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植保小说>其他类型>流氓与疯丫头> 第二章 老实人与守财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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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 老实人与守财奴(1 / 2)

此时也已经深了,而且前段时间刚刚立冬,虽说天南城地处南方,但也仅仅只是地理处于南方,离城北方不足百里的地方,一座座连绵的山脉就是南北的分割线,一到冬天,其实与北方并无太大的区别。

一阵寒风吹过,于绝清紧了紧身上的衣服,就又再醒了几分,有点后悔没直接在聂根的酒馆里过夜,凑合一晚上,想必根叔不至于不收留他。不过转念一想,还是觉得不要太麻烦人了,熟归熟,但有些事,麻烦别人总是不大好的。

天南城实际上是个沿海城市,有港口码头,如果仔细吸一口空气,会发现有淡淡的海水味,不是很好闻。但也正因为这地理环境,使得天南城的贸易十分发达,从南到北,从北到南的商船轮渡,终究是要经他们这儿过一下,随之而来的就是各种新奇玩意与税收,因此天南城相对而言人口稠密,港口码头常年都有以做中间商为生的伢子存在,只要商船一靠岸,立马有人围上去。经济也尚算发达,之所以是尚算,是因为近年来的商船少了,至于原因,谁也不知道。

晚上的天南城灯火通明,但是街上却一个人影都没有。于绝清转过一条小道,远远的依稀听到打更人的打更声,一个大锣,加一柄小木锤,嘴里喊着“小心火烛”之类的话。

小道里没有光,只能靠着大路边的一些余光来勉强看路,但还是很阴暗,其实于绝清要回的太和当铺是正儿八经的坐北朝南,大路朝前的好地段,不过为了省时间,于绝清还是选择了抄小路,仗着平日里走惯走熟,几乎是瞎子摸路地走着,倒也没什么问题。

走到大半,于绝清猛地感觉有人在跟踪自己,这是一种直觉,一种对于危险的敏锐触动。于绝清回过头,不出所料的,什么都没有发现,整条小道只有自己一人,四处静悄悄的,那打更人已经走远了,声音也随之听不见了。

“难道是错觉?”于绝清低喃一句,又看了看四周,自嘲道“看来我的酒还没醒透”。随后迅速转身,快步走出小道。

再次见到亮光,于绝清头也不回,直接一路走回到当铺的后门,为什么是后门,因为前门已经关了,于绝清没有钥匙,至于叫门,这是不存在的,因为他们那个抠门的掌柜是绝不会因为这点小事而浪费自己宝贵的体力。据他的说法,不动就不用消耗体力,不消耗体力就不用吃那么多东西,就可以省下更多的钱,而且还有益于身心健康,因此得了个绰号叫“白王八”。最牛的是,对于这个称号,他也不恼,还自鸣得意,因为千年王八万年龟,他的梦想就是要长命百岁,不,是千岁,而且最关键的是,跟人吵架,是要耗体力的,那就又要吃东西补充体力了,他曾经认真地算过一笔账,觉得不值当,所以也就随别人说去了。

于绝清熟门熟路地爬上当铺后门的围墙,那里早就被踩出一个可供落脚的浅坑,于绝清一个翻身,再顺势往下一跳,整个动作行云流水,显然不是第一次干的,直接跳落到当铺的最后头,然后一路小跑,直接往睡觉的地方摸去,却不料半路遇上刚上完茅厕的白王八,他正方便完提着裤子呢,结果眼前突然黑影一闪,一个高大的人就这么出现在他面前,因为背光,他压根没看清楚对方的人脸,还以为是谁半夜进屋抢劫,吓得两腿一软,差点倒在了地上。要不是刚刚方便完,估计这会儿都要被直接吓尿了。心里虽然慌,但嘴里却还叫着“这位好汉,劫色好了,千万别劫财啊!”说着转身就跑,结果没走两步就被自己绊倒了,左脚绊右脚。“哎呦”一声,就这样跌倒在地,起不来了。

于绝清同样被吓了一跳,但他一听声音,再仔细看了看面前这人的身形,瞬间就知道这人的身份,听清他们这位掌柜的话,顿时满头黑线,这叫什么话啊,自己要是个劫匪第一时间就把他揍一顿,还劫色?看不起谁?侮辱谁呢?这话是你这么一个40多岁的大男人说的话吗?更何况有谁遇到打劫会这么说?

