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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章 「卖得好」和「卖不好」的差别在这里──编织成形(编辑术)(1 / 2)

■想让作家使尽浑身解数的作品能让更多读者看到必须怎么做?

小说,特别是娱乐小说(轻小说)的销售好坏,到底是由什么因素来决定的呢?

作家的文笔?角色?封面插画?我自己是觉得以上都不是正确解答。那是由作品有不有趣来决定的吗?──这感觉好像也不太对。

如果作品「卖得好、卖不好」不等于「有趣、不有趣」的话,那到底是由什么来决定的?

我自己觉得是看能够接触到这部作品的人数来决定。就像「写在开头」当中里提到的一样,一部作品有不有趣,其实是由个人主观下去认定,而且每个人定义当中的共通之处其实非常模糊。而且(我个人认为)创作物,没有何任一本作品可以说它不有趣。综合以上因素,决定作品卖不卖得好的因素,就会变成是能不能让这个作品当中内含的「有趣」成分,好好传达给读者知道,并且能不能让读者正确了解到这些「有趣」成分其中的含意才对。

正确来说,就是「能让更多读者了解到作品哪里有趣」的时候,小说就会卖得更好……如果要更深入整理的话,决定性因素就是「这部作品有没有机会能让读者去判断到底有不有趣」。

不会有一个小说家在执笔时,是想要写出一本无聊的小说。当创作者「希望能给其他人看到」的时候,至少对于他本人来说,这一定是一部「有趣」的作品。

接下来的问题,就是能不能让读者了解到有趣之处在哪里,以及能够了解到的读者到底有多少。

那这样的话,如果我们想要防止「无法让读者看到有趣之处在哪」也就是会让书「卖不出去」的情况发生,应该要怎么做才好?想要让作家尽自己所能,使尽浑身解数创作出来的作品,能够让更多读者看到的话,我们应该要怎么做才好?

我想去思考这些事情,应该就是编辑这个要从旁协助作家的职业,必须要负责的工作。

■能卖的作品在「演出」上不一样

如果作家和编辑,希望能让读者照自己原本的意图,去解读自己最希望他们能看到的场景,那有很多事情必须要做。

而手法其中之一就是「演出」。所谓的演出,其实就是「在表现事物的时候,能让人可以更加注意到某些部分的技巧」之总称。藉由这些演出手法,也许可以对读者强调自己想要说的事情,或者让人可以更容易理解。对于作品整体来说,也因为对剧情增加了高低起伏与抑扬顿挫,所以能够让读者会想要继续看下去(能够维持读者对作品的兴趣)。

在这边我们实际举一个例子来说明。先假设有一幕女主角因为遭受令其感到难过的冲击,所以忍不住从主角身边跑开的场景。而这一幕,正是作者和编辑在作品当中「最希望读者可以注意到的场景」,同时也是必须要表现出「女主角这时难过的程度深刻到让她忍不住从主角身边跑开」的场景。

那么如果想要让读者清楚明白到这一点,我们应该要如何表现女主角有多难过才好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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