见对方路过他身旁,丁鹏连忙走上前去,对着金庸深深一鞠躬,恭敬说道:“金庸先生,我是您的书迷,丁鹏,您的,飞雪连天射白鹿,笑书神侠倚碧鸳,加上越女传,每一本我都不知道看过多少遍了,非常喜欢。”
这些话,金庸不知道听了多少遍了,他以为丁鹏是他的书迷,不由笑道:“谢谢你。”
作为当代最著名的家之一,金庸为人处世的态度,是非常和蔼可亲的,丝毫没有架子。
丁鹏连忙又道:“金庸先生,我也是一个作者,最近写了一本,是关于现代人穿越到秦朝的故事,想要投稿,不知道行不行?”
“现代人穿越到秦朝?”
金庸听后,不由眼睛一亮。
这个点子,似乎很新颖啊,他读书破万卷,至今也没有看过类似的。
有趣有趣。
金庸一下来了兴趣,他反正闲来无事,便笑道:“稿子在哪里?给我看看。”
这样的好机会,丁鹏怎么可能错过。
他连忙来到前台,对着小姐姐说道:“有没有纸笔?借我一些。”
小姐姐懵逼了。
要纸笔干嘛。
难道这位先生没有带稿子,所以想要在这里现写?
这也太夸张了吧。
小姐姐在这里做了好几年前台,还是第一次见识到这么草率的作者。
“有才的人,就是怪癖多。”
小姐姐拿了一叠白纸,和一根钢笔,递给了丁鹏。
在这个年代,人们用的,大多都是钢笔,或者圆珠笔,而不是像后世,清一色的水性笔。
“金庸先生,请给我十分钟时间,我马上写给您。”
说完,丁鹏便拿起一张白纸,就在前台处刷刷写了下来。
开篇三个字,便是《寻秦记》。
是的,丁鹏准备写的这本,就是在93年才面世的国内首部穿越历史武侠,《寻秦记》。
当年,在高中的时候,这本书便已经被他翻烂了,到现在,对于里面的剧情,他依旧记得一清二楚。
刷刷刷,丁鹏写的很快。
由于原著太过情色,他不可能照搬原著那么写。
不说别的,金庸先生也不会同意刊登。
于是,他省略了一些前戏,直接写主角项少龙是个香港特种兵,偶然之下,穿梭时光机器,来到了秦朝,首先遇见了桑娘,然后凭借着高超的格斗技巧,击败恶徒,名震乡野,被乌家堡堡主赏识,来到了赵国国都,与赵国权贵周旋,遇见赵雅雅夫人……
写着写着,丁鹏完全沉浸在剧情之中,写完一张,便放在一边,继续写另一张。
金庸先生拿起那张写好的纸张,随意看了一眼,顿时,他便被里面新奇曲折的剧情,深深吸引住了。
看着看着,金庸不由一拍大腿,大声叫好道:“好,写的真不错,历史与虚构完美结合,既写出了现代人穿越秦朝所遇见的各种窘迫,又表现出了那个年代特有的风土人情,看来阁下对于秦朝的历史,颇有研究啊。”
众所周知,金庸先生最喜欢攻读历史书籍,对于历朝历代的事实,了解的相当详实透彻。
其他人听见金庸连连叫好,不由也凑了过来,大致看了一眼之后,也觉得剧情令人耳目一亮,非常新颖,夸赞连连。
作为一本休闲,最重要的,便是新颖创新。
写的都是让人耳熟能详的事情,读者看后也会审美疲劳,觉得没有什么意思。
金庸先生连续看了数张之后,不由轻拍丁鹏的肩膀,道:“不用写了,你的这本,过稿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