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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一章 财务科长(1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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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先别谢,我还有两件事要你去办。”

翁光辉声音低沉:“徐满昌在第一小队经营的时间非常久,全小队差不多都是他的人,你这个队长恐怕不好当啊。”

丁远森默默的点了点头。

何止不好当,简直是屁股坐到了火炉上。

吴开明对他说过,一小队几乎都是帮派分子,在徐满昌的调教下,能力是有的,但就听徐满昌一个人的。

外人进去,又不是帮派的,队伍怎么带?

“可我不管你怎么带,兵,要给我带好了。”翁光辉加重了自己的语气:“戴处长来上海的时候,一旦要见一小队,我不许出任何的岔子。”

“是,区长。”丁远森也无瑕多想:“但请允许我自己带两个人去。”

“谁?”

“吴开明,还有,高壮。”

他就认识这两个人。

可好歹算是自己熟悉的是不是?

“吴开明?可以。那个高壮,才接替你当助审,不过也没问题,我亲自给你下调令。”翁光辉也没过多犹豫:

“小丁,根据我的观察,你能力是有的,但会不会带兵,我不知道。你会带,给我带出一支精兵来,不会带,学着带也要带!”

丁远森接口道:“我还有一个要求,一小队里,我认为合适的人留下,不合适的,我希望调走。”

“这是你的事情,只要不激化矛盾。”翁光辉也体谅丁远森的难处:“我说了,他们都是徐满昌的人,徐满昌才死,你要谨慎行事。”

“是!”

“那就说第二件事。”翁光辉沉默了下:“查没高乐田的逆产。”

啊?

合着一件事比一件事难办啊?

高乐田的家在公共租界,怎么查没?

“过去,高乐田活着,我们还真没办法。”翁光辉冷笑一声:“现在,他死了,他是汉奸,他的财产,都是逆产,必须充公。这件事,你去办。”

我去办?

怎么办?

冲到人家家里,直接没收家产?人家报警呢?

这是你翁区长看中了别人的家产吧?

“是有些难办,不然不会交给你了。”

翁光辉“语重心长”:“小丁啊,一旦成功没收了高乐田的家产,对我们是有极大帮助的,高乐田一死,高家就剩下孤儿寡母的,不足为虑。他的大儿子,在北平做事。二儿子,在日本留学。一个女儿,才十二岁。”

你说的倒简单,那么简单,你怎么不去做?

原以为是升官了,可这哪里是好事,根本就是把一堆麻烦砸在自己头上啊。

问题是,丁远森根本别无选择。

“小丁,还有什么要我协助的,尽管说,能力范围之内,我都帮你办了。”

“翁区长。”

丁远森硬着头皮说道:“能不能批我一点钱?哪怕算我借的也成。”

钱啊。

这钱,在这个时代,尤其是在上海公共租界绝对是个好东西啊。

丁远森口袋里穷得叮当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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