雷蒙归置了本族王子,心中便思念家乡,暗自思量不知道这两族大战如何了结,却突然见天地变色,水火四起,雷蒙心中大骇,这般本领竟然可以和他比肩,忙寻声而去,想要看个究竟。
雷蒙看时,见两个大汉正在争斗,一个身高百丈,全身上下烈火升腾,周身有一十八条火龙缠绕盘旋,一个人首鱼身,手持钢叉,一举手千万水雷炸现,震的大地为之震动不息。
此二人正是那祝融、共公二人!
原来那天正是祝融、共公二人大战,那祝融乃是巫族,共公乃是巫族和鱼人族的混血儿(经常有人说共公也是人首蛇身,其实不对,共公应该是人首鱼身才对!),这二人因为都有巫族血脉,故而都是天生的神通,这也是巫族过人之处。天生有奇特本领,倒是有些像特异功能。
共公属水,祝融属火。水火本就不容,更何况有人挑拨,在加上祝融看不起共公,认为共公乃是杂种之流,两人这才生死相斗!
雷蒙正看地暗暗心惊,他没想到这空间,竟然也有如此能人,正讶然间。雷蒙却突然感觉到一股更大的力量,这力量居然可以和他相提并论,故而舍弃二人。朝那股力量而去。
那力量时隐时现。到像是在引导雷蒙一般,只要雷蒙一旦失去那股力量的踪影,那力量便突然出现,让雷蒙地精神为之一振!猴人虽然不喜征战杀戮。却极为好斗,故而雷蒙一心要去看个究竟!
雷蒙飞了许久,只是追着那力量而去,不知不觉间,却来到了天地北之极所在,天地有四极,其外皆是无边地混沌,能到此处者莫不有着大神通,那雷蒙本领虽然强悍。却也有些吃力,谁知雷蒙却被眼前地景象吓了一跳,只见一个光头裸身的少年坐在那北之极的狂风暴雪之中,那少年张地英俊非凡,雷蒙看时,竟然有一种膜拜的冲动。
那少年就那么依着混沌而坐,虽然是坐,但是却头顶苍天,坐于大地,到不是那少年高大,只因为天如锅盖,到了边缘处,便矮到可以和大地接壤,故而那少年才能顶天立地。
那雷蒙虽然比一般的猴人高大许多,却终究比不过常人,此时稍稍低头,到也不至于碰着天。只是眼前的少年实在奇特,那风如刀刃,打的雷蒙周身疼痛,强行运功,却也杯水车薪,而那少年在如此怪风之中,却一丝不挂,风到其身前三尺便止,那少年连一根毛发也不动分毫。
“你从何处来?”那少年的声音响起,却不见其嘴角震动分毫,只是这声音一起,雷蒙顿是如沐春风,只觉得周身一轻,四周的狂风顿时止住。
雷蒙自然知道这是意念传音,却对狂风止住颇为惊讶,这才知道眼前之人的利害,忙躬身道“在下从一山而来!”
“错了,错了,你不是从这个世界而来……”少年笑了笑,虽然闭目,却似乎看透了雷蒙地心。
雷蒙打了冷颤,一股子凉意从脚底直生到头顶,如果在一个人面前没有丝毫地隐私可言,尤其是那个人还不能肯定是敌是友,那是相当可怕的事情。
“哈哈……”那少年看雷蒙戒备,摇头笑道“你莫怕,这亿万万空间任我来去,我若是对你不利,不过弹指一挥便可,何必麻烦!”
此话虽然张狂,但是却让人深信不疑,雷蒙却暗自揣测此人地来历,只是空自揣测,却没有半分地头绪。
那少年不等雷蒙说话,再次笑道“你不必胡乱猜疑,你我有缘,我引你前来,乃是要你去做一件事情!”
雷蒙对于对方知道自己的想法,早已经见怪不怪,一听对方有事情要自己去做,忙拱手道“在下赴汤蹈火,为前辈分忧!”他们猴人崇尚力量,别人的本领高过他们,命令他们去办事情本来就是平常的事,算不得什么无理。
那少年道“这个空间因为你们地到来,有些混乱了!你可去天界挑战伏羲,假做不敌!”
“伏羲?”雷蒙疑惑道“谁是伏羲?”
那少年道“伏羲乃是随你之后来的蛇人一族,你和他挑战,不敌后他自然将你封印,如此此间运数便可恢复,十万三千后,自然有人救你出来,到时候我便出来,送你回到家乡……”
雷蒙性子直爽,大喜之下忙要叩首,却发现自己无论如何拜不下去,只能点头道“多谢前辈!”虽然叫一个少年做前辈有些别扭,但是雷蒙却没有丝毫这种想法,因为对方很强,所以叫前辈倒是没有什么不妥!随即雷蒙又问道“前辈,我族王子……”
那少年道也对这声前辈坦然受之,丝毫不客气,只笑道“你放心,你家王子自然有他的一番大造化,到时救你出来,还要应在你家王子的身上!”
雷蒙还待发问,抬头看时,却见自己正在花果山中,哪里是天地之极,那个少年也不见了踪影,只是雷蒙知道那绝非梦境,故而只归根于那少年的莫大神通,心中更是钦佩,不敢怠慢那少年嘱托,飞身往天界而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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