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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十五章 大哥大(1 / 2)

那天赶走了前来典当的老头子之后,当铺里的日子并没有任何的波澜,似乎一切都已趋于平静,偶有些人上门典当,但也是小猫三两只,没什么大问题,都是由李莫接待,于绝清还是做他的二掌柜,每天泡茶喝茶嗑瓜子。

于绝清很喜欢这样平静的生活。

正弘二十三年,大年二十三,小年。

一大早,李莫就起床收拾东西,把他跟于绝清的房间打扫得干干净净,还把院子里仅存的,还在生长的寒松浇了水,他的心情很不错,或者说他的心情最近一直不错,除了三天前紫砂壶的那件事。事后,李莫很识趣地没去问于绝清原因,他了解于绝清,如果清哥想说,他自己会说;如果不想,那就是天王老子来了他也绝不会透露半个字。或是信任于绝清,亦或是李莫自己找到了说服自己的理由,总之,他从没质疑过于绝清的做法,也从不去主动提起这件事,就当从没发生过。

对于于绝清,李莫始终保持着最大的信任与尊敬,他知道自己的本事,也清楚于绝清的本事,他清楚自己的位子,对未来的期望,如无意外,他或许会成为天南最好的朝奉,或是更进一步,接替白高钱当上太和当铺的掌柜,不过那都是几十年之后的事了。不管怎么说,李莫爱天南,也爱太和当铺,尽管白高钱经常克扣他的工钱,尽管天南并不是他真正的故乡,但他从没想过要离开天南,离开太和当铺。自然的,也没去考虑如果离开天南,他会是个什么样子,对于白高钱,是报恩也好,是习惯也罢,总之,他觉得自己这一辈子都会留在这个南方的城市,这个几百平的当铺里。

但于绝清不同,李莫知道,自己这位平时笑嘻玩闹,春风和气的清哥,他的脚步恐怕远远不只是天南,至少他有这样的本事,走出太和,走出天南,这个信念,在李莫当年被于绝清屡次放倒的时候,就一直深扎在他的心里,他明白,清哥,绝对有故事,不简单。

但这都跟李莫没关系,他不是个多愁善感的人,他对现在的生活很满意,他知道自己的清哥是真心拿自己当兄弟的,而且有吃有住,有事做有工钱,有三俩知己,偶尔能在一起喝上二两,外加几盘下酒凉菜,兄弟义气,吹吹牛逼,侃天说地,快活一天,这就够了。

日子还是一如既往的过,只是最近的似乎变得有些冷了,倒也正常,毕竟,要过年了嘛,大家还是习惯,与亲朋好友聚在屋里,听着窗外的寒风,吃着饺子汤圆,攀谈着过去一年的有趣见闻,这总会让人莫名的感到幸福与满足。

吃过午饭之后,李莫就开始撺掇着于绝清去跟白高钱说事,今儿上午,那帮修缮工人就传来消息,说是墓碑的事已经搞好了,齐遂心急,知道之后没说二话,结清了尾账之后便跟李莫约好,带好祭拜的东西,下午在北城门口集合,然后再一同前往西北城郊的小山头上面拜祭他的父母。

这个打算是没有问题的,问题在白高钱那边,说服不了他,别说出城,就是出当铺都要被打断腿,这事李莫是万万不敢去提的,只能指望于绝清。于绝清倒也没有推脱,坦坦然地就去了。他们在里头谈话,李莫在外头偷听,只听得白高钱那像要杀人的声音跟语气,渐渐软了下来,也不知道清哥给了什么迷糊汤给白高钱喝,虽然白高钱满嘴牢骚,但终究还是答应了下来,只是路过李莫身边时,那眼神跟要活吞了他似的。李莫能有什么招啊?只能傻乎乎地赔笑着,谁让自己有求于人呢。不过话说回来,白高钱的脾气只对李莫发,他对于绝清的脸色相对来说好很多,只是有些冷罢了。

但李莫无暇细想,他得了允许,立马就溜了出去,自己一个人跑到北城门去了。于绝清见他跑得比兔子都快,不由得轻笑一声,骂了一句“没出息!”自己则悠悠然地走出了当铺,那姿态,不知道的还以为他就是掌柜,于绝清能明显感觉到背后来自白高钱的幽怨目光,后背一凉,但强自故作镇定,只是脚步快了些许。

白高钱:尼玛,老子一个老板竟然沦为给你们看店,你小子要像李莫那小崽子那样跑出去,我也就忍了,你个打工的还敢在这儿装?你装个屁啊装。

于绝清:淡定,男人一定要有风度,就算是旷工,也要拿出最理直气壮的精神来。

虽说李莫跑得快,但于绝清的走路速度也并不算慢,只是他这一路走来,很多人见着他都跟他打招呼,那别人给脸,自己不能不兜着,自然也是笑呵呵地拱手回礼,偶尔见到美女,当然还是要多看两眼,毕竟不看白不看嘛。

不一时便走到了北城门口,离得老远便看到里面一个人蹲在城门边上,低着头不知道在看什么。于绝清玩心大起,悄然走到李莫身边,然后一个跳起,直接压了上去。李莫猝不及防,被压成个狗吃屎。

“啊!妈的,是哪个王八蛋!”李莫愤然怒道。

于绝清松开李莫,李莫迅速起身,正欲痛骂,却见是于绝清,瞬间就蔫了,没好气道“清哥,你搞什么鬼啊?”

于绝清笑道“刚刚你骂谁是王八蛋呢!”

“清哥”。李莫皱着眉,为难道“你别耍我了”。

“好,不耍你了”。于绝清四处看了看,“齐遂呢?不是他约我们来城门口的吗?怎么不见他人影?不会是忘了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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