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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章(1 / 2)

“格林维尔惩治中心”位于弗吉尼亚州杰拉特镇外,从州首府里士满往南,开车要一小时。他停在警卫室前,摇下车窗,把驾照和典狱长的信拿给警卫看。他那辆有天窗的福特维多利亚皇冠车干净无瑕;他前一晚在里士满过夜,今天早上出城前,把车子开去清洗过。这辆车是租的,刚在高速公路上开了几百英里,并没有那么脏,但他喜欢车子干干净净,向来如此。保持车子洁净、头发整齐,而且鞋子擦得雪亮,他认为,要留下良好的第一印象可没有第二次机会。

他把车子停在警卫指示的地方,离正门入口不到三十码。入口上方的建筑正面有这座机关的名称:格林维尔惩治中心。这个名称简直多余,这幢建筑物几乎不可能是别的,线条平直的低矮建筑暗示着监禁和惩罚。

他旁边的乘客座上有一个公事包,但他已经决定不带进去,以避免要不断打开接受检查的麻烦。这会儿他打开来,拿出一本线圈装订的笔记本。他并不认为自己有记笔记的需要,不过这是个有用的道具。

下车前他又从后视镜里打量自己。调整一下银色领带的结,顺了顺小胡髭。试了几个表情,最后决定采用悲伤的浅笑。他锁上车门。其实根本不必,在警卫塔阴影下的监狱停车场里,他觉得有人强行进入车内偷东西的可能性微乎其微。但他下车向来会锁上车门。如果你总是锁的,就永远不会忘记。如果你总早到,就永远不会迟到。

他喜欢这类提示语。口吻坚定,甚至可以说是郑重,可以让别人印象深刻。长期一遍遍重复,可以造成近乎催眠的效果。

他大步走过柏油路面,朝入口而去,一个身材修长的男子穿着灰色西装,清爽的白衬衫,素净的银色领带。他的黑色皮鞋刚擦得很亮,悲伤的浅笑已经挂在薄薄的双唇上了。

典狱长约翰·汉弗莱斯也穿了灰色的西装,但两人相似之处也仅限于此。汉弗莱斯比他高几英寸,却胖了五六十磅。他行动灵活,看起来好像大学时代当过运动选手,至今仍有上健身房运动的习惯。他握手时给人一种坚定感和权威性。

“伯丁森博士。”他说。

“典狱长。”

“嗯,阿普尔怀特同意见你。”

“我很高兴。”

“我呢,希望能更了解你对他的兴趣何在。”

他点点头,用大拇指和食指理理小胡髭。“我是心理学家。”他说。

“我知道。耶鲁的博士,大学是在弗吉尼亚大学念的。我自己也是从夏洛特维尔的弗吉尼亚大学毕业的,不过应该是在你之前。”

汉弗莱斯五十三岁,比他年长十岁。他知道这名男子的年龄,就像他知道他是毕业于夏洛特维尔的弗吉尼亚大学一样。网络太厉害了,你想知道的一切几乎都查得到,这条资讯让他在自己的履历上列了弗吉尼亚大学。

“耶鲁大学是让人觉得比较有名,”他说,“不过我如果对这个世界有任何贡献,那么就该归功于我在弗吉尼亚所受的教育。”

“真的吗?”汉弗莱斯盯着他,他觉得他的凝视好像并没有审视的含义,而是更出于尊敬。“你自己是弗吉尼亚人吗?”

他摇摇头。“军人家庭。从小就到处搬家,大部分是在国外。我在夏洛特维尔的四年是目前为止我所待过最久的地方。”

他们简短回忆了母校的种种,发现他们各自当时所参加的兄弟会是友善的对手。他考虑过要说自己以前也是西格玛社的成员,但后来觉得那太牵强了。于是他另外挑了一个兄弟会,活动地址就和西格玛社隔两扇门。

他们谈完了母校,他解释自己对普雷斯顿·阿普尔怀特的兴趣。他告诉汉弗莱斯,这次访问是一个大型研究计划的一部分,专门针对那些面对压倒性证据可证明他们有罪,却仍坚称自己无辜的罪犯。他说,他尤其感兴趣的是,谋杀犯面对死刑,还坚称自己无罪,直到被处决的那一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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