几个月后,塞北极寒之地。归云鹤骑着高头大马奔驰在荒野。
他在追杀一个人。此人刀法纯熟,却比归云鹤差了那么一点点,就这么微弱的差距,他被归云鹤追赶了几天几夜了。
归云鹤孤身一人深入不毛之地,已经两个多月。此时正值寒冬,塞北本就极寒,在冬季更不用再说。
两个多月里他暗查引诱塞北三熊去华山的幕后之人。却在刚有眉目之时被此人警觉的逃脱。
这个人就是声名赫赫的大漠孤刀回涵建。听名字此人虽是胡人却很有才学,不然怎会起一个很中原的名。
可是,他的外号却令人听到为之色变。没人见过他的刀法,见过的都死在他的刀下,无一幸免。他一生只放过一个人未杀,这是个天生聋哑的女子,漂亮女子。
就是这个漂亮的胡人女子给他传递了消息。他虽有忌惮却又极为自信自己的刀法,所以他并未提前跑掉。
他内力雄浑,刀法奇快,绵绵不绝。没人能在他的劈刀下走过十招以上。
他还清楚的记得归云鹤寻上门来的一幕。
他拿出身上不多的银子特意买了条熟羊腿,又买了一皮囊酒,马奶酒。用仅有的一口锅热上羊腿等归云鹤到来。这一切都完完全全的显示出他其实是一个生活极为落魄的人。尽管他有很强武功,却从没想过要利用一下。
回涵建远远的见到归云鹤高大稍微消瘦的身影,他就用一把小刀仔细将羊腿的肉一片片的切到锅里。
锅里的白汤沸腾着传出阵阵肉香。也在此时回涵建脸上露出满足的笑容。这不是刻意而能装扮的出来的真实不过的笑意。他的确是因为一锅喷喷香的羊肉而极为满足。回涵建情不自禁的吞咽了一口唾沫,每个许久没有吃到过肉的人都会有他这样的面貌。
归云鹤也面带微笑,并不很客气的坐到回涵建对面,从怀里取出一大包牦牛肉。
“不好意思,你住的实在太远,这附近没有酒家。”归云鹤诚恳的说。
回涵建脸露惊讶,“牦牛肉现在好贵的!不好猎到了,得深入隔壁才行呢!酒我已经买了,我没有太多银钱,买不起好酒!”回涵建脸上一红,扭捏的样子,仿若这是归云鹤的家。
归云鹤:“没事,只要酒足够烈就好。走出这么远,归某饿得已经不行,就不跟回大侠客气了!”他说话间将手里的碧翠刀放在木桌子上,伸手捞起一块羊肉就吃,油脂顺嘴角流下来全也不顾。“嗯,好吃,真好吃!”他端起面前酒碗一口喝了下去。
这种马奶酒草原隔壁上的牧民几乎家家户户都酿,普通人家的酒自然粗劣,砸舌刮喉,喝一口就如同一团火滚滚而下。
“哈哈哈,好酒!够劲!”归云鹤大赞。
一时间两个人就像没吃过肉一般,风卷残云似的将桌子上的肉一扫而空。
两个人打着饱嗝,相对哈哈大笑,都有些意犹未尽的感觉。
归将身上能拿出来的钱财统统放在桌上,连连说道:“回大侠别误会,归某是这么琢磨的,待会儿咱们肯定生死而搏。刀剑无眼,咱们肯定会有个人倒下。如果是归某倒下了,回大侠从来不取死者之物,归某是知道的,所以提前取出来了。”
回涵建眼里含了些许泪光,“如果不是各为其主,回涵建一定能和归大侠交个朋友!找上回某的没一个像归大侠这般洒脱,回某找上门去的,却都是拼命的跑!均不如这次畅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