观察员们急吼吼地把家搬到了向阳花号。
虽然那里的舱室狭小,即便是观察员这样的贵宾也必须两人成舱,而且向南的航行需要明天早餐之后才会起航,但他们还是搬了过去。
洛林知道他们需要时间解读条约的细则,包括德雷克想要的,他们想要的,德雷克愿意给他们的,以及他们能争取的。
这本就是草案的价值。
真正的会商将从他们的雇佣兵队在马斯喀特流血开始,在那之前,一切都是虚妄。
贝克和埃蒙斯至始至终没有抬头。
他们手上也有一份合约,与标记有三叶草印戳的合约截然不同,他们的合约名叫《英马友好通商协定》。
协定细则包括:英国需在十年内为苏丹国建造并运营五座大型通商码头,包括米尔巴特、苏尔、马特拉、苏哈尔及库姆扎尔,作为回报,英国将在接下来的六十八年内主持该码头的税务、海关、司法及防卫布置;
码头交易税是苏丹国神圣不可侵犯的国家财物,需每三年进行一次结算,统一移交苏丹国政府财务部门,不得拖欠;关税为建设工程质押物,在英国代管码头期间,实行五五分成,共赢共利;
英国在自建码头区享有唯一司法权,包括苏丹国民在内,在辖区内必须参照英国法律约束生活;
为保护英国商人、侨民及码头管理公司安全有序,英国有权在每港驻扎不大于74门规模的军舰或舰队,配属不大于240人的陆战队,可以招募、武装与训练本地警察,原则上本地警察与驻军比例不大于5比1;
为协调方便,五港驻军应作统一计算,协调调度,暨总驻军数不大于370门舰队并1200人陆战队;
五港驻军有保护苏丹国不受海洋之敌侵害之义务,有协助苏丹国重建海军、培训现代化海军军官之义务;
英国向苏丹国租借马西拉岛全岛,包括本岛并海岸线三百英里海域内全部物产、人口,租金每年每平方英里12英镑,租期99年;
租借期间,马西拉岛视为英国国土,英国享有于本土之一切天赋权利,并享有一次续租优先,续租期99年,续租金可由双方时任之领袖协商制定;
苏丹国巴提奈地区应与里阿曼地区享有同等自治之权利,包括武装、外交、财务及行政独立,应设立巴提奈总督府,总督人选应有英马双方协商厘定,双方皆无权单方面剥夺、替换、审判巴提奈总督,亦无权以任何形式调整巴提奈现有之疆界……
等等等等。
以上仅仅是整份协约中比较瞩目的部分细则,在洛林和卡门联手催眠三位观察员的空当,贝克和埃蒙斯已经反反复复看了不下五遍。
他们的心里唯有震慑。
这个时代并非没有半殖民地的概念,更非没有以强权掠夺主权,以枪炮宣示公理的邪恶存在。
就比如洛林所厘定的协约内容,去除其中一些与商会有关的细小条目,大部分内容其实都不是他的原创。至少在漫长的殖民岁月中,英国早就无数次在其他地方实行过类似的,甚至是更霸权的条款,可以说经验丰富。
但半殖民的选择本身就意味着这个国家没有被彻底征服的价值。
她们大多拥有水准以上的强大或潜力,并且表征鲜明,鲜明到足以让每个有脑子的英国人都知道,执着于君临只会得不偿失。
也正因如此,贝克此前从未听说过哪个半殖民进程由单独一家商会主导达成。
因为哪怕是这个世界最顶级的财阀商会,理论上也不该具备独立击溃一个次强国家的能力。
直到今夜,贝克第一次有了实感。
号称阿拉伯世界最强大的海军,苏丹巴加拉卫队,全灭;
马托拉港海岸炮台,全灭;
驻守米拉尼城堡的国防卫队一团,这支干城武装显然已经放弃了自己的职责,在洛林的“一杯红茶”下沦为看客,甚至是帮凶。
眨眼之间,马斯喀特固若金汤的首都防线只剩下孤守在贾拉利城堡的国防卫队二团和守卫皇宫的苏丹卫队没有露面,但谁又知道洛林为他们准备了什么?
德雷克商会……洛林正在用自己的伟力一点一点摁下对手高傲的头颅,他即将把对手摁死在谈判桌上,用一纸合约,把迄今为止所有的战绩和优势转化为香甜可口的胜利果实。
贝克不明白,明明都已经到这个时候了,洛林为何还要拿出这样一份由英国而非德雷克商会主导的城下之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