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明是个挺聪明的孩子,怎么长着长着,成这般了。
“我告诉你,你身边的人,我都换了。知道这件事情的除了你我,其余人永远都闭上了嘴。瑾儿要活着,不仅仅是为了你和我,还为了整个李氏家族。如果你不想看着整个李家倒下,就不许再打他的主意。”
“最起码,要撑到他大婚之后,知道吗?”
原本愤愤不平的李瑶在听到最后一句话时,有些懵:“姑母这是何意?”
李明华恨铁不成钢:“字面的意思,要是连这个都悟不出来,就趁早歇了你那颗蠢心。”
这半天的,她也累了,饶是乌发粉面,眼角深深的纹路,却是什么脂粉都遮不住的了。
李瑶不情不愿的走了,她叹了口气,仿佛卸去浑身力气,瘫软在榻上。
希望她能明白自己的意思,别再闹出乱子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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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样不开心的,还有方瑾。
行至珍兽园时,他突然停下脚步,命张大伴儿牵一只梅花鹿过来。
张大伴儿命人去牵,这厢伺候着他喝水出恭,一番过后,一只幼小的梅花鹿被人牵着,优哉游哉的走了过来。
对上那双怯生生的眼神,方瑾很是满意,又吩咐:“问问御膳房谁会烤鹿肉,备好材料等着。再叫司珍房给这只鹿做件衣裳,要金丝绣的。”
张大伴儿称是,一行人一直走到骄阳殿,方瑾不让他们进去,自己牵着那只傻鹿,慢悠悠的晃了进去。
“这,这是什么意思?怎么又是司珍房,又是御膳房。难不成,这鹿死之前,还得给穿件衣裳?还是死后穿个衣裳裹上骨架?”
漫说小太监们,连张大伴儿都快看不懂这个奇怪的孩子了。
说他天资聪慧吧,他却时常会弄出一些匪夷所思的事情,遭人诟病。
可若是说他顽劣不堪吧,他学东西之快,远胜于先帝。特别是那个脑子,仿佛能洞察一切阴谋。
至于今儿这桩蹊跷之事,答案,都在里头那位姑娘的身上吧。
他笑着一甩浮尘:“猴崽子们,圣上行事,岂容你们质疑。各个都当好了差,莫要生事。别忘了,你们的宝贝还等着银子去赎呢。”
小太监们瞬间不再闲话,规矩起来,张大伴儿揉了揉酸胀的腿,只觉得自己大概在这宫里,待不了太久了。
“小鹿!哪儿来的?”
看着洛英扑上来惊喜的小脸,方瑾得意极了:
“它刚才走丢了,撞见我后就跟过来了,姐姐喜欢吗?”
“喜欢啊,当然喜欢了。”
沉迷于梅花鹿的洛英压根没脑子去想,这是皇宫大内又不是西柳河,连只苍蝇都飞不进来的地方,哪儿能跑来只傻鹿啊。
但是女孩子好像天生对这种水汪汪大眼睛的生物就无法抵御。
梅花鹿才从珍兽园牵出来,又走了这么远,有些口渴。正巧见洛英身旁摆着碗茶,凑过去就用舌头一点点舔了起来。
“哇,它居然知道自己找水喝,好聪明的鹿啊。”
洛英对这只满身小斑点的生物简直是爱不释手,轻轻的抚摸它的毛发,感受着那粗短的硬茬扎在手上的感觉。
刺刺的,痒痒的。
“小房子。”
洛英抬起头,一双杏眼带着跃跃欲试的渴望:“我能养它吗?”
这还是两人相识到现在,她头一回这么看自己呢。
方瑾回答的不假思索:“当然可以。”
毕竟这是皇宫,任何事他都可以做主的。除了羲和宫外。
“哇,好棒好棒。”
方瑾心说,一会儿可以告诉御膳房的厨子不用来了。
可当看见洛英因为欣喜而环抱住梅花鹿的脖子,并且亲昵的将脸贴在它头上蹭的时候。方瑾的眼睛暗了暗:
不行,还是得片了肉炙烤下肚。
洛英高兴坏了,这是她第一次见梅花鹿,又乖巧又漂亮,喜的恨不得抱上榻跟自己一起躺着才好。
玩了好半天,连方瑾都忽略了。直到小鹿小鹿叫了半天,才想起来还没给它取名字呢。
“就叫它小英子吧。”
洛英眼睛乐的牙龈都露出来了:“若是以后再有一只,就叫小房子。小房子和小英子,多好。”
小英子,小英子。
方瑾突然觉得,这鹿如此可爱,金丝绣的鞍简直是侮辱它。他得让司珍房的人,给它做一件上好的珍珠云肩。
对,就这么定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