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说我来这里是为了祭坛附近的财宝?”
常风饶有兴趣的对着王昭君问道。
“神明祭坛附近,有北荒部落多年献祭留下的财宝,这些财宝数量众多,富可敌国。”
“我遇到了许多人来凛冬之海,他们来凛冬之海所图谋的,都是这些财宝。”
听完王昭君的话,常风面露出悲愤之色。
“我在北荒听说过你的故事,我也非常敬重你,但即便这样,我也不允许你冤枉我,不允许你用财宝来侮辱我。”
“我冤枉你?”
“不错!”
常风踏前一步,对着王昭君说道:“我富可敌国,是河洛最有钱的人。即便是现在河洛大唐的女帝,都因为我送给她的礼物而感到兴奋。我已经掌握了数不清的财富,我又怎么会冒险来凛冬之海,窃取祭坛附近献祭的那些宝物!”
“我知道你还是不会轻易相信我,那我没办法了,只能当着你的面炫一次富了。”
常风意念一动,在他与王昭君之间,就出现了一大堆金灿灿的金币。
“一共五万枚金币,这些是我的宠物的零花钱。对了,我的宠物是一条狗,名叫天美。”
王昭君看都未看这些金币一眼。
五万枚金币,这与祭坛附近的财宝相比九牛一毛。
“这是五千枚晶石,这是我自己的零花钱。”
五千枚晶石,五万枚金币,这是常风这一次在狼旗部落卖小人书、伟哥、丝袜、烧刀子、调味品赚到的所有钱。
五千枚晶石不管放在什么地方,都是一笔巨量的财富。
但是这些钱落在王昭君的眼中,王昭君也只是眨了眨眼睛。
五千枚晶石,这与神明祭坛附近的财宝相比,也最多只是十分之一。
“这还是不能说明你对祭坛附近的财宝没有兴趣。”
常风已经把所有的钱全都掏出来了,见到王昭君依然不相信自己。
常风想了想,不由灵机一动。
只见他手腕一翻,常风的身前很快就出现了一大堆乱七八糟的东西。
这些东西里面,有的是闪闪发光的水晶球,有的是闪闪发光的发卡,还有一些高仿的金项链、金手镯。
这些东西实际上就是一些地摊货,在常风曾经生活的那个时代,这些东西的总价值加在一起不会超过一千元。
但是王昭君没有见过这些地摊货。
看到闪闪发光的水晶球,见到闪闪发光的发卡还有那些饰品,没有一个女人能抵挡住这诱惑。
到这个时候,王昭君的脸上终于露出了一丝惊讶。
“这水晶球来自波斯,每一颗都经过匠人数十年的雕琢,里面还内置了魔法阵,使其可以闪闪发光,美轮美奂。就这么一颗水晶球,在河洛长安就能卖到一千枚晶石的高价。”
“我的这一堆东西加起来,可以买下半个长安城,我这么有钱,我会对祭坛附近的东西感兴趣?”
放完一通霸气的狠话之后,常风就赶紧将地上的东西收了起来。
这些东西远看闪闪发光还不错,近看却做工非常粗糙,很容易被发现破绽。
“我不差钱,现在公主还认为我是奔着财宝来的吗?”
王昭君第一次认真的打量了常风一眼。
她很快发现,常风是一个面相正直的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