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场晚宴,两个人最尽兴。
一个是猪八戒,一个是杨戬。
前者和后者都独自一人吃掉了两只羊。
第二天一大早,常风等人带着杨戬,离开了倒悬天。
这一次离开倒悬天,也是两个人最开心。
这两个人,一个是杨戬,另外一个是嫦娥。
前者和后者都把此行当成了一次远游。
特别是嫦娥,嫦娥在日之塔生活了数百年。
这次是她的第一次真正意义上的远行。
而且这一次远行,还是跟着常风。
跟在自己喜欢的人的身边,看一切东西都是美好的。
“常风兄弟,你的宠物叫什么名字?它看起来好像很喜欢哮天犬。”
见到天美带着哮天犬又悄悄的离开了,常风拍了拍额头说道:“带走哮天犬的狗东西名叫天美,剩下的那条狗名叫企鹅。”
“天美、企鹅,这可真是好名字啊,我观它们的模样,它们一定都是天地异种。”
“它们的确不错,就是太懒散了。”
常风随意的回答着杨戬。
现在常风是真的有点害怕杨戬了。
杨戬这个家伙,有时候还会望着常风的背影傻笑。
样子看起来猥琐到了极点。
实际上,还真是常风冤枉杨戬了。
杨戬之所以会对常风大献殷情,是因为他想要稳住与常风之间的友谊。在杨戬看来,稳住了常风也就等于稳住了武则天。
而杨戬之所以会时不时的对着常风傻笑,是因为杨戬暂时不用因为倒悬天的事情,而忙的焦头烂额了。
“报!”
一名虎贲军的士兵,骑着幽影虎来到了常风的身前。
“启禀将军,前面就是北荒狼旗的领地了。”
听到士兵的话,众人心头微微一紧。
北荒狼旗民风彪悍,部落里面的所有人不分男女,不分老幼,全都英勇善战。
他们忙时放牧,闲时打劫。
就连长城曾经都受到过北荒狼旗的骚扰。
所以踏上狼旗的领地,饶是大大咧咧的黄忠,都开始握紧了手中的大炮,随时准备战斗。
“去告诉斥候阿古朵,遇到狼旗的士兵之后,不要与对方发生冲突,直接报上我的名号。”
“我与狼旗关系还算不错,对方得知我的名号之后,应该不会为难我们。”
当初常风与成吉思汗结交,还曾经送过一头狼给成吉思汗。
原本双方还约定经常进行交易,常风离开稷下学院之后,把这件事情转交给了墨子,墨子也想为稷下学院赚些零花钱。
所以在墨子的主导下,双方虽然每次交易的规模不同,但是双方的交易一直都没有中断过。
所以常风与狼旗之间的友谊,也因为交易一直都没有中断过。
知道常风与狼旗部落之间的关系之后,虎贲军依然没有放松警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