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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五十章 松柏花(2 / 2)

如果是换作其他的国家和地区,比如在壹洲大陆的一个海岛,一个名叫飓风岛的大型海岛。

我的天哪,陈临不由得的摇了摇头。根据从围岛资料中得到的信息。一个因为以飓风而得名的岛屿,面积只有廷纳的二十分之一,但人口却赶上了廷纳人口的一大半。这种资源与人口的比值,绝对不能用“丰富”两个字来形容。

幸好这个岛屿距离壹洲大陆非常的近,而且还利用自身发达的对外贸易,以及相对完善的工业优势,将岛外面的资源拉入了自身的循环体系。

不过,现在的围岛不同于几十年前,更不同于几百年前,资源已经由丰富变成了短缺。假如每个国家,因为强大的资源压力,不得不通过国家的力量,将资源固化在本国的范围内。

尤其是那些大国,本身强大的工业体系不仅可以完全消化国内已有的资源,而且还可能依靠强大的国家力量,去寻求新的资源获取点。

如此的情况下,像飓风岛这样的地方,陈临摇了摇头,前景堪忧啊!

毕竟作为一个独立的政权,都会以本政权的利益为最高利益。每个政权就是一个中心,在它所能延伸的范围内,都会最大限度的将各种资源归纳于中心的控制之中。

飓风岛现在的情况不错,那是因为在资源相对丰富的时候,它可以通过贸易及其很好的工业体系,建立一个依靠岛外资源的大循环。

假如,飓风岛旁边的大国,以及与它有贸易往来的其它国家,因为强大的资源压力,将本国的资源固化在国内,飓风岛会怎样?

这让陈临想起了在围岛内,闲着无聊在书店中读过的一本书。一本和地球上一个叫霍布斯哲的学家,有着相似观点的一本书。这本书的名字忘了,但书中的观点却有点意思,其核心,就在于主权和人权之间的关系。

什么是主权?

主权就是国家的最高权力!而主权的产生,又是因为这个国家内所有的人,出让了自己一部分的个人权利,或者说是天然权利。而这部分出让的个人权力的总合,就形成了主权。

对于主权来说,它的最高责任,或者说唯一的责任,就是最大限度为这个国家所有的人谋取利益。至于谋取利益的方式,只论得失,不论方式,简单的说,就是国家利益至上。

同时,这个主权在法律上,体现为宪法,而宪法作为国家,拥有者绝对的权威性,每个人必须无条件的服从它。服从宪法的原因,是因为这是一种契约,是每个人在出让了一部分个人权利后,所有人形成的一个契约。

契约的制定,使得每个人在失去了一部分个人权利后,也可以避免一种“人与人之间是狼”,这种糟糕情况的出现。

何谓“人与人之间是狼”?

所谓的天然权利,就是为了自己的需要可以做任何的事。可人是一种群体性的生物,如果每个人都可以做任何对自己有利的事,那么,冲突和对抗不可避免。

如此的情况下,一种退让与妥协,一种避免群体分崩离析,一种杜绝“人与人之间是狼”的愿望。就使得每个人必须出让一部份的天然权利,以契约的方式,规定所有的人都不可以,以任何的形式去使用已经出让的天然权利。

而每个人出让的这部分天然权利,也就是个人权力,合在一起就形成了主权。

由主权的来源可以看出,主权代表着一种契约,是所有人为了避免“人与人之间是狼”的局面,妥协之后形成的一种契约。是一种被所有人都认同,或者必须遵守的契约,所以它带有绝对的权威性。

宪法是主权的体现,当然的,所有人根据契约,都要无条件的服从宪法。同时,法律是以宪法为基础制定,所以,每个人也都要无条件的遵守法律。就像有个哲学家对自由作过这样一个定义,自由,只是在法律允许之内的自由。

因为,法律不允许的,就是宪法不允许的;宪法不允许的,就是主权不允许的;主权,又是所有人出让了部分个人权利,根据一种所有人都认同的契约而形成的。

那么,违反了法律,就是违反宪法;违反了宪法,就是违反主权;而违反了主权,就是把本来已经出让的个人权利,又拿了回来。这种拿回个人权利的事情,从根本上说,就是违反了契约,一种所有人都认同的,和必循遵守的契约。

而违反了契约,就必须受到惩罚!

