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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1章 第 21 章(2 / 2)

对太子和皇上的心思,年老成精的太皇太后自是知道得一清二楚。

皇上是个心怀社稷的雄主,对大阿哥频频出宫去往伊尔根觉罗氏府上一事不是没有不满,这次之所以轻轻放过,只不过是想起了当年与仁孝皇后之间的少年夫妻时光,看在大阿哥尚且年少的份上不予追究罢了。

所以,严格来说,太子这次的上眼药行为并不能算是失败。

多多少少还是有那么点效果。

对太子的做法,太皇太后不置可否。太子和大阿哥的争斗由来已久,她向来是持放任态度,这次也不例外。

她是来自科尔沁草原的姑娘,血脉里天生就带着弱肉强食的认知,为了权势、地位和牛羊草场争斗,是满蒙子弟的宿命,皇位……亦是如此。

无论是汉家江山,还是满清皇室,那个至高无上的位置本身就意味着无休无尽的争斗,弱者败,强者胜,自古如是。

“一晃眼这些孩子竟是都长大了,保清年后就成婚了,保成的婚事皇上可有想法了?”太皇太后笑眯眯地问道。

一提起自己的婚事,太子玉面微红,耳朵却忍不住悄悄竖了起来,像是狗狗竖起了毛茸茸的耳朵,专心听着周围的动静。

还是老祖宗知他心意,他也想知道自己未来的太子妃人选来着!

胤祉同情地看了太子一眼。

如果自己没记错的话,太子好像是大清著名晚婚男青年来着。

清朝普遍成婚较早。尤其是跟十岁出头就成婚了的四阿哥比,将近二十岁才大婚的太子妥妥晚婚。

也就是说,现在离咱们的太子殿下正式大婚,起码还有七八年的时间呢!

现在可都是空欢喜!

康熙含糊回道:“朕已选定了几个人选,还有待调查□□,看哪家女儿最有太子妃及国母之资……待朕彻底选定之后,便来寻皇玛嬷,让您也掌掌眼。”

“好,好,哀家也帮着参谋参谋,定要给咱们保成选个四角俱全的好姑娘。”见太子脸上的绯色愈发浓厚,太皇太后打趣道,“哟!咱们保成怎么还脸红了?这是说起未来媳妇,害羞了?”

“乌库妈妈!”太子一脸难为情,耳朵尖尖也红了。

“诶!乌库妈妈在呢!”太皇太后笑眯眯应道,佯装不知他的意思,“放心,哀家一定擦亮眼睛好好看,找个好姑娘,保管不让咱们保成失望。”

不过,到底是自认铁骨铮铮的巴图鲁,虽然说起婚事一时难为情,过了那阵劲儿他就好一些了,勉强定神笑道:“……那保成的终身大事就拜托乌库妈妈了。”

见他不害羞了,太皇太后也就不逗他了,利落应下,然后跟康熙说起了选定太子妃的标准问题。

顾不上一旁的弟弟们打趣的眼神,太子竖起耳朵全神贯注地听着。

终身大事可不是儿戏,虽然知道汗阿玛和乌库妈妈肯定会帮自己选个称职的太子妃,他还是想多听听,最好能参与进去提提意见才好呢!

当然了,后者显然不太可能,他只能抓住各种时机多听听长辈们的话风了。虽然还没个影,听听也是好的。

他一边听着康熙和太皇太后的话一边在心里默默勾勒着未来太子妃的模样性情,嘴角忍不住上扬,笑得满面春风。

坐在旁边默默吃茶的胤祉瞥了他一眼,然后瞬间挪开了目光,跟坐在对面的四阿哥交换了一个眼神:啧,真是没眼看。

五阿哥胤祺今年刚刚进学,今儿也跟着几个兄长来了。

如果这会儿是在别的地方,他肯定会有几分慌乱——太子二哥,不熟;三哥四哥,不熟;至于汗阿玛……更不熟,到处都不熟!

