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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零一章 偶遇(1 / 2)

聚居点的商业区喧闹繁华,一间接着一间商铺、酒肆、饭馆生意兴隆,进进出出的顾客,人头涌动的街道,使得这里在任何时候都充满了无穷的活力。

邻街的一家小店,面积不大,但由店里飘出来的那种香味,还是把在街上闲逛的陈临吸引了进去。

“伙计,来串这个,再来点那个、、、,对对对,酱汁多加点!”说话声中,陈临掏出十几个铜子递给伙计,不一会儿,手中就多了一杯果汁、几串烤肉。一口咬下去,香!再来口饮料,甜!还是天工大陆好啊,不但干净、卫生,而且绝对纯天然,价格还便宜。那像以前,又是苏丹红,又是添加剂的,说好听点,是科技进步了,说难听点,也是科技进步了。

蓝蓝的天、白白的云,呼吸着清新的空气。没错,确实是清新的空气,别看这里是聚居点的商业区,别看这里又是饭馆、又是酒楼,人来车往的好不热闹,但空气就是清新,没办法,谁让聚居点的环境好呢!

溜溜达达中,陈临一拐,走进了一条绿树成荫的街道,道路不宽,但街道两侧开阔,青砖铺就的地面上,是各种各样的露天餐厅、酒吧,还有茶馆。

抬头看了看,尽管已是下午时分,但明媚的阳光依然热情四溢,不过,繁茂的树枝还是将这种热情降低到了柔和的程度。陈临犹豫了一下,是继续逛大街呢,还是坐下来享受一下。眨巴眨巴眼、权衡权衡,最后将烤肉串拿起,牙关一咬,三两口将之消灭,所谓劳逸结合,找个酒吧享受去!

放眼看去,哎呀,去哪间好呢?虽然陈临属于好吃、好喝、好玩的那种三好青少年,多年的经验积累,也确实让他寻找到了不少好去处。不过,聚居点的规模确实不小,单单是商业区就不下十几个,这还不要说那些分布于街边小巷中的特色饭馆酒肆。

所以的,在面对着一条街的好吃好喝时,陈临一时间竟泛起难来,这儿以前来是来过,可也只是来过,或者说是路过,仅此而已。现在要说选一家好酒吧?看了看,也许是下午的原因,茶馆的生意倒是红火的很,几乎是座无虚席,而酒吧就显得冷清了不少,人多的,三分之一;少的,有的几个人罢了。

打个电话问问王掌柜?念头一闪,陈临自己差点没有笑出来,电话!这倒是个好东西,不过,天工大陆可没有什么移动、联通之类的。可能是反宇宙的天地规则的特异性,也可能是这个世界文明发展方向的不同,尽管有着亿万年的文明史,但通信,尤其是超远距离的通讯,还只能是少数人的特权。对于陈临来说,也只有成为了刘氏家族和穆氏家族的供奉之后,才能通过这些大家族、大商行的信息网实现这种超远距离的通讯。为此,刘姨和小豆还兴奋了很久,因为这种通讯可不是有钱就可以享受到的,这是特权,这是垄断的特权,即便是刘姨,在丈夫失踪后,也没有了使用这个信息网的特权。

不过,在陈临成为供奉的那一刻,不但是陈临,就是陈临和刘姨、小豆成立的新商行,也成为了这个信息网上的一个小单位,虽然拥有的权限小,级别低,但也足以让股东们兴奋的抓耳挠腮的。这也能理解,不要说一个新商行,就是一个规模庞大的商行或新兴家族,如果想要加入这个信息网,也需要足够份量的家族或商业财团引荐、考察,然后才有机会进入这个小圈子。可陈临的这个新商行,就这么一下子就去了,股东们不抓耳挠腮才怪。

要不,用信息网的通讯功能问问刘姨,念头才起,马上就否定了,倒不是说用起来麻烦。不过,万一被瓜瓜这丫头知道了,还指不定生出什么花样来。

去哪家呢?正在陈临决定写几个字条抓阄决定时,突然,不远处酒吧中的一个人引起了陈临的注意。

好眼熟啊,在哪见过?陈临以前的记性不好,但那是很久很久以前的事了,自从修炼了大象法典之后,那记忆力可以用过目不忘来形容。所以,一个身影竟然让他感到熟悉,但却怎么也想不起来,真是新鲜了,难道记忆力减退了?!

