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娘亲在家里等我吃饭,你若是耽误了我回家,我娘亲会生气的。”
夜均看着夜墨,面带傲气:“我让我父亲去找你娘一声就好,给她一笔银子,把你买下来给我当书童。”
这些年,他在外看上了谁家的姑娘,都会买下来给他当丫鬟。
母妃每次都纵容着他。
所以,他并不觉得花钱买下夜墨是什么不对的事情。
他是皇长孙,又有钱,买下一个生命,也是轻而易举的事情。
相反,夜墨连个丫鬟都没有,可见家里必定很穷。
夜墨终于将目光转向了夜均,他抿着唇,冷着那张精致漂亮的脸:“你娘亲没有告诉过你,生命是不能用金钱来羞辱的吗?”
夜均一愣,目光带着些许茫然,他想了想,摇了摇脑袋:“我母妃过,我若是看上一个人,把他带了回去,那是那个人的福气!因为我又不是没有给银子,我给的银子,还能减轻一个家庭的负担,我是在做好事!”
没错。
他是在做好事。
娘亲了,他只要给钱了,就不算抢。
哪怕那些人不肯跟着他走,但他给了银子,她们就是他的人了!
若是不愿意随他离开的话,那就是她们的错!
“把钱给他!”夜均一咬牙,道,“他长得比那些人都好看,给十倍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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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的话:我还在继续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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