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激动的一晚没睡,第二天一早便来到了前几天的那家服装店门口。
店老板还是一如既往的骂骂咧咧着,从柜台处走出来准备赶我走。
我看也不看他,面无表情的从口袋中掏出一叠钞票甩在了他的脸上,声如寒铁的说着你要干嘛。
看着他那在我面前佝偻着腰捡钱的画面,我心里出现了一丝莫名的感觉,说不清道不明,很畅快就是了。
原来这就是有钱的感觉。
只要有了钱,即便是我这样偏僻山区来的杀人犯也可以在城市人面前扮演上帝的角色。
只要有了钱,即便是人命也可以衡量。
就如我父亲那般。
看也不看店老板那阿谀奉承的嘴脸,我挑选了一套西装皮鞋和几件休闲服,就如那些行走在大街的普通人一样的装束。
当然,我没有现在就穿,我身上太脏了,会玷污这些高贵的衣服。
于是我离开服装店去了一家看起来金碧辉煌的酒店,在前台愕然的目光中用之前那名中年流浪汉的身份证开了一间房,痛痛快快的洗了个澡,然后舒舒服服的睡了一觉。
可以说这是我这些年来睡的最舒服的一觉,软绵绵充满弹性的大床,舒适的被褥,上面还有着淡淡的香味,这一切都使我沉醉。
终于,我有一种恍若隔世的感觉,身边终于没有了那些充满恶意的目光,那些无处无在却难以触摸的压力。
我睡着了。
很是香甜。
但似乎忘记了什么。
是什么呢?
我不知道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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之后的几天我都在模仿着城里人的生活。
无论是姿势,步伐,神情,谈吐。
还是学着去吃大餐,喝香槟,各种工具的使用方式。
甚至我还买了一台手机,并尝试着注册了一个vx。
当然,我还学到了一个有趣的名词,那便是“颜值”
这是城里人最爱挂在嘴边的词语,也是除了金钱以外另一个衡量地位的方式。
那些“颜值”高的的人可以获得很多普通人得不到的便利与优势,而后者通过十倍的劳动所得来的收获,前者只需要轻轻一个媚眼便可。
你别说,我也是属于高“颜值”范围内的帅哥。
这不是我自己发现的,而是人们告诉我的,自从我换上了一身整洁的服装学着他们走在路上,人们常常会回头看我。
我起初还以为自己暴露了,可当我对上其中一人的眼神,从中看到了一丝欣赏与爱慕的神色才明白过来。
所谓人靠衣装马靠鞍真没错,即使我之前过着面朝黄土背朝天的日子,以至于我面容有些黑黄和粗糙,但难以置信的是,现在城里人似乎就好这一口,称之为“野性美”。
原来我也是受人爱慕的....
可谁又能想到,一个野性美的帅哥背地里是一个手上有着上百条人命的刽子手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