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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7章 罗什村(1 / 2)

德拉埃对维塔丽眉飞色舞的说怎么暴揍了夏尔一顿,给她出气,阿瑟就在一旁笑眯眯的听着。他俩把小年轻的恶习学了个十足十,除了喝酒之外,还学会了抽烟。但又不是大城市里年轻人时髦的卷烟,而是烟斗。

阿瑟喜欢戴着一顶平顶的小礼帽,嘴里叼着烟斗。烟斗不大,里面放着一小撮还算不错的金黄色的烤烟烟丝。维塔丽反复确认了,大-麻这种东西在沙勒维尔还没有流行,只在巴黎和一些大城市里,是那些时髦文艺青年的必备品。

维塔丽担忧的是,按照哥哥这种“但凡被禁止的事物我都要尝试一下”的性子,他接触到大-麻之后,准会喜欢。要说文艺青年都爱好弄点可致幻的玩意儿,美其名曰“找灵感”,阿瑟也不会例外。

还有苦艾酒。他现在没有沉迷苦艾酒,完全因为他手里没什么钱,但等他结识魏尔伦,再去巴黎,可能就会……

他现在着迷于“帕尔纳斯派”诗歌,对魏尔伦、马拉美很是赞赏,而且还听说保罗·魏尔伦有亲戚在阿登省这边,就在沙勒维尔附近,前不久因为巴黎公社的事情,魏尔伦还到亲戚家避难了一阵子。

阿瑟听人提到过魏尔伦,说他可以写信把他的诗歌寄给魏尔伦。他相当自鸣得意,觉得自己的诗可棒了,但得不到他人的认可,这才是令他十分苦恼的事情。

现实就是,他一个没有名气的年轻男孩,就是写出花儿来,得不到外界的认可,仍然只能是一个默默无闻的阿登男孩,乡下小子。

他的诗歌跟以前流行过的诗歌、现在正在流行的诗歌都不一样,虽然人们公认真正的“天才”只有数学和音乐天才,但文学也是,不管是诗歌还是,一个有天赋的作者即使没有受过多么高深的教育,他写出来的文字也跟别人需要反复修改才能“完成”的文字大不一样。所谓“灵气”就是“天赋”,不能“习得”,也无法“模仿”。

兰波家没人能看懂阿瑟的诗歌,维塔丽也不敢说她全能看懂。他的诗歌从去年的纯朴自然演变成了现在的带有攻击性的愤世嫉俗。他讨厌沙勒维尔小城的拘谨和无趣,也讨厌妈妈不停的唠叨,但他又没法真正离开,只能以孩子气的叛逆中二来表达自己的不满。

“不。所有这些污秽始于我们的神甫!

噢!人民已不再是娼妓。我们齐心协力,

向前三步,就将巴士底狱踩得粉碎。

这头畜生,每一块砖石都渗出鲜血,

令人恶心;巴士底狱站在那里,

斑驳的石墙向我们讲述着一切,

而我们总是被它的阴影所笼罩。

当我们占领城楼,它便分崩离析!”

这首题为《铁匠》的长诗大概表达了他对巴黎公社失败的愤慨和失望。他是直率的,也是天真的,他用纯净没有过多修饰的语句表达自己的思想;他具有一个天才的敏锐和自负,但也还是需要别人的认可。而他最深刻的烦恼,第一是没有钱,第二是过于年轻。

没有钱,他就不能总在外面浪,也不能去他想去的地方;太年轻,就总是被那些年长的人轻视。

对这两个问题,维塔丽都深有感触。

“你不会总待在沙勒维尔的,我发誓。”她认真的说。

“我不知道要怎么才能弄到钱,我要有很多钱才行。”阿瑟烦得不行。这次去巴黎,他是步行来回,他很能走路,也愿意走路,来回一共是480公里而已;但他仍然没法在巴黎停留下来,也不知道要怎么让别人“读”他的诗歌。

“钱的问题,我来想办法解决。”她大包大揽,“你要是把毕业会考考了,跟妈妈说你要去巴黎上大学,妈妈会给你生活费的。”

阿瑟还在迟疑:他对大学实在提不起来兴趣。

德拉埃已经兴致勃勃的开始撺掇他,“对呀,你该把毕业会考考了,这样我们能一起去巴黎上大学。到了明年,巴黎该安稳了。”对于好友的心愿,德拉埃也是了解的非常清楚。他自己做不来离家出走跑去巴黎的事儿,他怕被打断腿。他家的家境要稍好一点,梅济耶尔没被普鲁士军队炮轰之前,他家开了一间百货店,是小商人阶层。但他不敢离家出走,他怕他的母亲德拉埃太太的眼泪,这就是人与人的差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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