是,一旦这种安静祥和的氛围被打破,那么一切就都回不到原来的样子了。让他感到更为尴尬和苦恼的是,他们的老家曾经都是在那么一个穷的叮当响的苏北平原腹地,两家相距不远,只有三四公里的样子。命运的如此巧合的让这两个男人竟然在异乡如此尴尬的相遇,他们都选择在我们这条小街上安家落户,关键是这两个男人现在所居住的家相距却是那么的近,直线距离仅仅不到一千米远。

他不能容忍再继续帮另一个男人带孩子,而这个孩子的亲生父亲又因为迫不得已的原因不想把这个孩子带回到自己身边,可怜的孩子就这样被这两个男人当成了皮球踢来踢去。

是呀,事情总是要解决的。于情于理于法,这个袁姓男人都是没法逃避抚养自己孩子的职责和义务的。一个曾经不是他孩子父亲的男人无怨无悔的替他抚养了十年的孩子,他连一分钱的抚养费都没有掏过,虽然事出有因,但是无论如何他也得承认,是另一个男人替他养大了他的孩子十年,他真的应该好好的谢谢这个男人。

走投无路万般无奈的他只得和自己的姐姐商量关于这个孩子的事。他们姐弟两人商量来商量去的最佳结果就是,只有把这个孩子接回来送到他那远在苏北平原腹地的年迈的父母那里寄养。此时,也只有他的年迈的父母,也就是孩子的爷爷奶奶才会帮他这个忙的,父母的爱对于自己的孩子永远是无私的!可是,他对于自己孩子的爱却有那么点的私心而又言不由衷,此时的他已经失去了一个作为父亲的资格,可是,这句话又好像不对。保护自己的妻儿是一个男人最基本的职责,可是,让他感到无比苦恼的是,他若想保护自己的妻,他就保护不了自己的孩子;他若想保护自己的孩子,他又保护不了自己的妻。在这种万般艰难的抉择中,他选择了舍弃自己的孩子而选择保护自己的妻,因为他和他的妻又有了一个共同的孩子,也是个女孩。他只有这么选择,他只有被迫选择把他十年才谋面的孩子送到远在乡下的父母那里寄养。

孩子是没有办法违背大人的意愿的,即使是一万个不愿意,这个可怜的孩子也只好跟着她的亲生爸爸来到远在乡下的爷爷奶奶家中生活。

这是一个被命运无情抛弃的一个孩子,等到她再次回到这个她曾经生活了十年的家中时,她已成为了客,她已成为了她妈妈那样一个无恶不作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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