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煜拿了一个小凳子,给自己套上一件大衣坐在俞臻身边,弯下腰,脑袋趴在俞臻身边,闭上了眼睛。
东方的暖色光芒,照亮了黑暗的大地。
醒来后的陈煜发现自己躺在沙发上,身上盖着两层大衣。
这时俞臻突然推门而入,笑吟吟道:“煜哥……吃早饭了。”
陈煜揉了揉惺忪睡眼:“好咧,马上来。他们呢,都起来了?”
俞臻看了看门外,将门掩上,走到陈煜身边,亲了亲他的脸颊,满脸飞红,跑出了包间。
陈煜也起身穿好了衣服,下楼与其他人会合。
在朝不保夕的时段,除去吃喝生存,陈煜现在多了一个追求,或者说多了一份责任。
这时,一个念头在他脑子里形成,会不会有幸存者聚居地,会不会有新的社会团体?我们到底是自求生存,还是与其他团队集合?
下楼后,陈煜发现除了俞臻,其他人都不在了。
俞臻道:“健哥和灵姐还有那个黑大个,他们仨去药店了,张琳好像发烧了,昨晚受凉了估计。谢尹之在照顾她。”
陈煜不以为然:“白天也不嫌危险……啥?张琳病了?”
匆匆吃完早饭,陈煜嘱咐谢尹之小心行事,之后带着俞臻直奔药店。
俞臻问:“煜哥,你好像挺熟这条路的。”
陈煜边走边说:“哥当年闹肚子,寝室药店来回好多趟。”
走了一会儿,陈煜转头看着俞臻,问道:“俞儿,你怕吗?”
俞臻笑道:“有你,我怕啥?”
陈煜笑着拿出一把螺丝刀递给了俞臻:“女孩,力量小,用这个。对付丧尸,直接插脑袋,再拔出来。轻轻松松!”
随后从背包里抽出了自己的棒球棍:“我给它起个名吧,就叫……俞儿,你有英文名吗?”
北方的冬季以干冷出名,街头如同经历了一场打砸抢,路两边的树光秃秃,边上的草不在放出健康的绿色,荒凉之景时刻强行往眼里映,不管你愿不愿意。
在过去,街头肯定有穿着大皮袄,双手拢在袖子里的形形色色的人等,来来往往,或行色匆匆或漫无目的。
而今,只有几具行尸走肉,外加“全副武装”的一男一女。
陈煜对俞臻道:“以前,这个点儿,我估计在网吧开黑呢,要不就是买学生票回家。”
说完,陈煜打了个哆嗦,冷气进到了嘴里,这鬼天气。
俞臻仰着头。悠闲地说:“我可能在外面逛街,也可能在哪儿看帅哥~”
陈煜接口道:“球场上对吧?”
俞臻道:“煜哥慧眼~我是乒乓球队的噢。”
陈煜笑道:“那你乒乓球很厉害,改天杀两盘,我以前练过一些野路子。”
俞臻道:“哈哈,那你输定了,煜哥,敢不敢跟我赌?”
陈煜拍了拍胸脯:“赌?我整个人都是你的,还能赌啥?”
俞臻道:“赌你这辈子,必须跟我在一起。”
陈煜内心一荡:“行,我直接认输。”
俞臻笑道:“切!这么容易的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