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气势汹汹的来到那个丫头的面前,还没等我开口质问,她便从口袋里拿出我昨天给她的钥匙,脸上带着奚落的笑意说道:“好想知道你昨天夜里是怎么进的家门,我猜你肯定是出手不凡,自掘狗洞钻进去的吧。”
我一把从她手中夺回了钥匙,然后恶狠狠的说道:“你可以在我的生活里神出鬼没,也可以在我面前装出一副天真烂漫的样子,但是不能太过分……”
在我言语的刺激下,她的面色忽然便冷了下去,抬头看着我问道:“太过分了怎样?”
“太过分了我就觉得你的人品有问题……谁他妈让你用84消毒液烧我的皮夹克了?”
她无所谓的回道:“哦,你说皮夹克啊,不就是一件衣服么?谁让你昨天晚上对我爱理不理的了。”
她一点也不内疚的态度气的我肺疼,我终于丢掉了克制的耐心,用手指着她,怒道:“是不是下次我还不搭理你,你就得把我们家房子给放火烧了?……没见过你这么无法无天的!”
“你冲我吼什么呀,不就是一件破夹克嘛,我重买一件还给你就是了,你想要什么牌子,随便说……”
“听听你自己这口气,是不是以为什么麻烦都能用钱解决?……我告诉你,我对你已经很克制了,趁我火气还没上来,你最好赶紧从我面前消失……以后也别来找我了。”
她喘息着怒视我,终于大声骂道:“你可真是个神经病,只是一件皮夹克你至于这么说我么?”
“对,我不光是个神经病,还有秽语综合症,你要不想我骂的更难听,就给我识相点儿。”
“你不就是赶我走么,好……我走就是了,以后我也不会再自取其辱的来找你了,因为你真的是个神经病!”她说着便重重的推了我一下,然后快步向巷口跑去。
我看着她的背影,并没有什么情绪,她只是无端出现在我生活中的,虽然给我带来一些意外的惊喜,可是更给我制造了无法弥补的麻烦,此刻,我情愿她从来没有出现过。
……
在门口小站了一会儿,我推开了院子的门走了进去,院子里依旧很冷清,那些花花草草有些孤寂的簇拥在一起,忍受着不能开口表达的痛苦。我准备为它们浇点儿水,却在路过石桌时,发现上面摆了好几个还在冒着热气的菜,而我最喜欢喝的啤酒正以一个圆形围着几个菜放着,想来是那个丫头等的无聊后的无聊举动,而这时我才明白:她是来和我一起吃晚饭的,而我就这么有点不近人情的将她给骂走了。
可是,就像她不明白那件夹克于我的意义,我事先也不知道她来的目的,而人和人之间就是有这么多的误会,且这种误会来的时候越是没有征兆,越是难以弥补。此刻我虽然有点后悔,但还不至于在不知道她姓名的情况下去南艺找她,当然,她多半也不会再回来,我们很可能因为这次的误会今生不会再有交集。
我点上一支烟,背对着石桌坐了下来,目光有些涣散的看着小院之外的弄堂,我不知道自己到底算不算是一个性格有缺陷的人,可是当我过完童年,开始独自一个人生活时,我就学会了用一种刺猬似的警觉保护着自己,一旦给予一个人信任,就不允许这个被我信任的人有出格的行为,想来:我的怒火不仅仅是因为那件意义非凡的夹克被损毁,更厌恶那个丫头的胡作非为,她辜负了我放心将钥匙交给她的信任。
这个夏夜的风有些清凉的吹着,月光很温柔的落在我的小院落里,在加上那些摇摆不定的花花草草,我所置身的环境也算是花前月下了,只可惜如此良辰却少了个陪我喝酒的人,我独自撕开一罐啤酒,那些寂寞便随着酒液流进了我的身体里,又消融在灵魂中。
过了很久,下了班的陈艺路过我家门口,她探身向里面看了看,见我在院子里坐着,便走了进来,似乎是一种巧合,她从皮包里拿出一把钥匙交到我的手上,说道:“我明天就要去青岛拍外景了,我爸妈在国外旅游,要一段日子才能回来,你有时间就去我家把窗户打开通通风。”
“哦。”我从她手中接过了钥匙。
“那我就先回去了。”
“等等……”
“怎么了?”
我看着满桌的菜,还有没喝完的啤酒,对她说道:“陪我喝点啤酒吧,还有好多菜吃不掉就浪费了。”
“江桥,你可别折磨我了,我最怕晚上吃这些油腻的东西,啤酒更不想喝,受不了那味道。”
我欲言又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