心里这么想,但自己到底有点虚,于是尴尬地笑道“掌柜的,别怕,是我”。

白高钱听着这声音有点耳熟,兢兢战战地转过头,看不清那人的脸,于绝清见他没反应,只好又开口道“掌柜的,是我,于绝清”。

刚刚被吓坏了,没听清,这会儿心稍微镇定了些,仔细再听,尤其听到“于绝清”三个字,白高钱这才反应过来,彻底把心又放回到肚子里,随即立马跳起身,想到自己之前的窘境,再也顾不上自己的省钱准则,指着于绝清的鼻子骂道“你个小王八犊子,整天不见人影,现在大半夜的不睡觉,跑出来吓人干嘛?”随后一想,便大致明白,冷笑道“你混小子不会又跑出去喝花酒了吧?”。

于绝清尴尬地笑道“哪能啊,就是出去晃悠两圈,晚了。”

“哦?”白高钱指了指于绝清腰间的葫芦,“那这酒壶也是你在街上不知道哪个酒鬼身上捡的?”

于绝清嘿嘿一笑,从怀里掏出一锭碎银,塞到白高钱的怀里,嬉皮笑脸道“可不是嘛,你说巧不巧,我回来的时候两眼一抓瞎,赶巧脚下碰见个酒壶,我看还不错,就拿回来用了,没办法,家里困难,掌柜的多担待,多担待”。

白高钱微不可察地掂量了一下,随后皮笑肉不笑地道“那你运气不错啊”。随后换了脸色“你少跟我在这扯淡,下不为例!”

“一定一定,下不为例,下不为例”。于绝清连连点头,说完就跑了。白高钱看着于绝清远去的背影,不屑地“切”了一声,倒背着手,哼着小曲,悠悠然的走回自己的住处,嘴里还哼道“人无横财不富,马无夜草不肥啊~”

于绝清回到自己住的地方,推开了门,就见到一个人正低头摆弄着桌子,桌上两碟小菜,一盘花生米,一盘拍黄瓜,两个小杯,两双筷子,简单至极。

那人见有人进屋,抬头一看,微弱的油灯光照清楚了他的脸,此人年纪与何天连相仿,但面相比何天连要老,何天连是一脸的狐黠,灵动的眼睛藏着无数的鬼主意,为人能说会道,精明无比,一看就是个聪明人。而这人则是一脸的老实,大大的眼睛藏着满满的疑惑,国字脸,颔下还留着几根刚长出来的胡须,整个人显得严肃方正。

这是个老实人,这是很多人对他的第一印象,当然,曾经有个名人说过“人的外表是具有欺骗性的”。这话在李莫身上可以说是得到了极大的认证,混在他们圈子的人都知道,这货是外表老实人,内心的鬼点子可一点都不比何天连少,甚至有过之而无不及,何天连见着他,都得叫他一声小莫哥。

不过也正常,正所谓物以类聚,人以群分,近朱者赤,近墨者黑,跟着于绝清混的没几个是老实人,平日里都是偷奸耍滑的,不过让人很奇怪的是,他们这个小团体里,没几个是讨人喜欢的,唯独于绝清在整个天南城的老一辈心目中的印象是极好的,说于绝清这孩子身上有股子英气,这是其他小孩所不具备的,天生就讨人喜爱。而他们这帮跟于绝清混在一起的也都佩服他,见面必叫“清哥儿”,至于为何如此,李莫跟何天连他们就曾经私下探讨过,却找不出理由,最后只能归纳为于绝清身上有一种天生的领导力,能够聚拢人心,让人从心里自然而然地就想要佩服,追随。

李莫一看到于绝清,脸上瞬间从老实严肃改成了他真实的本性,嘻嘻一笑,叫了于绝清一声,于绝清点点头,从腰间把酒壶解了下来,放到桌上,李莫赶紧招呼于绝清坐下,随后拔开塞子,用力嗅了嗅,一脸的陶醉,取过杯子倒满,先给到于绝清身前,自己迫不及待地仰头一吸,砸了砸嘴,发出一声满足。

于绝清见状笑了笑,也仰头一杯,干了,李莫拿起酒壶,又给满上,这才说道“辛苦了一整天,就为了这么一口小酒啊”。说完又是仰头一杯,自斟自饮起来。

于绝清笑骂道“你至于这么猴急吗?”

“我可不像你,你一天到晚在外瞎晃悠白王八都不管你,我每天做得更条狗一样,那老王八还把你的那份也算到我头上,今天才刚刚让我去清点完库房”。李莫瓮声道。

于绝清自然是知道那库房里头的物件何其之多,又想到自己今天一天都没回过店里帮忙,心下不禁有点不好意思,摸了摸鼻子道“辛苦你了”。

“没事,又不是第一次了”。李莫满不在乎。

“对了,你刚刚不会又喝醉了吧?我看你一身的酒气,还这么晚才回来。”李莫神色突然怪异起来“你不会又像上次那样喝大了跑去偷看人家白嫩嫩,水灵灵的大姑娘洗澡吧哈哈哈哈”。

于绝清老脸一红,“我都跟你说了我是喝醉了想洗澡,没想到不小心走到人家里去了”。

“哦~原来是这样”。李莫一脸贱笑,那神情明显在说“大家都是男人,我懂你”的样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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