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广上次与周谋仁一战,手上并没有讨到什么便宜,对方的强大有些超乎预料之外了,当他面带微笑握着自己心脏之时,才意识到双方的差距有多大。
陈广万万没想到对方囚徒职业,竟然没有选择杀人这一条道路,而是以偷窃这条道路为成长,直至发展到无视空间的存在,甚至连心脏都能强行偷走,过于恐怖。
但还是只喜欢偷电瓶车,真是想不明白有这样的实力,为什么不为组织效力呢?对方回答的只是一个沉默的笑容。
陈广疲惫的回到了家中,这些任务毫无意外又失败了,如果不是那个家伙出手的话应该能成功吧,他在心中这样想到。
躺在床上,看着花板上的风扇不停的转动,他回想起了自己这悲惨的人生。
整个世界从自己刚出生时,带来的只有厌恶和消极,爱情也不过是用来打发时间的消遣,艺术也是用来排解烦闷的手段,一切能点燃人类热情的东西,在他的眼中都是毫无吸引力的,甚至俗不可耐。
但庆幸的是他加入了这个组织,让自己的职业得到了利用,甚至与那个不太靠谱的骑士搭成了组合,只不过现在他死了。
这一点倒是有些可惜,不能与人分享自己喜悦的成果。
但是干一行的危险程度就是这样,谁也不能预料明的生命又该怎样结束,只不过自己连他的尸体都找不回来,埋了那么多敌饶尸体,却埋不了队友的尸体一次。
他居住在一个偏僻的乡村,这里环境优美,而且人流很少,他能做着他一切喜欢的事儿,不受别人打扰。
悄悄地打开了家中的密室,随着书本的向前推动地面突然下陷,变成了一道阶梯。
虽然老朋友死了,但他也并没有那么伤心,因为还有一件事足以弥补他空虚的心,给他带来无限的刺激感,那就是挖坟。
毕竟他的职业是掘墓者,被人称呼为下九流的职业,甚至一旦起就会引来无数的鄙夷,毕竟打架打不过,刨人祖坟的这种事情,出去就不怎么光彩。
他走进了自己的收藏室里,欣赏着自己以往的作品,白布包裹的木乃伊、刻上铭文的墓碑、金器、骨头、珠宝……
来到了椅子面前,轻轻的拿出了自己珍藏已久的厚重之书。
这本沉甸甸的书,上面记载着每一件文物的历史,每一个名饶故事,甚至包括他们的墓埋在哪里。
当然这本书的作者就是他自己,闲来无事的时候也会动动笔头,发挥写作的兴趣,只不过一直没有出版的机会,毕竟出版社已经拒搞了整整27次了。
他感觉到无比的空虚,手指颤抖的他根本无法继续写这本书了,于是他怀着崇敬的心里拿出了教会之书。
这一本儿是被永暗明主所写的书,名字叫做《死灵灾歌》,非常的酷,上面记载着崇高的理念,大量禁忌的古老知识,以及一些自己无法使用出来的魔法。
但是不管看多少遍都不会厌倦,这是最好的精神食粮。
不过听自己手上的这本书,好像是被一个叫圣徒会的教派所带过来的。
他从抽屉里拿出了一块黑色的猫眼石,这是一位贵族的墓中所偷盗的。
听死了500多年,也是一位厉害的超凡者,那个墓中机关重重,而且还盖在了一个做废弃的大教堂下,为亮取这个宝贝,足足花了20多的准备,特意选在了满月之夜,当然一切都是值得的,收获颇丰。
墓中的宝物很多,但他唯独对这个一见钟情,因为颜色比较奇怪,周边色泽黝黑,甚至连光都照不进去,而中间则藏着一抹绿色,所以留了兴趣,收藏了下来。
雷桑德罗也帮忙打下手,虽然大多精细的活他都不愿意干,但是望风以及保护队友倒真的挺在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