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个案子,原告的身份不详?
怎么会这样呢?一般原告人,都会详细的叙述自己的身份背景,然后才是案件的起因结果,怎么会有人,连自己的个人信息都不写呢?
这样的话,就算是有律师接手了这个案子,又怎么联系她呢?
带着疑惑,她往后翻看这个案子。
刚开始,在诉求方面,这位不知名的女士,要起诉自己的丈夫,因为——谋杀!
谋杀两个字映入她的眼睛的时候,沈清燃的脸色,顿时更加严肃起来。
原来,这位不知名女士,跟自己的丈夫相差八岁,不知名女士事业有成,但是一直没有结婚,因为一般到了接近四十岁的中年未婚女人,又特别是像她这样事业有成的类型,往往都不想将就。
但是,在三年前,她遇见了她以为的真命天子,这个比她小八岁的男人,案卷中称呼他为苏先生。这位苏先生,在一次跟不知名女士的业务对接中相识,后来,对她展开了猛烈的攻势。
两个人认识三个月就结婚了,但是结婚之后,不知名女士却发现了自己这位苏先生的不对劲。
他虽然依旧对自己百依百顺,但是却始终不愿意跟自己亲密接触,在两人多次争吵之后,苏先生谎称自己有印记,而不知名小姐,因为深爱他,所以选择了包容。
事情的转折发生在一年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