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洪武元年(1368年戊申,元至正二十八年)
正月初四日,朱元璋祀天地于南郊,即皇帝位。定国号曰明,建元洪武。立妃马氏为皇后,立世子朱标为皇太子。布告天下。朱元璋自旧内迁新宫。置东宫官属,李善长兼太子少师,徐达兼太子少傅,常遇春兼太子少保。以下官各有兼职。中书省翰林院进郊社宗庙祭仪。
八月朱元璋决定实行两京一都,诏以应天(原建康)为南京,以开封为北京。前后数至北京巡狩。
洪武二年(1369年己酉)
二月得元代十三朝实录,命左丞相李善长、前起居注官宋濂等人率部分文人纂修《元史》。洪武帝亲享先农,耕南郊籍田。
八月定内侍诸司制。计:内使监奉御六十人,尚宝一、尚冠七、尚衣十、尚佩九、尚履八、尚乐七、纪事二、执膳四、司脯二、司香四、太庙四、涓洁二。置尚酒、尚面、尚醋、尚染四局,御马、御用二司、内库仓及东宫典玺、典翰、典膳、典服、典乐、典乘六局,又置门官。
九月作御宝六:白玉三,青玉三,文曰:天子行宝、天子信宝、天子之宝、皇帝行宝、皇帝信宝、皇帝之宝。诏建临濠(凤阳)为中都。
洪武三年(1370年庚戌)
二月恢复科举制度。
四月分封诸王,诏封皇子樉为秦王、棡为晋王、棣为燕王、为吴王、桢为楚王、榑为齐王、梓为潭王、为赵王、檀为鲁王。后个别人有改封。
五月册贵妃孙氏、充妃吴氏、惠妃郭氏、宁妃郭氏、定妃达氏、顺妃胡氏。
六月定朝会之礼仪。
九月定朝会宴享乐舞之数。
十月定文武官冬衣。重定内使服饰之制。
十二月作奉??师韩国公李善长致仕。中书右丞忠勤伯汪广洋为右丞相,参政胡惟庸为右丞。
四月册常遇春女为皇太子妃。
六月定中官禁令。定女职之制,设六局一司,尚宫、尚仪、尚服、尚食、尚寝、尚功六局,局各领四司,一司为宫正司。官共七十五人,女史十八人。定公主宅制。造红牌镌戒后妃之辞。
洪武七年(1374年甲寅)
八月建立卫所制度。
九月贵妃孙氏卒,年三十二岁。
十一月更建奉先殿。
洪武八年(1375年乙卯)
七月改作太庙。
九月改建大内宫殿。
十月命皇太子、秦王、晋王、楚王、靖江王游中都,讲武。
洪武九年(1376年丙辰)
七月韩国公李善长之长子李洪,娶皇长女临安公主。
洪武十年(1377年丁巳)
六月丙寅,命中外政事先启皇太子,然后奏闻。
十月更建大内宫殿成。
十一月帝以大内宫殿不侈,谓侍臣曰:“节俭足以养性,侈靡必至丧德……。”己卯,皇次孙朱允炆生。丁亥,冬至日,始合祀天地于奉天殿。
洪武十一年(1378年戊午)
正月封皇子椿为蜀王、柏为湘王、桂为豫王、楧为汉王、植为卫王。改封吴王朱橚为周王。建皇陵碑,帝因儒臣多文饰,亲自作文,直述微时艰难,刻之。
七月癸巳,皇孙朱高炽生,燕王出,嫡长子。
洪武十二年(1379年己未)
二月作神乐观。
十二月右丞相汪广洋,因欺君贬海南,又追杀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