翠绿色的连衣长裙、肤色一般、长相一般、就连带的首饰也是一般的大众货,从上到下就属于那种扔到人群中就消失不见的普通人。不过,陈临来劲了,有猫腻!陈临可是一个自信的人,记忆力减退?那怎么可能!既然如此,一定就是这个女人有猫腻!

神识一放,瞬间,一切的伪装在陈临强大的神识面前消失的无影无踪。

哈哈,原来是[大昌号]的凌媚、凌大美人,怎么那么巧,怎么那么寸,闲着无聊的时候竟然碰见了一个大美人,而且还是一个化了妆的大美人。要不要去给她打打招呼、套套近乎?不过,看她乔装打扮的样子,应该是不愿意别人认出她来,如果就这么过去了,惹来一个横眉冷对千夫指,可就无趣了。

考虑了几秒钟,陈临一抬腿,向凌媚的方向走去。想去就去,做事瞻前顾后的,可不是一个好品格。再说了,难得美人在前,就算一个“不留神”,引的美人发脾气,也是一种不错的娱乐嘛。

“嘿,漂亮妞,这里没人吧。”说着,也不等凌媚回答,陈临一拉椅扶手,就坐到了对面。然后一招手,喊了声:“伙计,来杯干柴烈火,快点,爷们可是个急性子!”

手一抬,腰板一挺,陈临冲着桌对面凌媚微微一笑,那风范,要说不潇洒,陈临绝对不承认。

瞄了一眼这个“潇洒”的家伙,凌媚一阵的心烦意乱,原本只是想一个人在这小酒吧清静一下,没想到这个人如此的没有眼色,周围还有这么多的空位,怎么就偏偏坐在了自己的对面,还什么来杯干柴烈火,简直就是不知所谓!

平日里为了做出那幅骄横跋扈的大小姐模样,着实把自己累得够呛,好不容易有个闲暇,化妆出来轻松一下,可无端端的冒出这么一个家伙,真真可恼!

难道是什么登徒浪子?凌媚的眉头微微一皱,如果是这样,他可打错了主意!

嘴角微翘,凌媚冲着陈临浅浅一笑,同时右手放到腿边,指尖轻弹,一股锐利的指风刺向陈临的椅子。“扑”的一声轻响,指风准确的打在了椅子腿上。

一秒钟、二秒钟、、、,不对,椅子稳稳的,丝毫没有损坏的迹象。最过分的是对面的那个家伙,屁股在椅子上一扭一扭的,时不时的还用脚蹬一蹬被指风打中的那个椅子腿。

怎么会这样!难道这个家伙知道自己是谁,专门来找自己麻烦的?凌媚心中一惊,打出去的指风会造成什么样的结果,凌媚心中非常清楚,不要说这个用青木树做成的椅子,就是再坚硬十倍的材料,在自己的指风下也会断为两截。可眼前的这个家伙,竟然可以无声无息的化解自己的指风,单从这一点上判断,其修为绝对比自己高出许多。

一瞬间,陈临这个风华正茂的青少年在凌媚的眼中,变得居心叵测起来。

手轻轻抬起,凌媚捋了捋鬓间的秀发,不经意的,玉指微屈,作出了一个特殊的手式。

“媚儿,再打个手式告诉你的人,你很安全,叫她们不要打扰你!”

“这位小哥,你说什么手式?我可听不懂了。另外,你叫我媚儿,看来是认错人了吧!”

陈临微微一笑,眼睛向不远处地一瞟,说道:“在对面茶馆里的那个小姑娘,应该就是你的侍女吧。位置选的不错嘛,临街、视野好,只要你这里有什么的动静,她都可以看得清清楚楚。我说的没错吧,媚儿,或者说[大昌号]的凌媚凌大小姐。”

闻言,凌媚一惊,虽然自己的化妆术一般,但也不是普通人所能瞧出破绽的,可眼前的这家伙张口就是凌大小姐,显然,这并不是什么男人见到女人的随便搭讪。想到这,不由得柳眉一竖立,厉声道:“你是谁!”

“唉呀,这么健忘的,难道你忘记了吗,我们可是老相识了!”

“老相识?”凌媚疑惑的看了看陈临,眉目之间确实有些眼熟,那里见过呢?

