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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百二十章(1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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吴翔高兴地说:“我就知道你得请俺俩到县城最好的酒楼吃一顿!”东方自强朝吴翔摆了摆手,然后问江枫眠:“怀苏兄,你们这儿不是有做饭的厨子嘛,咱何必再往外面跑呢?喝酒也不在于喝多好的酒,吃多好的菜。好朋友在一块吃饭,一杯淡茶就是美酒,一盘花生米就是山珍海味!”

江枫眠笑着说:“正合我意,咱今儿晌午就不出去吃饭了,一会儿我安排大伙上做几个菜。”

东方自强看了吴翔一眼,“驸马爷今儿个就受点委屈吧。”

“我受啥委屈啊?我是比你能吃肉啊,还是比你能喝酒啊?我随便说一句,就好像我是混吃混喝来了。”吴翔不满意地说。

“吴翔哥,我不是那个意思。怀苏兄刚刚走马上任,如果因为私事去外面吃饭,这有损他的清誉。县政府也不是他一个人,他即便是掏自己的腰包,也肯定有人会说他花的是公孥。咱就在这个院子里吃饭,别人也不会说闲话了,江县长以后说话也更有分量了!”

江枫眠为东方自强竖起了大拇指,“知我者,东方兄也!”

自强问江枫眠:“怀苏兄,我记得当年咱们在周家口关帝庙一块求学的时候,我曾经问过你‘怀苏’二字的来历,你说是为了纪念,是纪念苏州吗?”

江枫眠叹了一口气,“你知道《明史》案吧?”

“知道啊,这‘怀苏’两个字跟《明史》案还有啥牵连吗?”

江枫眠点了点头。

在周家口上学的时候,东方自强就曾听先生说过康熙朝时的这场刊刻《明史》的大案。明代有一位内阁首辅名叫朱国祯,他是浙江乌程县人。朱国祯爱好着述,写了一部明史,起名叫《史概》。朱国祯死后,家道中落,后人将未出版的书稿列传部分卖给了同乡富户庄廷龙。庄廷龙是一位盲人,在他失明以后,因为想到司马迁有“左丘失明,厥有国语”的说法,立志要写一本自己的历史,所以在买到原稿之后,他就花重金召集了许多文人来修改编辑,作成了一部《明书》。因为朱国祯去世得比较早,原书中没有写天启、崇祯两朝的内容,庄廷龙又补上了缺失的部分,包括南明小朝廷的内容。

这部书是建立在朱国祯的视角上,加上当时的南方民心思明,所以书中提到清朝的部分有许多“碍语”。如提到清太祖努尔哈赤,就按照明朝的官职称其为“建州都督”;在与清朝作战的将领李如柏、李化龙、熊明遇的传记中,充满了对忠臣义士壮志未酬的惋惜;称呼降清的将领孔有德、耿精忠为叛将;用南明的年号隆武、永历,而不用清朝的年号。

书成不久,在顺治十二年,庄廷龙病死。他的父亲庄允诚为了完成儿子的遗愿,就于顺治十七年冬将书刻成,即行刊书《明史辑略》。刊刻时,为了显示书的权威性,还找了前朝礼部官员李令皙写序,并且写了江南名士茅元锡、吴之铭、陆圻、査继佐等十八人的名字,声称他们也参与了书的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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