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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三十章 离婚中的困难(2 / 2)

不过,好事多谋,哪有那么简单的离婚呢!

赵念并不同意和李梅梅离婚,李梅梅只能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

不过法院却让李梅梅提供,能证明她和丈夫分居的常见证据:

“1、一方在外居住的房屋租赁合同;

2、双方签订的夫妻分居书面协议,一定是要书面的,口头协议必须对方承认;

3、一方向另一方发出的书面分居文书,最好是用快件性质邮寄,在备注栏里注明“分居”,并且保留邮寄凭证,从邮寄之日起到提起离婚期间属于夫妻分居时间;

4、双方来往的书信、电子邮件等能证明双方感情不和分居的事实;

5、人证也可以,比如双方都认识的朋友或者亲戚,不过因为证人往往和为其作证的一方有利害关系,以及分居是夫妻“私事”,所以单独的证人证言难为法院采信,要辅佐以其他的证据。”

看完这个证据清单,李梅梅都傻了,自己分居的时候根本没有寄送够什么“书面分居文书”,也没有签订过“夫妻分居书面协议”。

赵念不肯配合证明彼此分居的事实,就完全没有办法断定二人是因为感情破裂才分居的,分居时间长达两年时间更是没有书面证明。

江局长也帮忙找了以前熟悉的律师,但是赵念完全不配合的态度,让这场离婚诉讼困难重重。

律师建议李梅梅最好能跟赵念协议离婚。

李梅梅只好采纳律师的建议。

赵念似乎对离婚本身并没有不同意,但是他话里有话,却又欲盖弥彰。

赵念的拖延之术,让迫切想要离婚的李梅梅痛苦不已,她的整个精神又有些萎靡。

江局长生怕自己女儿因为这件事情,又犯了抑郁症,就悄悄联系了杨至远。

杨至远听说李梅梅正在全力以赴办理离婚,开心到不行。

至于李梅梅萎靡的精神,杨至远觉得完全不是问题,只要把婚离掉了,一切的苦难都迎刃而解了。

杨至远打电话请教李海,李海把情况摸清楚以后,就告诉杨至远。

赵念不肯离婚,估计不是想破镜重圆,而是想提点要求。只要女方主动一定,满足他提出的要求,估计很快就可以把事情解决掉。

李梅梅听完赵念的分析,觉得很有道理,就跟赵念摊牌,问他有什么要求。

赵念看李梅梅不拐弯抹角,自己也就很坦诚地告诉她,自己想要一笔离婚赔偿费用。

李梅梅一听到“赔偿”二字,简直就气到无语。

要说“赔偿”,怎么也是他赵念赔偿自己,居然还有这么厚颜无耻的人。

但是,李梅梅按耐住自己的怒火,问他想要多少钱?谁让自己是想离婚、不愿意再凑合的那个呢。

赵念回家待了一年都,没有变得朴实,反而狮子大开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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