“怎么,这就把我忘记了,媚儿,你这记性可很伤人自尊噢,不过,我给你提个醒吧。十年前、大平原上、你追我跑,结果你被一群钻地兽围困住了,还是我救了你,想起来了!对,就是我,你为了感谢我,还专门的在记忆水晶里留下了一些感谢的话。不过吗,你这人还挺有个性的,那些感谢的留言全部都是对你们族长的指责,奇怪了,你的这种感谢方式还真特别。难道因为你是美女,所以才那么的与众不同!”

“你、、、你,你是那个小乞丐!”想起来了,难怪这么眼熟,原来是他。什么在一群钻地兽中把自己救出了,明明这群兽就是这家伙招来的;什么自己在记忆水晶中的感谢留言,明明就是这家伙强迫自己说的一通脏话。别看十年过去了,当年的小屁孩如今也便成了青少年的模样,但那神情、那语气,没错,就这家伙!

“臭乞丐,把记忆水晶还给我!”下意识的,凌媚大喊一声,声音之大,惹得周围的几个酒客手一哆嗦,酒杯里的酒差点没溅出来。

“不给!”

“不给?!”凌媚身子向前一探,沉声说道:“这可不是城外的平原,现在交出来,我还能让你平安的离开,如果等一下、、、”凌媚盯着陈临,那意思,后果很严重。

“我好怕呀,媚儿,你可不要吓我,我可是个实在的人,你真的叫人把我抓去,他们肯定会问我,小子,你怎么惹了我们大小姐了?我只能回答,你们家大小姐不但欠我的钱,而且还背着我在外面勾勾搭搭。

这种情况下,你们家的人肯定不相信了。没有办法,我只能告诉他们,媚儿的本性是忠贞的,所以在经过一番思想斗争后,已经幡然醒悟,为此,还给我做了口头保证。当然了,当年你在平原上以凌家族长的名义做的保证,我也只能交出来了。

媚儿,你说如果那个记忆水晶落到了族长的手里会怎么样?会不会大声的夸奖你,这丫头不错,骂人的水平就是高,瞧瞧,我这个族长都被她骂的像一朵花似的,好,好,真是太好了!哈哈哈!”

“小贼,住口!”凌媚听到陈临这样一说,不由得惊怒交加,自己在家族中的地位很微妙。修为极差的她,按照家族内部的竞争机制,根本不可能像现在这样的风光无限。

不过,做为族长的长房嫡亲孙女,在族长那几乎没有原则的宠爱下,让她一下子成了家族中最为风光的大小姐。虽然在族长的亲自授命下,不得不在外面装扮成一个骄横而蛮不讲理的女人;虽然在族长的撮合,甚至是强力指派下,还同帝都的那个家伙定了婚。

但这所有的一切,都是自己愿意的,凭什么修为低就没有出头的机会,凭什么别的兄弟姐妹也有修为不高的,就有机会参与到家族中不同的事物中。而自己却在族长的要求下,扮演一个连自己都讨厌的人。不过,族长答应了,只要这份差事办的好,他会亲自为自己洗经伐髓,而且,还会给自己真正参与家族事物的权利。

可现在,这个小贼竟然用那个记忆水晶来威胁自己,如果被族长听到了、、、!想到这里,凌媚不由得打了个冷战,自己刚才太冲动了,下意识的就想到了记忆水晶。要知道,当年这小贼还是个小屁孩的时候,修为就比自己高,不但能自由的出入危险的大平原,而且对于各种野兽也是招之则来、呼之则去。虽然不敢肯定他就是个控兽者,但稍微理智的思考一下,这小贼的来临绝对不简单。

再说了,抓他,如果万一被他跑了,然后将记忆水晶通过邮寄商行往家族总部一送,那后果、、、。即便是现在将他擒住,真的就能保证记忆水晶不落入其他人手中,毕竟自己在家族中看似风光,但实际权力却小得可怜。万一记忆水晶落入了族长的手中,凌媚不由得有些颤抖了,族长是威严的、族长的威严是不允许以任何方式冒犯的,记忆水晶到了族长的手中,对自己来说,绝对是个灾难!

“小贼,你要怎样!”

“这个嘛。”陈临拿起盘中的一颗果仁,往嘴里一扔,然后慢条斯理的说道:“很简单,出门喝酒,一个人太闷,想找个酒伴而已。”

“可你为什么要威胁我!”

“是你先威胁我的。”

“胡说!”

陈临眼神向对面茶馆里一瞟,说道:“是你先叫人的,我只不过是告诉你,本人年纪不大,没经历过什么风风雨雨的,不需要严刑逼供,只要吓一吓,立马全部交待。”

“啊!”凌媚一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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