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这个愚昧封建的时代,危险教会了老百姓少管闲事的道理。
虽然就在荒山三百里方圆遍布着数十个村落和城镇,但是对于荒山中突然出现,而且数月不散的浓雾,愣是没一人前往查探。
少管闲事活得久。
老祖宗的话不会有错的。
就在距离浓雾不到二十里的一个野外山洞里。
昏暗的火光中,五六个人围在火堆中取暖,别以为天气开始转暖进入初夏就没问题了,在夜晚的深山里,山风一吹,可是能冻死人的。
三名紧握刀柄的魁梧大汉将一名胖胖的男人和他怀里的小女孩护在里最中央。
他们几人身上都没有丝毫伤势,但是浑身上下肌肉紧绷,更是在不住的去看山洞口,仿佛有什么恐怖的东西会随时出现吞噬他们。
距离他们三丈处,一具被无数绷带缠绕的人躺在地上,看不见胸膛起伏,不知是死是活。
咕嘟!
咕嘟!
在熊熊烈火的热力下,粥锅很快就沸腾起来了,一名大汉右手松开了刀柄,一边站起身来舀粥,一边还用余光打量着洞口。
“老爷。”
大汉恭敬的把粥递给了胖胖的中年男子。
“你们也喝吧。”
中年男子接过粥碗喝了起来。
三名大汉也分别舀了粥喝了起来,就算喝粥,他们也都是用左手,右手始终握着刀柄。
中年男子喝完粥后,把粥碗放到了地上,看着苍白着小脸,沉睡在自己怀里的女儿,王富贵心中的悔恨更深了。
常言道:有钱难买后悔药。
常言又道:祸从口出。
巨荣国朝阳郡王家,那也是响当当的金字招牌。
王家发迹于王富贵的爹王发财那一代,王富贵祖上穷得太久了,人常说穷不过十八代,但是王家祖上穷的都超过三十六代了。
人穷志到不穷,王家历代都想发家致富,因此,王富贵的爷爷给他爹起了个王发财的名字。
因为算命先生说改名,就是改命。
也许算命先生说得对,王富贵的爹王发财运气真不错,居然娶了做工的客栈老板独女,等岳父一死,王发财成了客栈的新老板。
王发财会做人,又会说话,王家的生意也越来越好,从此王家真的发财致富了,成了朝阳郡北风城的商贾。
有钱无权被人欺。
王发财是发了财,在北风城也算得上有钱人,但是这种暴发户没个几代时间沉淀积累底蕴,经不住大风大浪。
别说和那些官宦士绅相比了,就算那些小帮派也是不把王发财放在眼里,从他身上刮油水那是常有的事。
王发财心大,不然他也不会给儿子取个王富贵的名字,那是想在他儿子这一代,即富又贵。
王发财为了改变这种局面,便送儿子去进学,这年头,能念起书的都是有钱有权人家的子弟。
王富贵和这些人一起上学,一起长大,慢慢也有了交情。
最关键的是王富贵自己,不但继承了他爹能说会道的本事,更是继承了他娘的相貌。
别看如今他胖乎乎的,少年时那也是一表人才。
人是外貌动物,无论什么年代,俊男美女总比大部分人更受优待。
北风城城守的独女看上了王富贵,一家有权,一家有钱,这可就门当户对了。
王富贵倒不是个好色的人,娶了老婆后,倒也算得上夫妻和谐。
成亲一年后,妻子有了身孕,十月怀胎,谁料居然难产了,痛呼一日一夜后,产下一女,便失血过多而死。
而这生下的女儿,一出生就是个瞎子,要是放在寻常人家,十有八九就把这孩子溺了,要不就是扔了。
但是王富贵和妻子那是多年同窗之情,再加上夫妻之爱,不敢说情比金坚,也绝对比昏嫁瞎娶强的多。
对于爱妻遗血,王富贵如同自己的生命般疼爱,怎么可能不要呢。
时间一点点过去,这个孩子也长大了,王富贵给女儿取名王白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