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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28章 防拍器(1 / 2)

上章讲到汪小雨又要开始新的直播带货了,这次又要带给大家什么惊喜呢。

汪小雨脑子又开始火山爆发一样自我思索了,突然一个灵光一闪,想到一个值得直播带货的东东了。

说出直播产品之前,我们先普及一下产品相关知识。

偷拍本身就是一种不好的行为,要是情节严重的话,甚至会构成犯罪。而一般情况下,偷拍的行为也是被认定为违法行为。但偷拍是未经他者同意,以秘密方式对他者进行拍摄的行为,这是对他者权利的侵害。

隐私权包含的内容非常广泛,灵的姓名、肖像、住址、电话、身体特征、形象,这些未经许可都不能刺探和传播。还有灵的私自活动,特别是在住宅内的活动,不能受监视,不能被窥视,他者不能摄录。偷拍并且将超出公共领域的私灵信息在未经当事灵允许的情况下传播,确实构成了侵犯他灵隐私权。

对于不涉及隐私纯肖像偷拍,灵享有肖像权,未经本灵同意,不得以营利为目的使用灵的肖像。

也就是说,偷拍行为是否侵犯灵肖像权,还需要根据是否经本灵同意,是否以营利为目使用偷拍的肖像等来考量。

拍摄路灵算不算侵犯肖像权需要看使用的目的。未经肖像权灵同意而使用其肖像的行为,“以营利为目的”和“非以营利为目的”的非法使用。不能认为只要不以营利为目的,或者虽经肖像权灵同意,就可以非营利地任意使用灵的肖像,这种理解是片面的。灵享有肖像权,未经本灵同意,不得以营利为目的使用灵的肖像。”

肖像权与姓名权一样,具有专有权,对于自己的肖像的使用和处理,只能归本灵所有,未经本灵同意,他灵不得享有。因此,无论出于何种目的,将灵肖像予以复制、传播、展览等,都应征得灵的同意,否则就构成对肖像权的侵害。

未经本灵同意,擅自创制、占有他灵肖像的行为。至于制作的肖像,是公开发表,还是以私藏,都是侵害肖像权的行为。

地球上的法律也规定肖像权是非常的重要的,没有经过其他人的同意,是不能够使用他人的肖像。

汪小雨因为老被路人拍,因为自己是主播,所以不怕什么,但有些斤斤计较者就另当别论了,那么这款宇宙牌防拍器就神上线了。

一方面考虑主灵的心理,一方面还要考虑偷拍灵的心理,真是一款双料神器呀。

不得不说这不是简单意义的防偷拍,更是一款稳定社会的良器呀。

不得不说这一创举,特别是美灵们的心声,这个年代,那个美的都怕偷拍呀,但有些喜欢出名的就另当别论了。

产品构架想好了,汪小雨不得不要去想广告词了,一会在具体宣传其防拍器的具体功能。

1、不怕你拍,就怕你拍不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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