这一点,陈临觉得有道理,就像地球上的美国一样,多么自由的一个国家,其实在它的另一面,也是最遵守法律的一个国家。

因为,在美国这个注重契约精神的国家,违法法律的结果只有一个,就是接受相应的惩罚。从表面上看,这是一种法律的力量;从本质看,这是一种契约的力量,或者说,这是一种对契约精神的维护。

当然,不遵守法律的国家也有。

法律给人带来了限制,同时,也给人带来了福利。就像宪法的基本条款,就是权利与义务。

义务,是根据契约对人的限制;权力,是人们遵守契约得到的好处。

根据契约,每个人出让了部分个人权利之后,形成了主权。而这个主权,这个国家的最高权力,这个凌驾于一切之上的绝对权利,则会赋予某一个人,或者是某一群人。

赋予一个人,在现实社会中,就是将主权,这个绝对权力,赋予了君主。

至于赋予一群人,则是将主权,这个绝对权力赋予贵族团,或者是议会。

但不论是君主拥有绝对权力的君主制,还是议会拥有绝对权力的议会制,其本质上,都是根据契约,获得了具有绝对权力的主权。

既然如此,根据契约,这个拥有绝对权力的君主,或者是议会。都要以绝对权力为中心,建立起一整套的行政体系,然后利用这套行政体系所具有的强大行政能力。

对内,维持社会和法律的正常运行;对外,维护国家的利益。

国家的利益,就是全体国民的利益,行政体系所有的行政权力,都是主权,这个绝对权力赋予它的。而主权又是根据契约,由每个国民出让了一部分个人权利而形成。

所以,对内,拥有绝对权利的议会或君主,将肩负起监督行政体系的责任。

对外,在维护国家利益时,任何的国家行为,都要以国民的最高利益为行事标准。也就是说,国家利益和国民的利益是同一个概念。

因为,根据契约,国家的一切权力,包括绝对权力的主权,以及绝对权力之下的各种行政权力,都是由全体国民所赋予的。

那么,根据契约的规定,国家利益最大化,就是一个政权在对外交往中,必须遵守的,也是唯一遵守的标准。因为,这个政权的权力,来源于全体国民的赋予;这个政权存在的目的,就是维护全体国民的利益,至于如何的谋取利益,只论得失,不论方式。

如果按照这么一种观点,飓风岛其实就是一座孤岛,这个“孤”,不仅仅是说它是一座四面环海的岛屿,而且,它还是一个有着实际政权的海岛。

根据主权的原则,一个政权存在的目的,就是在权利范围内,为赋予他权力的所有人,谋取利益。

也就是说,飓风岛的政权,它只为飓风岛上的人负责,为了飓风岛的利益最大化服务。如此的情况下,在整个围岛的自然资源非常丰富的时候,以飓风岛为中心,以飓风岛的政权为依托,以贸易和工业体系为基础,可以建立了一套依靠外来资源的经济循环体系。

假如,在资源出现了短缺,而且还是越来越短缺的情况下。根据主权的原则,其他的国家也会以国家利益为最高的原则。

到那时,正常的推论,凡是有资源的国家,尤其是整个经济体系非常完善的大国。一定会将资源留在自己国家的经济体系内,进行自我循环。同时,还会根据国家利益至上的原则,尽可能的将国家之外的资源,弄到本国的经济体系之内。

可惜了,一个飓风岛,一个资源少、土地少、人口多的海岛。在外来资源出现短缺,甚至是断绝的情况下,会怎样?

