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庆刚走到农舍门口,马蚤就出来了。
马蚤将刘庆拉近屋内,迅速关上了门,反锁。
然后将窗帘也拉住。
一气呵成!
现在,外面的人看不到屋内的任何情况。
屋外,艳阳高照。
但是这些阳光却照不到屋内。
屋内,马蚤已经给刘庆倒了一杯水,让刘庆解解渴。
刘庆坏坏一笑:“我要你用你的嘴喂我。”
马蚤没有拒绝。
男人不坏,女人不爱。
女人喜欢的就是这种坏坏的男人。
马蚤先喝下一口水,然后喂给刘庆。
然后,马蚤就忍不住了。
三年的忍耐,已经让马蚤忍无可忍。
此时的马蚤,就像是发情的母狮子一样,压在了刘庆身上。
战斗已经开始。
...
清风县,农舍。
黄昏,夕阳如血。
夕阳余晖不分高低贵贱,均匀地洒在大地上,也洒在马蚤心满意足的脸上。
马蚤挽着刘庆的胳膊,痴痴笑着:“你真厉害!”
“尽说废话!”
马蚤又笑了:“好霸气哦!我好喜欢!”
刘庆开始穿衣服,准备离开这里。
马蚤拉着刘庆的胳膊:“我明天还在这里等你。”
刘庆轻轻一笑。
刘庆用坏坏的眼神告诉马蚤:我明天还来。
刘庆穿好衣服之后,马蚤把刘庆送出房门。
临走之前,刘庆还捏了一下马蚤的屁股。
不过让刘庆惊奇的是,马蚤竟然主动转过身子。
刘庆笑着摇了摇头。
真是一个骚娘们儿!
刘庆刚走出农舍,马蚤忽然问了一句:“你叫什么?”
马蚤这才想起,自己还不知道对方的名字!
——越过道德底线,却还不知道,彼此真实的身份。
刘庆轻轻一笑:“我叫刘庆,路在刘庆的刘庆。”
马蚤点了点头:“我叫马蚤。”
刘庆心想:马蚤?怪不得这么骚!
...
清风县,街道。
王大狗在街上望来望去,没有人知道王大狗到底想看什么。
王大狗是一个小偷。
再好的国度,也有小偷。
再差的国度,也有大侠。
有些东西,真的是先天注定的。
事实上,王大狗从看到自己这双手之后,就断定自己以后一定是小偷!
王大狗的手,比大多数人的手都要长,还要细。
这是先天的优势。
这样一双手经过王大狗的刻苦训练,现在,王大狗已经可以将它运用的炉火纯青!
只要王大狗想偷,这个世界上就没有王大狗偷不到的东西。
现在,王大狗已经发现目标了。
不远处有个灰衣男人,那个男人腰间挂着一块玉。
王大狗看中了这块玉。
而且,青衣男人是一个人在走路,身边没有保镖,也没有跟班。
王大狗知道,这个青衣男人今天要倒霉了。
王大狗站起身子,正常走路。
和青衣男人擦肩而过的时候,青衣男人腰间的玉,已经没了。
反观王大狗,王大狗的怀中多了一样东西。
碧绿的玉。
把这块玉卖出去,王大狗又可以逍遥几个月了。
这种小偷小摸的事情,关键得看机会。
或者说,得看运气。
如果运气不好,大半年都遇不到一个可以下手的阔主,也不是没有可能。
如果王大狗仅凭小偷小摸维持生计的话,王大狗肯定要饿上好几顿。
而且,身上的衣服一定也是破破烂烂,跟叫花子差不多。
但是,王大狗身上穿的衣服很华丽,面料很好。
王大狗脚上穿着靴子,整个咸阳只有只有三双!
这一切的一切,都是因为王大狗有闲钱。
事实上,王大狗身上的闲钱,从来都没有断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