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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十蹊跷的丢苗(1 / 2)

甘青和田苗商量好了。甘青觉得再似乎也没有什么要特别约定的,就再没有请示连琦。

田苗随后给经理打电话请示,经理同意了。

双方就合同的要点进行了协商,按照合同制式,打印出来双方签字。

村委会大院有好几间空置的房子。

甘青觉得正好利用它来培育种苗。

在村委会,甘青报告了种苗培育事项。李支书听完脸上略微有些不悦,说:“甘青,以后这种事情要向连乡长汇报,这是开支1万元的大事情,必须要让连乡长知道这回事,我和你都是村委的,我们都好说。”

连琦也正色道:“甘主任,李支书说的没错,这种事情本来是要经村委会集体讨论的。当然,这次由于时间紧,来不及在村委会开会,但是现在通讯这么发达,其实我们几个可以发起视频会议的,也就几分钟的事情。只要是经过集体讨论的就行了,村文书及时做好会议记录,不是说谈起会议就要在村里开。”

甘青这才反应过来,他以为自己出去办事抢了李支书的风头,其实想偏了。

他郑重地说:“我今后一定注意,不擅自决定重大事项。我要加强规章制度的学习。”

徐文书这时候也插进来,说:“我刚上文书的时候,也不懂有的规定,觉得合理就做了,其实不符合规定。”

连琦说:“规定有其积极意义,他积极的意义在于使办事有规章可循,避免决策的不全面、不科学,论证的不合理、不充分,发挥集体智慧的力量。所以,不能怕麻烦或者因为事情急就跳出行之有效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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