也许,作为一个拥有实际政权的飓风岛来说,飓风岛的最高利益,将会是飓风岛的政权,所有面临的一个最大考验。

因为,资源短缺的压力,而且还是越来越大的短缺压力,将会使得飓风岛周围的大国。不论出于何种具体的原因,都会将人口多、资源少、拥有实际政权的飓风岛,逐渐排斥在利益受益者的范围之外。

当然,还有一种乐观的论调,随着科技的进步,生产力的提高,会有越来越多的,原本不易被开发的资源,可以被人们大规模的、商业化的开发和使用。

不过,围岛的资源一共分为三大类,第一类,地表和地下浅层的资源、近海资源;第二类,地下深层的资源;第三类,海洋深处的资源。

现有的科技和生产力水平,只能对第一类的资源,进行商业化的开发和利用。至于第二、三类,除非出现重大的科技进步,这种重大的,指得是出现基础科学的重大进步。否则,对第二、三类资源进行大规模的商业性开发,不过是痴人说梦罢了。

至于其他的科技进步?无非是提升生产力,而提升生产力,又使得资源转化为商品的过程不断加速。如果是在自然资源大于需求的情况下,这种加速的转化当然是好事。不过,如果在资源日益短缺的情况下,这种加速,就会直接指向一个问题--生存!

就像在围岛在最近这络通讯科技出现了极大进步,使得包括商品的设计、生产、流通,都以前所未有的速度加快。同时,顿国,这个围岛最为强大的国家,又通过货币超发的方式提供了大量的货币。

由超发货币所带络通讯科技的极大进步,所带来的高效率,这种将资源快速转化为商品的高效率。使得围岛在最近的五十年里,陷入了一种前所未有的消费狂欢中。

甚至在这个期间,某些制造业的大国还出现了这么样的一种乐观情绪,未来的目标,不是行业老大,就是世界第一。

可惜,时过境迁,资源的短缺使得货币超发所带来的消费狂欢,变得难以为继。结果,几年前还梦想着世界第一的企业,如今所面临的,就是生存,还是死亡,一个痛苦而艰难的抉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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闲言碎语:

在佛山,一个两岁的幼童被汽车碾过,不但司机跑了,在不到十分钟的时间内,连续路过的18个路人,竟然没有一个伸出援助之手。最后,还是一个收垃圾的阿婆将幼童抱到了路边。

在电视中看完这个镜头之后,一个下午都没有心思做事,为什么会这样?

很多人都觉得不能接受,注意,是不能接受,而不是不能理解!

有人说这是一种人性的堕落!有人说这是道德极度的沦丧!也有人说,这是社会底线消失后的必然,就如同那个冒充司机,为了想出名的人一样!

犹豫再三,还是忍不住的想写一点个人的看法。正好本章节的内容,涉及到主权和人权的概念,所以,就从这两个概念出发,对这件事情做个梳理。

在一个健康的社会中,主权和人权的界限非常清晰。代表主权的法律告诉这个社会的所有人,什么是可以做的,什么是不可以做的。

在这样一个健康的社会中:

权力者不敢贪赃枉法,因为拥有主权的机构,可以利用手里的绝对权利,来监管和惩罚拥有行政权力的权力者。

同时,在有效的绝对权力的监督之下,行政体系的清廉和高效,又能让整个社会处于一种良性的运转状态。

这其中,权力者不去触碰法律,就是维护了宪法;同时,宪法又是主权的体现,维护了宪法,就是维护了主权。

而主权的产生,又是因为一个契约;契约,就是这个社会中的每个人,在出让了一部分个人权利后,共同约定,所有的人,不论愿不愿意,都必须严格的,无条件的遵守这样一个约定。

严格的、无条件的遵守这样一个约定,目的就是为了防止“人与人之间是狼”“邻居与邻居之间是敌人”,这个严酷情况的产生。

个人权利在这里的定义,又叫做天然权利。也就是一个人可以根据自己的需要,去做任何有利于自己的事。

可以想象一下,假如没有了约束,只要我想要的,就可以用任何的手段去获得。那么,一个人最大的敌人,可能就是另一个人;一户人家,最需要防备的,可能就是距离他最近的另一户人家。

所以,为了防止群体的分崩离析,约束是必须的。而约束的方式,就是所有的人都出让一部分个人权利,形成一个大家都必须遵守的主权。(一个社会中的最高权力、绝对权力)