好在这儿是慈宁宫。

他自幼养在太后膝下,除了太后所居宁寿宫之外,慈宁宫便是他最熟悉的地方了。故而,即便身处一众不熟的兄弟之间,他也勉强能保持镇定。

人虽然不熟,但地方熟。

“五弟,之前我们来慈宁宫给老祖宗请安的时候,怎么没怎么见到你跟在皇玛嬷边上?你上哪去了?”想吃的点心还没上来,胤祉摸着脑袋有点无聊,索性凑到了不远处的胤祺那儿跟他搭起了话。

胤祺才来上书房没多久,兄弟俩的学习进度不一样,平时碰面的机会也就不怎么多,所以胤祉对这个一出生就被排除在皇位候选人之外的弟弟不太熟,也很是好奇,今天正好有机会问问。

“我早上起不来……”胤祺胖乎乎的小脸上满是难为情,但直不楞登地回答道,“玛嬷心疼我,就不让我早早起来请安,所以我都是下午才来慈宁宫。”

闻言,胤祉捂着心口,感觉自己受到了暴击!

这一定是凡尔赛!妥妥的是!

说得好像谁早上起得来一样!

讲道理,早起这种事,无关晚上睡多早,起不来就是起不来!起来的痛苦像是被人吊着掰开了眼睛!

即便已经在大清生活了这么多年了,他习惯了没有手机玩早早入睡的日子,但早起这种事,他觉得自己这辈子都不可能习惯了。

尤其是进学了以后,康熙给上书房定的规矩简直变态到可怕!凌晨三四点就得起床读书什么的,真真做到了所谓的起得比鸡早,胤祉每天早上起来都分分钟想要暴躁骂人:不能赖床,甚至不能自然醒的日子有什么意思!毁灭吧世界!

早起根本是反人类的规定!

“皇玛嬷对你可真好……”胤祉语气说不出的心酸,既羡慕又嫉妒,觉得此刻的自己简直就是柠檬精转世,就一个字,酸。

可快把他酸死了!

胤祺小胖墩完全没有意识到三哥不怎么平静的外表下更不平静的内心,憨憨一笑:“玛嬷对我确实很好。”

“五弟,那你之前还没进学的时候,平时都做些什么呀?”胤祉像是还嫌自己受到的刺激不够多,欠虐地继续他的访谈。

还有什么暴风雨!都冲他来!

胤祺显然是个有问必答的好孩子:“就吃吃喝喝玩玩啊!玛嬷会让嬷嬷给我做好多好多好吃的饽饽,那么多!比上书房的好吃!宁寿宫还有小狗,叫招福和招宝,啃起骨头来可厉害了!我经常带它们一起玩……我还带招福招宝一起荡秋千呢!他们叫得可响亮了!”

胤祉:“……小狗不喜欢荡秋千的吧?”离开地面在半空中瞎晃荡,对小狗来说是不是有点可怕?要他是小狗,一定害怕,脚都沾不到地呢!

胤祺摇摇头又点头,一脸认真:“招福喜欢,招宝不太喜欢。所以我就不怎么带招宝坐秋千了,但它又很黏人,明明不喜欢坐秋千,但又非要跟我一起玩,一看见我带招福坐秋千它就不高兴,最后我只能玩一会秋千下来陪它一会儿。结果招福又不开心了,搞得我很为难。因为我喜欢招福,也喜欢招宝。”

他一脸笑容地向兄长描绘自己幸福的烦恼,胤祉还好,羡慕了一下他快乐的生活便罢了,听到他们说起小狗才凑过来的四阿哥才是受到了暴击。

四阿哥特别喜欢小狗。

特别特别喜欢。

原先在承乾宫住着的时候,因着养母佟佳氏不喜带毛的动物,他只能偶尔眼馋眼馋别宫养的狗。

等搬去阿哥所之后,他便让猫狗房给他送了一只小松狮犬,毛发蓬松顺滑,特别可爱,完全长在他这个主人的审美点上。

唯一的不足是,不怎么黏他这个主人。

受到暴击的四阿哥显然不是那种沉湎于过去的人,立即从“伤人利箭”中领悟到了什么道理,一脸若有所思。

“所以,养两只狗的话,小狗才会变得黏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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