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以不要提这事了!”任健说道。所谓打人不打脸,骂人不揭短,掀人伤疤这种事情是人际交往的大忌。所以在陆五面前,任健从来不提半个字关于家庭的事情。
“我上次听说你的手指头……”
“什么啊,妈,我都说了,那是个小车祸!很小的那一种!是医院那边小题大做,愣是给我打上绷带,好像我真的受伤很严重一样。反正那些医生就是那么一回事,努力的把小病小伤往大处治,好多收医疗费。”
说起来真是庆幸。那个时候任健丢了几根手指头,在医院里前后也就呆了一天,打打例如破伤风之类的药也就了事了。本来嘛,这种肢体残疾就是无药可医的——只要你不去进行断肢重连的手术,那么也就是一两天就让你出院了。所以在他刻意的避免了让家里人知道。就算家里人问起,也是凑合着应付过去,只说是小伤。
虽然这种隐瞒的做法从客观上来说很蠢,但是实际上却是人类的一种普遍的心理。在面对灾难的时候,将其无视、否认才是绝大部分人类的选择。所谓掩耳盗铃就是说这种心理。
不过这阵子却也多亏了这种掩耳盗铃心理的福,现在让任健可以免去一个大麻烦。至少可以避开老妈的怀疑。他顺手拉起自己的胳膊,向妈展示自己的手。前面说过,他唯一的伤就是手指头没了。在手指头治好了之后,任健的手臂可没有半点不对头的地方。“你看你看你看,看清楚了,你儿子的手已经完全恢复了,连点疤痕都没留下!”
这种情况下,身为母亲自然是“眼见为实”,不可能再去追究什么。反正只要没出事,那就是再好不过了。她也已经知道任健买了一辆车。
“你开车以后小心点……”
“放心啦,有了这个教训,以后不敢了!”任健回答道。“对了,迟点还要去接琥珀。”
“琥珀,你刚才说他的女朋友……”
“是啊,很漂亮的一个妹子……”任健忍下半句话没说。
估计傻瓜都能看出来,原本的陆五那是个再正常不过的普通人——最多也就是理想什么的和普通人不同。事实上,就算是这一点也没啥大不了的,谁没有过自己的梦想?任健自己都梦想着出门天上掉下黄金,砸在自己脚前,让自己一下子拥有亿万资本的支配权呢(虽然这个梦想居然真的发生了……)!而且,在毕业前夕,就算是陆五也是放弃了这个幻想,打算去考公务员了。
这样普通的陆五,怎么看也不会和“诅咒”这种东西扯上关系的吧。所以陆五的诅咒来自,也只能来自一个地方——琥珀。
所谓的诅咒,应该不是谎言。高厂长也没理由用这种拙劣的骗局来骗任健。或者说,任健有什么值得他骗的?任健可绝不会因为钱在自己手上就觉得钱是自己的。他的钱有两个来源,一个是之前古董买卖,另外一个就是贵金属。当然钢铁厂和外贸公司什么的都有自己的独立财务,虽然名义上在任健手中,但是实际上他知道这两个企业和他真的没什么太大关系。而且哪怕真的交给他,他也管不好,所谓术业有专攻,在高厂长手里那是好企业,别人手里那就难说了。
果然世界是公平的吗?所谓有得必有失。任健以前一直觉得陆五遇到琥珀真的是祖坟冒青烟的好事情,一直很遗憾这种好事情怎么没轮到我(要特别强调的是,任健并不觉得自己是在嫉妒陆五)。但是呢,现在他明白了,天底下没那么好的事情。所谓有得必有失,上帝为你打开一扇窗,也肯定为你关闭了一扇门。陆五遇到了琥珀,那叫咸鱼翻身,直接癞蛤蟆吃天鹅肉,堪称立地成仙,顺带着让任健都鸡犬升天了一把。可惜的是代价就是那个不知道是怎么回事的诅咒。这可是真正要命的东西!
“琥珀怎么了?你话怎么说一半?”
“没事,妈!人家的女朋友,管我什么事?我开车送他们就是充当一个大电灯泡啦!可惜陆五不肯去学车……”
一小段时间以后,两个人离开了。
“你的手指没事了吧?”下楼梯的时候,陆五问了一句。
“没事了,你看,”任健做出了几个比较复杂的手指动作,证明自己的手指依旧灵活。“几乎完全一样……不,不是几乎,就是完全一样!”
陆五知道这件事情不稀奇。事实上,当初就是陆五把他送进医院的,理所当然知道他少了几根指头。但是那个诅咒的事情……
他想问,却发现自己问不出口。不知道这件事情对陆五来说是什么,但是显然不是那么简单的事情。否则的话,也轮不到高厂长提出求助吧?陆五自己就可直接要求的。
这一趟车,任健完全就是充当司机,把两个人送过去而已。毕竟这是他牵头介绍的。
好在如今的任健已经是很熟练的司机了。说来也是怪,别看任健是很容易发胖的体质,照理说和运动无缘的,但是偏偏她反射神经却很出色。不管是开车也好,或者是其他一些考验反应和灵活的活动也好,他都有着天然的优势。当初和陆五一起用烂水果做水果拼盘的时候,他削果子的速度可是陆五的两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