假如在一个社会中,每一个人,包括权力者和普通人,都不遵守法律。而法律,又因为某种原因,没有办法,或者没有完全的对违反法律的行为,做出应有的惩罚和约束。

这样的结果只有一个,就是主权被削弱。或者说,这个社会中,原本出让出去的部分个人权利,又被人拿了回去。

既然出让部分个人权利的目的,就是为了避免“人与人之间是狼”,这种严酷情况的出现。那么,拿回原本已经出让的部分权力后,“人与人之间是狼”这种严酷的情况就会出现,拿回的个人权利越多,这种情况就越严重。

“人与人之间是狼”,多么糟糕的景象!互相防备、互相算计。因为这种防备与算计,又会造成了一种相互之间的冷漠,相互之间的疏远与虚伪。

反映在具体的社会现象上,就是各扫自家门前雪,哪管他人瓦上霜;或者老乡见老乡、背后捅一刀;还有,一个被车碾过的幼童,即便是血流满地、、、

有人说,这个社会病了。

其实,就是有法不依、执法不严!

有法不依、执法不严,就是法律被践踏;法律被践踏,就是宪法被践踏;宪法被践踏,就是主权被践踏;主权被践踏,就是本来已经出让的部分人权,又被人们拿了回去。

说到底,主权的形成是一种契约行为,每个人出让了部分个人权利后,根据契约,形成了主权。拿回已经出让的个人权利,其实就是一种破坏契约的行为。

在西方,契约精神是一种不可逾越的社会底线。因为他们知道,不遵守契约,或者说没有契约精神的社会,会是一个多么糟糕的社会。

不过,在西方对外的宣传中,却弄出个人权至上的普适价值,甚至对这种普适价值的宣传,超过了对经济利益的追求。

人权至上,尤其是在一些主权被严重削弱,一些契约被严重破坏的国家,大力的宣扬人权至上的理念。

结果会怎样?

人权至上到极点,就是原本被出让的个人权利,被人们全部的拿了回来。如此的情况下,按照霍布斯的观点,在人性只追求每个人自然权利的情况下,每个人对另一个人都会成为一支豺狼。

这种“人对人是狼”的社会状态的描写,是西方政治学中一个经典的术语“霍布斯状态”。

这种“人对人是狼”的社会是如此的糟糕,以至于像美国这样的社会,完全不允许任何人在触碰了法律后,还不会得到惩罚!

当然,人权至上的普适价值,可以理解为,让人们活的更有尊严,让社会变得更加的公平。

但是,从概念上来说,应该是法律至上,而不是人权至上。

法律可以理解为是一种契约,是一种人们在出让了部分个人权利之后,所形成的一种契约。而人权至上,最少会给人一种误解,以为可以将本已出让的个人权利拿回。如果这个误解成立,那么,人权至上则是对契约的破坏。

如果从善意的角度出发,人权至上的普适价值,其实就是为了宣扬西方的那种法律至上的概念。那么,人权至上的普适价值,就应该是法律至上的普适价值。

如果是法律至上,那么,在一个社会中,所有的人,包括权力者、普通人、富人、中产阶层、穷人,都应该严格的遵守法律。

如果大家都能严格的遵守法律,整个社会将会变得健康而有序。

所有国家对外的强势,都是因为内在的强大。就如同一个世界冠军,他那令人瞩目的成就,必须建立的一个强健的体魄至上。

而一个强大的国家,一个从内到外都散发着勃勃生气的国家,必然是一个让外人羡慕和敬畏,让本国国民为之骄傲和自豪的国家。

预言家诺查丹玛斯的中,有这么一个预言

在欧洲不能实现的梦想

在亚洲却如愿以偿

伟大的海尔梅斯后代——团结的国家

它超越了亚洲所有的君王

欧洲最大的梦想是什么?大欧洲?一个拥有统一主权的国家?也许是吧!不过现如今的欧洲情况,看来,机会渺茫。

团结的国家,而且还是在亚洲?

何谓团结,团结的基础从个人的角度,在于互相信任、互相关怀;从社会的角度,在于共同的、严格的遵守一种规则。因为只有在规则确定的情况下,在知道则权利的情况下,大家才有安全感;有了安全感,才会有人与人之间的信任,而信任,则是团结最好的粘合剂!

亚洲却如愿以偿?难道是一个大亚洲?

它超越了亚洲所有的君王?它是谁?一个团结的国家!希望,这个团结的国家是、、、</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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